中国经济史学会第五届年会暨“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成林,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在职博士生。武汉,430079。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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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华中师大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中国经济史学会联合主办,中南财经大学与湖北大学协办的中国经济史学会第五届年会暨“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0年8月14日至17日在湖北武当山举行。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及新闻出版单位的代表共百余人出席了会议,提交论文70余篇。此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围绕会议主题,中外学者分为三组,分别就商人、商人组织与商业网络,企业制度与中国早期市场的发育,现代中国市场与世界经济等问题,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和学识特点出发,展开了广泛而又深入的讨论与争鸣,将中国经济史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境界。现择要介绍如下:

      一、商人、商人组织与商业网络

      与以往历次经济史会议一样,商人与商业问题仍是学者们关注的话题。但此次会议学者们的视野更开阔,既有宏观综合的探讨,亦有微观的个案研究;既有文献资料的细心考辨,也有实地调查的具体分析。

      郭蕴静(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对中国传统农工商关系作了新的探讨,认为最初农工商的排列可认为是由其出现的先后次序而言,并不含有重此轻彼之意。春秋战国前,它们的关系基本上是协调的。只是到了战国后期,由于社会结构的巨变,统治者才采取了“抑商”手段,以捍卫自身的利益,促使农工商关系发生了变化。但统治者推行“抑商”政策不过是权宜之计,其总政策依然是三者并举。封越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就《文谟典条约》研究一个徽商典铺的经营实态,对文谟典的人员结构、设备、经营范围、收当与取赎手续、计息办法、让利和额外收入、会计制度、伙计的待遇及其对伙计的要求和惩罚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考察,同时着重探析了文谟典的经营特色,指出在已经初步形成的传统市场体系中,传统商人及其店铺字号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清代前期的传统市场和商业较我们过去所了解的要繁荣得多。

      陈锋(武汉大学历史系)在研究清代的盐商组织时,指出清代11个盐区的组织各有特色,每个盐区组织的阶段变化也较大,但盐商组织的职能较为全面,对清政府制订盐业政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强调在研究盐商组织时应充分考虑其积极的方面。谢放(四川大学历史系)通过对“绅商”词义进行考析后,指出“绅商”一词基本上是分指“绅”与“商”,并未融合成一个单指性的混合词。“亦绅亦商”的“绅商”群体中,其身份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仍有偏重于绅或偏重于商的区别。毛蕾(厦门大学历史系)依据翔实的史料分析了唐宋以降牙人在田宅典当买卖过程中的重要角色,认为牙人在从事田宅典当买卖中介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行业的习俗,牙人的中介交易对于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双重影响,即在促进商品流通、沟通买卖需求的积极作用时,也存在扰乱市场、病商病民的消极作用。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一大批商会档案史料的发现,中国商会史的研究愈来愈为中外学者所瞩目,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城市史、社会史、现代化史和经济史诸领域的研究,并逐渐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热点之一。

      马敏(华中师范大学近代史研究所)在回顾近十年来商会史的研究时,指出90年代中国商会史在商会的成员构成及领导权、商会在社会属性、商会与传统行会组织关系、商会与近代国家政权关系等问题的研究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但这些研究主要侧重对商会组织状况和政治活动的研究,对商会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民间外交活动等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十分深入、具体。认为商会课题的研究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如在商会的经济职能与振兴实业活动、商会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商会与晚清市场、商会与同业公会、商业网络与商会网络、商会与近代商业精神的培育、商会自身的现代变迁等方面。

      商会与近代中国政权问题的研究近几年亦颇为引人关注。蒋伟新、汤可可(无锡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系统考析了近代无锡商会与地方政府之间复杂曲折的演变过程,揭示了商会与政府的关系并不是始终如一的,用一个模式对这种关系加以概况,可能会失之于简单和片面,二者关系在经济、社会、政治的不同层面也有着不同的内容,如仅仅归结政治上的互动就很难全面把握其整体状况。同时指出我们在探讨商会与政府关系时,只有在联系其他社会组织与商会和政府的相互作用的剖析基础上,才能更准确地刻画其本质特征。

      冯筱才(浙江大学法学院)以杭州总商会为考察样本,考察了近代中国商会的某些共性,指出近代中国商会关注的焦点是商业经营环境的稳定和改善,但当社会秩序面临危机时,商会也会出来应付变局、承担责任、甚至直接介入政治变革的过程,但未必是其政治倾向的表现。这种缺乏政治立场的特点是由其职业的性质所决定,而非政治上的“短视”或“愚蠢”,商会政治上的“不作为”不能仅从革命者的逻辑去演绎,而必须基于商人自身的思维去考量。

      邱捷(中山大学历史系)结合清末以来广州商人团体的状况和广东特殊的社会、政治背景,拟对“商团事变”予以重新讨论,指出自清末以来商人团体凭着自身的经济、组织力量在地方政治中发挥重要的影响。但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建立的革命政权较民国以来所有的广东政府都激进且强大,其工农政策、税收政策又加剧了政权同商人的矛盾,因此民国以来商团与政府相安无事的局面再也无法维持,二者终因购械问题而发生了全面冲突。同时还强调从事变商团的表现,可以得知广州商人从经营到思想意识较晚清并无多大进步。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企图将商会等民间团体纳入既定的政治轨道,加强对社会的控制,于是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了一场以商民协会取代商会的风潮。张志东(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从政治学的角度,尝试以“社团主义”为分析框架,以天津商会为个案,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对这一事件予以探讨。认为这次风潮实质上是一个制度选择的过程,是近代中国的国民党政府和商会团体,就应选择何种合作形式共同从事民族国家建设的博弈,改组后的商会团体及其与政府关系的形式就是双方最终确立的制度合作形式,这一形式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抗战前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效。商会与近代市场的发育和调控是检测商会功能与作用的基本指标之一。胡光明(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通过对英美法等发达国家的商会、行业公会和国际商会的历史与现状,以及近代中国商会、行业公会的性质功能剖析后,认为商会、行业公会的发达与健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现代化的重要载体。目前社会各界应转变观念,学习和借鉴国外和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组建名实相符的现代商会、行业公会系统,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体系中发挥“中观-微观”调控功能,作政府调控市场的有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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