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18.03.013 人类的阐释自始至终都在追求真理性和澄明性,那是人类向往的阐释目标,也是阐释的理想境界。真理和澄明虽然昭示的是阐释的两个不同的层级,但都指向一个事实:阐释是面向公众的。这意味着阐释是一种公共性的行为,只有坚守公共性,才能圆人类的阐释之梦。离开公共性,阐释不可能,更遑论真理性和澄明性!阐释本身有它的内在规则,这个规则总体来说极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更不好随意确定。它可能是整个人类的规则,也可能是生活在特定区域或国家、操持不同语言、从事不同专业研究者的规则;它遵循的是人性的共同性,或者是沟通、交流之后业已达成的共同性,其终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意义的澄明。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还应依赖人类理性和感性的公共性,这是一切阐释发生的根基。离开人类理性和感性的公共性,阐释不可能,理解更不可能。我们承认,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专业领域乃至相同专业领域的人,其理性和感性的公共性存在着差异,但是,由于人性的共同性,在差异中总是能够发现一些相同或相通的认识与情感,达成一定的理解或共识。这就说明,公共阐释的存在是合法的,也是必然的。综观人类阐释的历史,可以说,公共阐释早已成为人们心照不宣的法度和准则。任何阐释都离不开公共阐释这一基础,离开公共阐释,人类的阐释与理解都会成为乌托邦。在这个意义上,提出和研究公共阐释理论,构建公共阐释的理论话语系统,非常必要。最近,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学者为构建公共阐释理论所做出的努力。2009年,王一川首次提出了“艺术公赏力”的问题,他从艺术“心赏”中的从众分化和艺术分赏角度切入,探讨了艺术的公共性问题,涉及了艺术欣赏(阐释)中的公共性。①2017年,张江面对整个阐释现象,第一次提出了“公共阐释”这一概念,发表了《公共阐释论纲》(《学术研究》2017年第6期),这是继他在批判、反思强制阐释,系统论析阐释学的一个误区,试图重建文学阐释学之后的又一理论发明。从这里,我们能够明确感受到中国学者对阐释的焦虑,看到了他们试图在阐释学领域发出自己独特声音所做出的努力。 一、公共性:公共阐释开展的基础 公共性是一个意涵极为丰富的概念。虽然人人都能意会这一概念,但是,想给它一个完整、准确的定义,彻底说清楚它并非易事。公共性普遍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自然界的各个领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伦理、道德、法律、文学、艺术等诸多方面。可以说,凡是与人打交道的事物,都关乎公共性。人与社会交往,人与人交往,离开公共性是无法想象的。我们今天所谈论的社会公理、社会公德,是人人都认可的基本道理,是社会对人的约束,说到底,都是公共性的具体表现。自古及今,人们对公共性的思考一直持续不断。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曾经说过:“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②孟子说这话的真实意图是强调圣人与我同类,意谓圣人的教诲人人都能领会,但却不经意地触及公共性问题。公共性无所不在,不仅人的味觉、听觉、视觉存在着公共性,人的整个感觉都存在着公共性;不仅社会的政治、伦理、道德存在着公共性,文学、艺术审美也存在着公共性。如此一来,人才有共同的味觉、共同的听觉、共同的理性、共同的美感。孟子的话言说的是存在的真实,具有真理性,涵盖了公共性的内在意涵和外在呈现。 当今世界,公共性问题依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学人们对公共性的聚焦立足于现实,将公共性当作政治问题、伦理问题乃至哲学问题,力求深入发掘它对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的生存的意义。由于公共性背后蕴含的一些问题在当下现实中显现出来的冲突态势比较激烈,因此,现代学者不可能再像孟子那样虽不乏理性但实质却是平面、直观地去言说这一问题,更多的是采取批判的态度,忧时、愤世的情绪充斥于学理的分析之中。在现代学者眼里,公共性(或曰公共领域)是公正、公开、民主的象征,它本身蕴含着极强的政治性,属于核心的政治话语。公共性的彰显是时代进步的标识,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的观念的演变,公共性正逐渐向私人性萎缩,这引起人们的忧虑。公共性的萎缩意味着公平、正义的萎缩,意味着公开、民主的萎缩。这对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可怕的事件。