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创作的8个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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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文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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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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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真实与虚构:把散文当小说写?

      这是散文界争论最多的第一问题,多少年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纠缠不清。

      持“真实说”的人认为:小说是编出来的,散文是写下来的,写下来的意思就是把个人经历如实地记录下来,其价值就在于“真”。有人甚至极端地说,“不真”就是欺骗读者,就是玩弄他们的感情。也有理论家持此观点,说小说和散文的最后分野,就是“虚构”还是“真实”,不然就没有标准了。而持相反意见的人说:现在的散文创作实践并不是这样的,出现了一些合理的虚构,特别是一些年轻作家,常有离经叛道之笔,在虚虚实实之间使散文具有了新的丰富性的表达,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在作家们之间也存在着争论。比如莫言说他有时把小说当散文写,有时把散文当小说写,不可能没有虚构。赵丽宏认为无论如何要真实。而评论家李子云则说,在写人物时不能虚构,其他视情况而定。还有人提出应该重新理解“真实”的含义,还有人提出“本质真实说”,还有人提出“比真还真”,等等。

      笔者认为:散文不但应该、而且当然允许“虚构”,剪裁其实已经就是在进行“虚构”了,因为虽然还是原来的那条河流,但是先前的那股水流早已倏然逝去,并且永不复返。不是曾经有一场著名的官司,只因为记者把演出时间由7点半误写成7点,便成为一个口实,竟输掉了整个儿官司。这种荒唐,可以给原汁原味的“不准虚构说”,提供一个绝好的参照。

      再从创作实践来看。90年代散文精品里面,确实多有这方面的范文,“不允许”已经好比是过了气儿的老女人,又苍老又无力,已根本控制不住群雄并举、生机勃勃的创作局面了。“真实”并不是要每句话、每个时间、地点、人物都绝对地投影描图似的原生态,只要符合情感的真、本质的真,是写作者真情实意的表达就可以了。季羡林先生曾有这么一段话:“我心目中的优秀散文,不是最广义的散文,也不是‘再狭窄一点’的散文,而是‘更狭窄一点’的那一种。即使在这个更狭窄的范围内,我还有更更狭窄的偏见。我认为,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请注意,季先生说的是“真情”,而不是“真实”,一字之差,相距万里,“真情”是形而上的提升,是“真实”的本质、真实的大化、真实的真谛,是采天地之精华而凝成的那一滴甘露,因而的确是“比真还真”,这是老先生一辈子的经验之谈。

      当然,我这里并不就是说提倡虚构,不是的。写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大多都有这种体会,有时,当你完全用现实主义的笔墨不能或不足以表达时,你还就得借助虚的笔墨加以构筑。一个绝好的例子就是张洁的《过不去的夏天》,其虚,让你一看就知道她给你编了一个荒诞故事,其实,却是从心底里喷发出来的再真切不过的情感,表层上的故事不过是个载体,完全是为直抒真切胸臆而服务的,目的是让读者跟她一起燃烧起来,而效果也的确如此。你能说这是虚构的因而不允许因而不承认?你不承认读者却承认,理论上不承认创作实践上却承认。所以,还是不要再停留于清谈堂上无意义地苍白地争论不休,迈步走向大千世界吧,生活之树常青,好作品绽放得满山满坡惟是。

      二、文体:重要的是好文章

      关于文体的争论历来不断,前些年是“大散文”还是“小散文”,近年来是“跨文体写作”还是“反对取消文体”,中心意思是一个:散文的写作,究竟是应该保持其传统的“纯种”呢,还是欢迎杂交?

      前者的队伍里人员较驳杂,小说家、理论家、学者都有,他们几乎是没有主观意识的,就非常自然地把其他行当里的优势,带入了散文创作。比如王蒙先生,其散文里明显有着他小说里的机智、幽默和深刻;再如吴冠中先生,从其散文里经常可以读到一幅又一幅凸现的画面。这支队伍主张:任何艺术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的,能把各个行当的优点运用到散文创作,使其成为集大成者因而变得丰富多彩,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文体就像旧时的行帮山头一样,已经变得越来越没有意义,甭管过去是什么门户,现在都要开开山门,取五岳之气势纳日月之光辉,怎么表达得好就怎么写,这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说都不会错。

      后者队伍的基本人员多是散文界中人士,以散文理论家和散文编辑为多。北京师范大学刘锡庆先生坚决主张要“净化散文文体”,他认为散文只是表现自我内心情感的文体,连随笔都应该剥离出去,因为散文若是一味贪大,其结果等于消解了散文自身。天津百花社谢大光先生认为,多样化要有样,百家争鸣要成家,散文的“泛化”只能导致取消了自己的特性,是散文的灾难。《散文天地》楚楚女士形象地说,随笔、序跋、日记都有自己的名字,干吗非要挤到散文里来?致使今天的散文概念变得很滥,那些没有文采的、发不掉的劣作,都变成“大散文”而招摇过市,散文的典雅性哪里去了?这支队伍主张:为了散文的命运前途,必须保持住散文的品性,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把关,使之不被解体。

      笔者是赞同跨文体写作的。理由有三:

      1)从文本的写作来说,真正的大作品都是不分文体的, 绝不会被形式束缚住手脚。例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洋洋几百万字,运用了纪实、日记、书信、散文、小说等多种文体,融其优势而合为一体,相辅相成,构成一幅宏大的画卷。中国的例子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1991年发表于《上海文学》,编辑要当小说发,史铁生说我写的是散文,最后折衷以“名家新作”模糊过去。孰料发表后,小说界欢呼有了一篇好小说,韩少功当年著文说,即使全国这一年再没有别的好小说了,单凭一篇《我与地坛》,也可以说1991年是个丰收年了;而散文界也兴奋有了一篇散文大作,各种散文选本一而再、再而三地选载,该文成为90年代中国散文的经典之作;史铁生自己呢,则愿意还其散文真身。其实,要叫笔者看来,算什么文体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好文章出来了,就一好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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