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党的中心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定位和关系,明确指出了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就本质而言,任何意识形态都体现为某种价值,“一定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就是作为某种认识论范畴的东西对政治价值进行着有差别的反映”①。作为人类社会活动价值支撑的价值旨归的形成,是意识形态与现实生活的双向互动,即意识形态价值引领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对特定时代和社会现实的直面与回应,由此提出的挑战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对话、对话平台与意识形态安全 如今,不断深入的经济全球化这一现象在深刻地改变着全球性物质生产方式和交往实践的同时,也剧烈变革着人类思想和文明的交往关系与碰撞方式。就世界发展现实及未来发展趋势而言,实现多元主体的竞争、合作和共赢,多元利益互惠以及多元文明互动则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当人类进入这一新时代,不同文明话语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对话和博弈便重新回归时代的轴心位置。作为人际关系的常用词汇,对话本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使感同身受、相互理解从而避免对抗、铸就和谐。就此推而广之,群体之间、种族之间、区域之间、国家之间乃至文化之间都可以积极开展有益对话,从而让对话成为缓解对抗、避免冲突的主要手段。 但对话不能无序,更不能因话语不和、观点不同而演变为争吵;有益的对话必须是有序、合理且合法的对话。对话的关键在于相互理解,理解的途径是平等、公正、宽容的对话平台,这一平台是对话的基本载体,能够积极地促成有益对话的实现。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不同“声音”共存且都需要“发声”、获取话语权的背景下,对话平台的存在将更加凸显其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特殊意义。 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告诉我们,当面临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文化领域产生的新现象、新挑战时,保证国家意识形态根本原则的稳定性是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前提;保证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对多样社会思潮的积极引领,多元价值诉求的合理实现等等,则是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应有之意。 当前,世界的单质化和历史的扁平化让我们完全脱离西方话语和价值观的努力变得困难,全球化趋势又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国际体系和国际竞争以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意识形态领域对此的反映呈现不同话语、不同声音、不同力量的杂糅并存的状态。可以说,在当今世界发展的背景下,“混杂”体现了后现代和全球性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碰撞和彼此融合的产物,实际上是人们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一种真实的存在方式。由此带来的在思想观念方面的鱼龙混杂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文化的颓废,是我们今天不容回避的事实。“社会和经济变革必然会分裂传统的社会和政治团体并影响民众对传统政治权威的忠诚。现代化免不了带来异化、沉沦颓废和无常等新旧价值观念冲突造成的消极面。”② 这一现象对于国家意识形态安全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引导得不好,则无法实现有益对话,有可能导致意识形态领域的乌烟瘴气、杂糅并存,影响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存环境,引发意识形态安全危机;引导得好,则会实现和谐共生,将体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吸引力和号召力,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阶级基础。 回顾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历史可以发现,“特殊的形式,就是社会广泛参与、互相包容的共同讨论,这种自由、平等的讨论氛围,无疑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可以说,‘五四’前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大众化,是不同政治取向和价值取向的知识分子‘历史合力’作用的结果”③。因此,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地按传统方式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更不能通过刻意追求意识形态领域的纯之又纯来实现意识形态的安全,必须加强能够反映时代特征的理论创新,即在不断强化意识形态本质特征的基础上谋求在意识形态共性话语中坚持个性。这就要求我们能在“杂糅”之间寻求对话之道,并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多元中既能实现自我发展又可实现化冲突为共生的媒介。可见,为现存的不同意识形态搭建交流互动的对话平台,从而彻底改变传统意识形态“自上而下”教条独白式的交流方式,完成其由“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再到“多方对话”的转变,是维护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工作。 必须指出的是,虽然通过对话平台建设以减少意识形态领域的价值冲突已成为在合作共赢为重要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下大多数国家的共识,但我们也需要清楚意识到,只要世界尚存在不同属性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领域的较量和斗争便具有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如果从这一层面再对对话平台建设及其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关系进行审视,便不难理解,以互动性为重要特征的对话及其平台极有可能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强大国际话语权植入“话语木马”,架空、破坏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漏洞”,从而达到文化渗透直至“和平演变”的目的。 因此,从本质上看,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对话”,其实也是一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同阶级、政权和国家之间思想斗争的特殊形式,是在思想文化高地进行较量的重要手段。由于“对话平台”需要建立在包容的基础上,这就很容易致使对话的一方在不经意间受到对方的话语控制,从而在无原则妥协下放弃自身的原有立场,这对于一国意识形态的安全而言无疑是重大威胁。习近平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看不见硝烟,但同样你死我活。在这个战场上没有开明绅士,妥协换不来和谐合作,斗争才能生存发展。例如,在“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就不存在对话的可能性,因为“基本经济制度是意识形态的‘硬核’,它确保一系列拓延制度的合法性”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