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日用类书中对于经商活动记载十分重视,尤其是一些有文化的商人,根据自身行商的经验,撰写、编纂了对于经商有实用价值的书籍,我们称之为商书。为叙述方便起见,下面行文都把这类书籍中有关经商的书籍简称之商书。 一、关于明代日用类书、商书和《士商类要》 明代商书系列中现存最早的是徽人黄汴为商贾、士子科举而编的《一统路程图记》(又名《图注水陆路程图》、《天下水陆路程》),刻于隆庆四年,它是以全国水陆交通线路为主,还不是标准的商书。万历《万宝全书》卷2《天下路程便览》、卷26有王文洁编辑的《商旅门》。陶永庆《新刻京本华夷风物商程一览》。都是将路程与经商二部分并辑的。后又有商浚(亦作壮游子)的《水陆路程》8卷。万历27年余象斗的《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三台万用正宗》43卷,其卷21《商旅门》是明代记载经商之道最早最完备的本子。日本仁井田陛认为该书是“十六世纪的一种日用百科全书”。①酒井忠夫在《明代日用类书和民众教育》中指出:“它不但是现存明代日用类书中最早,而且是最详细的一部,比之其他同类著作它还收集了一些纪事的出处和著者的姓名,它是明代日用类书中所具有最重要意义是很显然的。”天启间憺漪子《士商要览》的《士商规略》和程春宇的《士商类要》的客商规鉴论》。这二部书则是标准的商书,都是徽人所编。 《士商类要》是徽人程春宇所辑,天启六年歙人方一桂为之作序,现根据卷二的《客商规略》、《杂粮统论》、《船脚总论》、《为客十要》、《买卖机关》、《贸易赋》、《经营说》、《醒迷论》来论述明代徽商之道。《客商规略》虽源于《三台万用正宗》今既已列入《士商类要》中,自在可视徽商之作,因为程春宇认可并接受为自己的思想,把它列于自己名下的著作中,且参见微商憺漪子《士商要览》中《士商规略》,内容大同小异,都引入徽人之作中。还要注意到《士商类要》是明代商书类日用类书水陆行程素以两京为中心的体系,从《士商类要》开始则突出以徽州为中心的体例。如黄汴《一统路程图记》等以两京为中心,后来陶承庆《商程一览》、壮游子《水陆路程》、李晋德《客商一览醒迷天下水陆路程》都是如此,只有《士商类要》开始以徽州为起讫点,改变了以前的体系,《士商类要》、憺漪子《士商要览》、崔亭子《路程要览》则以徽州为中心。 从《士商类要》内容和体例来看,他也很重视、熟悉徽州的,在卷一天下水陆路程共计100条。第1-8条都是以徽州为出发点至北京、福建、浙江等地的路线,此外还有17、25、28、32、39、45、50等都以到达徽州为终点的7条路线,合计15条都是徽州为起迄点的,可见徽州地区经济的发展,徽州在全国商品市场网络中的地位都是非常突出的。 日本水野正明对该书有过专门研究,他根据日本尊经阁文库藏本(分上下二栏),写了《关于〈新安原版士商类要〉》(刊于昭和55年《东方学》第60辑)。我所见的《士商类要》是文林阁唐锦池梓行的《新安原板士商类要》四卷四册,版面25×16cm,叶20行,行20字。北京图书馆与日本尊经阁文库有明刻本,尊经阁本分上下层(栏)刻,而我所见本是小本,不分上下层。②故我以为以程春宇《士商类要》来研究徽商是最合适的。 二、《士商类要》对商业经济思想的阐述 1.为商贾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注重自省,使自己成为具有较高道德水准和文化素养的人。我国古代素有贱商的传统观念,在政策上对商贾有种种限制,到了明中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已冲破限商贱商的樊篱。人们的观念开始变化,许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士农工商同列为四民,对社会都是有贡献的,如冯应京认为“行商坐贾,治生之道最重也。”(3)张又渠说:“男子治生为急,农工商贾之间,务执一业。”(4)赵南星也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也。”(5)特别是徽州,已是“右贾而左儒,盖诎者力不足于贾去而为儒。”(6)《士商类要》编著者程春宇生在徽州,从小受到重商风气的熏陶,他很注重商人的自身修养,力求道德之完善,成为儒商,不做损人利己的亏心事。他提出为商者,“勤俭为先,谨言为本”,“富从勤得,贫系懒招”。只有勤劳节俭,多收入,少支出,才能积累资财。一切财富不是从天而降,“懒惰之人,游手好闲,不务生理”,势必陷于“饥寒”。 商贾要与社会各种人常往来,有着处理复杂的人事,必须善于处理,在对待彼此利害关系时,要“克己无私”,对同伙者要宽容信任。力持“中和”之道,不能“因势凌人,因财压人,因能侮人,因仇害人。”要做到“处势益谦,处财益宽,处能益口,处仇益德”。对自己有严格要求,力求自省,宽仁为本。待人应“至诚忠厚,……信实正大”。 商人常与财物打交道,一旦有了钱财,心术不正者易陷声色犬马之好,戒色戒赌为首要。在书中特别列出《戒嫖西江月》和《醒迷论》二则,警惕“半路逢花,慎易沾惹”。如遇赌博,“宜远不宜近”,绝不参与。要洁身自好,否则失去钱财,倾家荡产者有之。也不要“夜饮过度”。 对年老者要和颜悦色,对年幼者要爱护,这样才做到“良善忠厚”。“年老务宜尊敬,幼辈不可欺凌,此为良善忠厚”。 商人经商所得一定要缴税,不能偷税漏税,“报税不可隐瞒,……此系守法”。合法经商所得才是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