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14)04-0010-07 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是两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尽管它们最初产生的时间不同,但在最近的500年来却是并存于人类社会之中。既然二者出现于同一个舞台上,它们就可能发生相互联系和影响。而且事实上,在某些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必然地发生了实际的联系。在20世纪的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相遇并结成内在的关联,直到今天逐步实现了深度的融合。可以说,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是统一的。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内在关联或统一性体现在以下一系列方面: 第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解救中国,这是历史已经作出的结论,这就从历史的起点上揭示和体现了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内在关联。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只是最近的百年间才与社会主义相遇而结缘。中国与社会主义最初形成的关系,是一种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目的是解救苦难的中国,手段是社会主义。我们常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句话是在强调社会主义的重要性,但人们往往并没有注意到这种重要性首先是一种工具和手段层面的重要性。可以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句表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最初联系的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社会主义是“手段”和“工具”,救中国是目的;二是原因与结果的关系,这里的“只有”与“才能”体现出一种原因与结果的必然性关系,其中社会主义是原因,救中国是结果。 说社会主义是工具和手段,似乎有损社会主义的身份和尊严,其实不然。首先,这种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是一种历史的事实。这是不可以因为什么“荣誉”的考虑而加以改变或否认的。其次,苦难中的中国人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手段,体现了中国对社会主义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对中国的实用价值。中国人是讲究实用理性的,虽然有时也会谈玄论虚、坐而论道,但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是绝不会热衷于玩弄玄虚的哲理的。马克思主义无疑是很高深的道理,社会主义无疑有深远的旨趣,但是它们对致力于救亡图存的中国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实用工具。马克思主义具有实用价值,社会主义以实际“管用”的角色而登场,这是实力的体现,是荣耀的事情。再次,社会主义对面临亡国灭种危险的中华民族来说,不是一般的实用工具,而是切切实实的“救命”工具。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是我们民族的救命恩人。也许正因为如此,毛泽东、邓小平才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这些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领袖人物,称为我们的“老祖宗”。对于讲究血缘关系的中华民族来说,没有比“老祖宗”更高的地位了。最后,社会主义不仅是中华民族“救命”的工具,而且是唯一正确有效的“救命”工具。这种唯一性就使社会主义超出了一般意义上“手段”、“工具”层面的意义,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价值。 手段当然不能脱离目的,但在目的确定以后,手段就是最重要的。同样,在目标确定以后,通向目标的道路就是最重要的。可以说,找到正确的手段和道路,跟确定正当的目的和目标同样重要,有时甚至更为重要。特别是在目的和目标的实现遇到极大困难的情况下,在经过若干尝试而均遭失败的情况下,谁能找到正确的道路和手段,谁就是最大的功臣。毛泽东同志之所以伟大,主要不在于他为人们确定了革命的目标,而在于只有他才找到了革命胜利的正确道路。 第二,社会主义制度是新中国的社会存在不可分离的重要方面,这就从国家与其社会制度的关系上揭示了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内在关联。 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后建立了新中国,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至此,社会主义作为制度因素而进入中国社会有机体中,成为社会结构的重要部分。一个国家或祖国,当然不只是社会制度构成的,而且在人们关于祖国的想象中,社会制度也不是首要的象征,有时甚至被人们所忽视。比如,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尽管爱国主义很兴盛,但人们在爱国时想不到“封建制度”的问题,还不能从社会中抽象出“制度”的层面和因素,人们心中只有皇帝而已。但不论怎样,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是这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方面。它不是可以随时脱下或换上的外衣,而是社会肌体的血肉和皮肤。一个社会不能从自己的社会制度中脱离出来,正像一个人不能从自己的皮肤中钻出来一样。一个没有社会制度的国家和社会,是不存在也不能存在的。新中国作为一个完整的社会存在体,离不开它的社会主义制度。否则就不再是新中国,也更不是完整的新中国了。 社会主义制度对于新中国来说,既是“硬件”又是“软件”。作为硬件,它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对社会肌体和大厦起着支撑的作用。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各项具体制度的根基。而基本政治制度则支撑着国家的政权机构。我国法律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它的产生和发挥作用,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制约。可以说,社会主义制度也属于新中国社会肌体的“骨骼系统”。失去了“骨骼”,肌体就会瘫软下来。同时,社会主义制度也是“软件系统”,因为它不仅是经济政治制度,还是思想文化的制度和原则。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载入国家大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社会的主流思想文化,它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不仅笼罩着我们的社会,而且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三,社会主义与当代中国形成了一个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命运共同体,这就从现实利害上揭示了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内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