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有关人的自由发展理论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涂艳国 华中师范大学教科院 邮编:430079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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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的个性自由的实现,主要是指人按照自己的内在本性的要求去支配自身的发展;但现实的人自由发展又要受一系列客观条件的制约;因此,人的自由发展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与此相适应,自主性、客观制约性和辩证性便成为人的自由发展的几种基本特性。(注:详见拙作:《试论“人的自由发展”的涵义》,《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3期;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哲学原理》1997年第7期。)全面认识和把握人的自由发展的涵义和特性, 对于正确地看待人的自由发展和教育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历史上和现实中的不少有关人的自由发展理论,在对待人的自由发展问题上往往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和偏差,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全面地正确地把握人的自由发展的涵义和特性。本文试图对几种具有重要影响的理论做一点简要的述评。

      一、机械决定论

      人的发展问题上的机械决定论早已有之,马克思曾对这种理论进行过深刻的批判。但是,这种理论在现代社会仍然存在,并且具有广泛的影响。行为主义可以看作是这种理论在现代社会的典型代表。

      按照行为主义的一般主张,人的行为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刺激所引起的反应,而不是取决于内部心理活动。早期的行为主义者在“刺激—反应”原理的基础上提出其“学习理论”,后期的行为主义者则进一步研究反应行为的结果反过来对行为本身的影响,从而又提出了“强化理论”。行为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B·F·斯金纳(Burrhus Frederic Skin-ner,1904—1990)正是从这些理论出发,对人的自由提出质疑的。他认为,既然人总是处于外部环境的控制之中,其行为既要受到各种外部刺激的制约,又要受到各种行为后果的“强化”影响,那就不可能存在摆脱外部环境控制的、自主意义上的自由,而只可能是趋利避害,即躲避对自己有害的或不利的控制,顺从于对自己有利的控制。他说:“问题的症结是,要使人们挣脱的不是控制,而是某些种类的控制”。“人类为自由而奋斗,不是由于人有要自由的意志,而是由于人这种有机体所特有的行为过程所决定,这种特性的主要效能在于躲避或逃脱环境中所谓的‘不利的’特征。”(注:[美]B·F·斯金纳著,王映桥、栗爱平译:《超越自由与尊严》,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1页。)因此,他主张抛弃“传统的”自由观点,因为这种观点不分好坏地反对外部控制,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注:[美]B·F·斯金纳著,王映桥、栗爱平译:《超越自由与尊严》,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81页。)而人们所应该做的, 是通过“文化设计”,来改进和“纠正”外部环境对人的控制,仅此而已。

      斯金纳在《瓦尔登二号》里曾“设计”了一种理想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它的领袖弗雷泽用他的有关人类条件作用的知识训练在这个空想社会里的居民互相合作。那里从未听说过什么叫竞争。我们在当代世界所体验到的一切挫折和矛盾都被消除了。条件作用的方法运用得这样彻底,以致没有一个居民对这个“理想”社会的目标提出任何问题。弗雷泽还从外部世界邀请了一些学者到他的“瓦尔登二号”来看他搞得多么成功,并宣称:“这就是美好的生活”。面对这样的理想社会,一位哲学家却产生了不少发人深思的问题:“这果真是美好的生活吗?人应该受条件作用的影响达到温温顺顺过生活的地步吗?完全没有竞争,没有冲突是好事吗?一个天才或一个特别有创造力的人在‘瓦尔登二号’这里怎么可能得到发展?一个抛弃他的时代的各种价值的天才,不是比成千上万个机器人似的唯唯诺诺的人更为可贵吗?为什么弗雷泽就应决定一切价值,用条件作用的方式使整个社会都遵从呢?谁有什么权力这样全权地决定别人的生活呢?”(注:参见[美]L·J·宾克莱著,马元德等译:《理想的冲突——西方社会中变化着的价值观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6—17页。)斯金纳当然是难以回答这些问题的。

      应该指出,如果斯金纳是要从环境对人的制约出发反对那种主张绝对地“为所欲为”的自由观,那么他当然是正确的。人不可能从根本上脱离环境条件的制约,幻想超越外部制约的绝对自由是不可能的。但斯金纳由此进一步走向对人的自由的全盘否定,认为人只能被动地从属于环境的控制,至多只是逃脱不利的控制而趋向有利的控制,甚至明确提出要“用环境来取代自主人”,(注:[美]B·F·斯金纳著,王映桥、栗爱平译:《超越自由与尊严》,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85 页。)这就在新的形式下重蹈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了。

      斯金纳对“自主人”的否定和取消,实际上把人降低到了动物的水平。在他看来,既然人的行为完全是由外部环境的刺激和强化作用决定的,因而就不存在什么具有自主意识的自主人。他说:“自主人是用来解释我们无法用任何其他方式加以解释的东西的一种手段”,“这种意义上的人早就该被消除了。”(注:[美]B·F·斯金纳著,王映桥、栗爱平译:《超越自由与尊严》,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2页。)否定了人的心理和意识过程,否定了“自主人”,这本身就会导致把人等同于动物。对此,斯金纳知道得很清楚,他写道:“人们常常说,这种做法势必会使我们把人仅仅当作‘动物’。”(注:[美]B·F·斯金纳著,王映桥、栗爱平译:《超越自由与尊严》,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3页。)但他却直言不讳地认为,在对人的看法上, 从“多像一个神”到“多像一条狗”“正好表明了一种进步”。(注:[美]B·F·斯金纳著,王映桥、栗爱平译:《超越自由与尊严》,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3页。)毋容置疑, 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着生物学意义上的许多共同性,研究这些共同性,或者说从生物学意义上考察人,当然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由此出发去否定人的自主性,笼统地宣布取消或“消除”“自主人”,就是荒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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