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在有迹象表明,“文化批判”正在成为人文知识分子介入当代文化的一种思想利器,然而由于“批判”概念长期以来在中国片面化、狭隘化、极端化的使用,这一概念的运用可能造成某些误解,甚至显得逆耳和刺目,因此有必要先为之正名。 文化批判不是政治批判,不是道德批判,也不同于经验形态的批评或评论。文化批判首先是对于当代文化的一种分析、梳理、考察和反思。最早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批判”概念的是康德,他的“三大批判”就旨在分析和研究人的心理功能,追问人获取知识是否可能以及如何成为可能,考察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有多大能力、多大范围。文化批判首先是在考察、分析和研究的意义上对于当代文化所作的一种学理研究。 文化批判也受到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启发。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旨在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本质,发挥哲学的真正社会功能,即对于现存事物的批判,特别是对于发达工业社会的现存文化的批判,例如马尔库塞著名的社会批判著作《单面人》副标题就是“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霍克海默和阿尔多诺则对发达工业社会流行的“文化工业”的欺骗公众的本质作了深刻的揭露。对于文化批判来说,法兰克福学派的某些观点和命题是值得借鉴的,有两点理由:一是法兰克福学派所针对的发达工业社会的文化状况与我们所处的现代商品社会的文化状况尽管有着巨大的差异,但也不乏类似之处,二是由于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当今的信息传播突出地表现为同时性和即时性,这使得任何有形或无形的万里长城对于不同文化的阻隔愈发成为不可能,不同文化的相互交流、传通和融会正在缩小甚至消除它们之间固有的差距,使得生活在地球上的人们常常会面临共同的问题,如果说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所存在的悬殊仍很明显的话,那么它们在文化上却呈现出趋同的势头。这两点共性使得我们对于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借鉴吸取成为可能和必要。但是我们所说的文化批判与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又有两点根本性的不同:一是理论基础不同,法兰克福学派世称“西方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有着很深的渊源关系,但它却是一种经过改造甚至曲解的马克思主义,虽然其中每个学者都有不同的侧重方面,但大都致力于将各种流行的思想学说与马克思主义杂糅成一体,包括狄尔泰、柏格森、叔本华、尼采、海德格尔、弗洛伊德等人的学说,例如马尔库塞的批判理论建基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之上,是一种“精神—心理解放论”,企图建立一种以“快乐原则”为普遍准则的精神乌托邦,阿尔多诺则将精神乌托邦建立在人的生命本体之中,倡言通过美和艺术来实现对于全面崩溃的世界的救赎。而我们则认为当代文化的出路不能从人的自然本能中去寻找,而应靠人的价值观念,包括信仰、信念、理想去照亮,如果说前者所采取的是一种趋下的、退守的文化策略的话,那么我们所坚持的则是一种趋上的、进取的文化策略。二是理论倾向不同,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批判带有“准政治理论”的非学术化倾向,并不谨守学术的边界,带有文化激进主义的色彩,他们往往把政治问题引向学术领域,将学术政治化,将学术直接转化为政治实践,因而这一理论一度成为“青年造反哲学”、“新左派 哲学”风靡一时。而我们则认为根据中国国情,主张“文化批判”必须恪守学术界域,在理论考察和探讨中提供一套不同于流行观念的价值体系,唯其如此,倒可能是一条更加有利于当代文化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基于这两点不同,文化批判又不能照搬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学说。 再次,文化批判不光是否定性、消解性的,而且也是建设性、构成性的。它要对当代文化存在的缺陷进行否定和拒斥,但它不是用政治概念和道德规范去对当代文化下判断,不是对当代文化进行道德审判和政治斗争,而是依据文化的规范例如文化的健全性、合理性和生长性来对当代文化作出价值判断,激浊扬清、去芜存菁,进而探讨建立新型文化形态的可能性。另外,文化批判也不是脱离实际的向壁虚构和纸上谈兵,它并不只是谋求知识的增长,它更主要是通过对人们的文化观念和文化实践的规范和导向,推动当代文化向更加健全、合理、优化的形态转化。在这里也显示了理论的现实意义和人文知识分子的存在价值。 二 当代审美文化是当代文化中最活跃、最有影响因而也是最值得关注的方面。“当代审美文化”是一个特指概念,是指在现代商品社会应运而生的、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的、以现代都市大众为主要对象的文化形态,这是一种带有浓厚商业色彩的、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文化,包括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迪斯科、肥皂剧、武侠片、警匪片、明星传记、言情小说、旅行读物、时装表演、西式快餐、电子游戏、婚纱摄影、文化衫等等。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即把当代审美文化称为“大众文化”,其实多有不贴切之处,因为就其内涵来说,当代审美文化恰恰只是一种“小众文化”,它的生产者、制作者恰恰不是“大众”而只是“小众”,只是在人口数量上所占比例极小的制作人、策划人、广告商和经纪人,大众只是其推销和牟利的对象,虽然大众在市场上作为买方常常倍受逢迎、倍受奉承,但在文化上恰恰不具主动权和支配权,而只是被控制、被操纵、被利用的,是被制作和推销文化的“小众”牵着鼻子走的。另外,使用“大众文化”也容易引起使用上的混淆,如今人们所说的“大众”已不是往常所说的“工农大众”,而主要是指现代都市大众,是指那些生活在现代都市之中、或受到现代都市化进程影响的乡镇和农村的社会人口,其人多势众,但成分复杂、界限模糊、情况多变,完全不是“工农兵”之类概念所能涵盖。显而易见,以这种“大众”为主体的文化与30年代或延安时期所说的“大众文化”其性质已相去不可以道里计,如果不加鉴别地混用“大众文化”的概念,则可能带来种种语义上的误解和释义上的麻烦。为此,笔者不赞同将当代审美文化称为“大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