公共性之于人类的重要性,就像食物、水之于人类,必须对这一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在西方,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很多。汉娜·阿伦特、哈贝马斯、理查德·桑内特等都是基于这样的社会关怀展开对公共性(公共领域)的讨论的,虽然他们各自秉持的立场有很大的差异,但是目的一致,都是为了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追求人格的完善。阿伦特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介入,思考公共性的特征。她认为“公共”一词“表示两个内在紧密联系但并不完全一致的现象”,一是公开,二是共同。公开意味着“任何在公共场合出现的东西能被所有人看到和听到”,它是去私人化和个人化的手段,是公共领域耀眼的光芒;共同意味着“世界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是共同的,并且不同于我们在它里面拥有的一个私人处所”。③社会的发展需要公开、共同,它们都与政治有关,由此,她得出结论:整个公共领域都是政治的。阿伦特说:“没有这种潜在的向尘世不朽的超越,就没有政治,严格来说也就没有共同世界和公共领域。”“正是公共领域的公开性,能历经几百年的时间,把那些人们想从时间的自然侵蚀下挽救出来的东西,包容下来,并使其熠熠生辉。”④虽然人类需要私人领域,但是,人类更需要公共领域,公共性之于人类的生存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哈贝马斯从法律和民主的角度讨论了政治公共领域,之所以在公共领域之前冠以“政治”二字,是因为公共领域必然关联着政治,在公共领域背后蕴含着无限的社会政治问题。基于公共性的特征,哈贝马斯把公共领域看作是一种交往结构。他说:“公共领域最好被描述为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的公共意见或舆论。像整个生活世界一样,公共领域也是通过交往行动——对于这些行动来说,掌握自然语言就足够了而得到再生产的;它是适合于日常交往语言所具有的普遍可理解性的。”⑤正是因为公共领域的交往性,它才具有普遍的可理解性。换一种思路来说,相比于私人领域,公共领域能够被阐释,能够被澄明,皆取决于交往。由此,我们不禁会反思:公共领域的“普遍可理解性”背后一定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阐释问题,不然,无法达到“普遍可理解”的境界,这个阐释究竟是什么?不管是什么,它一定关系着公共性的问题,可以理解为公共阐释。在论述对公共领域特征的理解时,哈贝马斯说:“公共领域的特征毋宁是在于一种交往结构,它同取向于理解的行动的第三个方面有关:既不是日常交往的功能,也不是日常交往的内容,而是在交往行动中所产生的社会空间。”⑥这种“社会空间”指涉面很大,都是公共领域所显现的一些现象。面对这些公共现象,人们有舆论,有批判,有沟通,都离不开阐释。舆论是阐释的舆论,批判是阐释的批判,沟通是阐释的沟通。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开放的,是由各种公民之间的对话构成的。公共意见和舆论推动社会改革,进而推动社会进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舆论和意见带有一定的真理性或澄明性。这些舆论、意见可能持赞同的态度,也可能持反对的态度;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但都是公共所赋予的,代表了公共(并非所有的公民)的意志。理查德·桑内特忧虑的是公共人的衰落:“如今,公共生活也变成了形式的义务。多数公民对国家事务漠然处之固不待言,而且他们的冷漠不仅体现在对待政治事件上。在人们看来,对待陌生人的礼节以及和陌生人的仪式性交往,往好处说是形式乏味,往坏处说是虚情假意。陌生人本身是危险的人物,在大都会这种陌生人的世界中,很少人会感到非常快乐。总的来说,非亲非故的人之间存在的纽带和法律关系可以被当成一种公共秩序,它是人群的纽带,是‘人民’的纽带,是政治的纽带,却并非家人和朋友的纽带。和罗马时代一样,今天对公共秩序的参与通常被当作是随大流的事情,而这种公共生活开展的场所也跟罗马城一样,正处于衰落的状态中。”⑦基于此,他立足于历史,“试图创造一种关于公共领域的表达的理论”,⑧来解释公共人衰落的原因。理查德·桑内特考察了公共领域中的各种非人格因素,认为公共领域的人格呈现出矛盾的状态,在共同体内部是亲密的、亲和的,而在共同体之外则是排他的、疏离的。他说:“人格是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人们事先很难控制这种流露,恰恰是因为缺乏清晰的解读这些细枝末节的规则。这些规则只有对新来者来说才是清晰的,所以人们缺乏一套稳定的系统可以用来让自己的举动显得像个绅士或者将自己打扮成一个正经的良家妇女。”⑨人格是内在于公共领域的外表的,它和人的衣着打扮没有直接的关系。人们对外表所象征的东西的焦虑,催生了对细节强迫性的关注,这说明了公共性对认识一个人的人格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