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3969/j.issn.2095-3801.2017.03.012 修回日期:2017-03-21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3801(2017)03-0065-06 “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没有优秀作品,其他事情搞得再热闹、再花哨,那也只是表面文章”[1]。遗憾的是,目前我们的文艺创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那么,究竟怎样做才能让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真正创造出“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的优秀作品呢?在此,鞭辟入里、切中肯綮的文艺批评无疑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是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1]。然而,客观审视现在的文艺批评,不难发现,它尚未能真正成为文艺创作的“一剂良药”,切实承担起其“引导创作、多出精品”的应有责任。 一、文艺批评之病象 健康的文艺批评,应该“是其当是,非其当非”,旗帜鲜明,拒绝含糊,应该“是之有理,非之有故”,恰如其分,褒贬得当,应该“是有独见,非有慧眼”,洞幽察微,标新立异。然观现时的文艺批评,“是非失当”现象绝非鲜见,严重削弱了文艺批评“不但是剪除恶草,还得灌溉佳花”[2]之天职。细究之,文艺批评之病象,主要有: 1.有“是”无“非” 真正健康的文艺批评,应该是其当所是,非其当所非。文艺批评家对作品进行评鉴时,肯定的多,否定的少,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的。因为,能为批评家所关注的作品,大抵有两类,一类是“好作品”,如名家之作,或文坛新人之佳作;一类是有争议的作品。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也有三斤铁”。从普通作者而终成名家,其创作能力、水平是经过不断考验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因此,一般而言,但凡出自名家之手的作品,其作品水准总是有一定保证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名家之作每每都能广受关注并获相当赞誉的奥秘之所在。万事开头难,文坛新人身上缺乏名家那样的光环,其作品要进入评论者的视野,非得有可圈可点之处不可。之于有争议的作品,在肯定派眼中,必是大可赞叹的。总之,对自己所关注的作品多有褒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一如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再完美的作品,也不可能尽善尽美,总有瑕疵。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文艺批评,面对作品,只见优点,不见缺点,尤其是面对名家之作,更是如此。实际上,相对于“寻美”的批评,“求疵”的文艺批评更能引导创作,成为促进创作多出精品的“一剂良药”。因为,唯有不断修正不足,方能日臻完美。文艺批评倘若只能“是其当是”而不能“非其当非”,那就是“玩忽职守”。“虽然进行肯定性的欣赏和评价,也是批评的一项内容,但就其根本性质而言,批评其实更多的是面对残缺与问题的不满和质疑、拒绝和否定。”[3]“批评必须坏处说坏,好处说好,才于作者有益”[4]。真正健康的批评应该是一门“向作家提出有益告诫的艺术”[5。 2.无“是”无“非” 真正健康的文艺批评,拒绝“顾左右而言他”,必须作旗帜鲜明的论断,不能无“是”无“非”。“真正的批评精神是什么?就是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就是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鲜明立场,就是对时代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这种批评精神拒绝温文尔雅,拒绝不偏不倚,拒绝四平八稳,拒绝跟风趋时”[6]。要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就不能温文尔雅、四平八稳,而必须有旗帜鲜明的“是”与“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认真研读作品是进行文艺批评的前提,这既是批评主体对作品、作家的应有尊重,也是批评主体最起码的自重。可现在一些文艺批评家,其对文艺作品的冷漠或者拒绝已到了令人不忍耳闻的程度。有些批评家一年的阅读量恐怕连十部长篇小说也达不到,“不少批评家对市场最热销的书籍几乎一无所知”[7]。“许多批评家不仅不会去反复阅读、探究一部文本,而且似乎已经失去了完整地阅读一部作品的耐心,有时只看看内容提要、故事梗概就可以写批评文章或在研讨会上高谈阔论了……据说,有的批评家只要听听别人对小说故事的大致介绍就能写出5 000字到10 000字的批评文章,有的批评家第一天晚上还在抱怨没读作品,第二天就能作一个小时的主题发言”[8]。这些远离“文艺现场”而神游于“渺茫太空”的文艺批评家,其所作的文艺批评,只能是隔靴搔痒、蜻蜓点水,甚至是臆想化的批评——尽管文采斐然,思想高深,却与所评论的对象几乎没什么关系,内中很少有紧扣对象的精准而鲜明的“是”与“非”。 3.乱“是”乱“非” 真正健康的文艺批评,或是或非,应该恰如其分。然而,现在的一些文艺批评,则是哗众取宠,乱是乱非,不是举之上天,就是按之入地。其一是言过其实的胡吹乱捧,对此,有学者曾有生动的描述:“有些评论家在评价一些刚刚出版的作品的时候,就表现出令人吃惊的浮夸倾向。不是说‘商业时代的巅峰之作’,就是说‘贫乏时代的杰出成就’;不是说‘大放光辉的巨著’,就是说‘必将传世的经典’;不是说‘极品中的极品’,就是说‘令人惊喜的收获’;不是用‘地震’来形容其能量之巨大,就是用‘革命’来比喻其影响之深刻;不是用‘天才’来形容其才华之出众,就是用‘伟大’来形容其气度之非凡。尤其是对某些所谓‘名家’的‘作品’,只要一出笼,立即就会有一些‘批评家’肉麻而不着边际地吹捧。明明作品的语言很成问题,可偏偏就有人敢说它是‘对汉语写作的语言层面的贡献’;明明作品思想苍白、趣味低下,可偏偏就有人要说它深刻揭示了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痛苦的精神历程;明明这部作品让人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可偏偏就有人要附和作者‘改造’读者的奇谈怪论,说是只要耐心一些是不难读懂的;明明作品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乏善可陈,可偏偏就有人要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向世人宣布这是一部要流传下去的大作”[6]。其二是信口雌黄的任性酷评。与捧杀式的溢美之评截然相反,这类评论往往以名家或新秀为对象,任意臧否,语出惊人,以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瞬间吸引无数眼球,一举成名,但在这石破天惊的痛快淋漓之下,论者的肤浅与浮躁便也一览无余。例如,某学者为中国20世纪文学所写之“悼词”,以鲁迅留学日本期间“拒绝回国刺杀清廷走狗的任务”为由武断鲁迅“不爱国”,狂言鲁迅之弃医从文不是因为启蒙救国而是学医失败的无奈选择;以朱安之不幸婚姻斥责鲁迅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压迫者”。对鲁迅如此,对茅盾、郭沫若、老舍、巴金、钱钟书、沈从文等等也是满脸鄙夷并一一否定,判定“二十世纪中国作家总体人格形象不佳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是一份反面意义上的人格遗产”[9]。其三是漏洞百出的新见异说。“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一种吁求”[10]。召唤性是文艺作品最根本的结构特征,越是优秀的文艺作品,就越能见仁见智。也正是在这纷纭众说下,作品中所包含的不确定点或空白被不断地阐释与解读,作品越来越显得丰盈透亮。因此,一切从作品本身出发且能自圆其说的新见异说,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该获应有的尊重。然而,当下的某些文艺批评,论证不严,推论武断,往往不堪一击,难以自圆其说以成一家之言。例如,《小二黑结婚》中的三仙姑,在传统的评价中,一直是个生活作风轻佻的落后人物。但近年来,也有不少人试图为她翻案。有学者认为:“前后庄上第一个俊俏媳妇”,结果嫁给了一个“只会在地里死受”的老实后生,这门婚姻注定是“不般配”的;三仙姑“不般配”的婚姻不幸福,又没有“休夫”的权力,因此,她与男子们打情骂俏使失落的情感得到补偿,她从“不道德的”关系中获得所渴望的情欲与满足也就顺理成章了[11]。一个长得俊的女子,嫁给了一个不解风情的老实人,这样的婚姻组合一定就是“不般配”的!因为婚姻不幸福,女方就可以理所当然地“红杏出墙”了!这样的“神逻辑”着实令人啼笑皆非。我们倡导标新立异,但我们没法接受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