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人们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认识的不断加深,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注程度和研究力度也在日益增强,学者们从不同层面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从整体的研究现状来看,始终缺乏从整体的视角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统进行规划和构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需要从整体上进行规划与建构以实现其内部各要素的优化整合,促进整体功能的最大化。规划与建构科学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是顺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也是实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关键。规划与建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就是要在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要素构成的前提下,从横向角度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各要素给予进一步的科学定位,从纵向角度对不同学段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深入的再思考。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要素构成 “所谓要素是指构成有机系统的基本要件和因素,它是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现象,是构成事物必不可少的条件。”[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就是由其内部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的有机整体。目前学界普遍认可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主要由下列要素构成: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象。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目标。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6.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原则。7.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机制。8.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以上各个要素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密切联系又各有分工,每个要素都处于独特的地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要素构成是我们认识的第一步,而如何根据它们作用的性质把这些要素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和界定,以及如何在各个学段发挥它们的最大作用,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是我们亟须厘清和探讨的问题,也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两大困惑。以往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划分存在着多种观点,诸如“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六要素说”、“八要素说”等等,其中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划分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介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体的四要素说因其概括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等特点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但是这个“四要素说”将教育者视为教育主体、受教育者视为教育客体、内容和方法视为教育介体、环境及其提供的支撑条件视为环体,对于这种划分是否精准和科学以及应该如何正确的定义主体、客体、介体、环体包含的内容是学界一直争论和探讨的问题。除此之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部各要素,如何根据学生成长和发展变化进行调整,如何协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何做到同一要素在不同学段的合理衔接等问题都是关系到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大小,关系到整个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重大问题,所以,我们不仅要加大重视力度,更要将改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决心付诸实际行动。在这种信念的指引下,笔者从横向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具体定位问题进行再认识,从纵向角度对不同学段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再思考。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横向定位 前文已经提到,当前学界普遍认同将思想政治教育诸要素划分为四大部分:这里简称为: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然而就这四个部分所对应的内容,学界至今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因此,在构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际,我们有必要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出发,再次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的思索和考量。 论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什么的时候,实质上也是要弄清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什么。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什么?学界对其争论已久,当前大部分学者赞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教育者。笔者在学习和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提出了这样的认识,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该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谈到此处,可能质疑声四起,在人们的印象中主体应该是有认识和实践能力、固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似乎更像是死板不变的硬性规定,事实上,我们所说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非是冰冷僵硬的规范条文,它既是与现实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也结合人们的思想品德的发展实际不断的改革和调整,更重要的是它符合主体的规定和特性。总体看来,我们对主体的理解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从哲学角度理解主体即主体是具有主动性和能动性,具有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人。第二,通常意义上讲,主体是指在事物中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构成事物的最主要的部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主体首先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部分,尤其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与“学”的所有活动都是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展开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教育者必须传授的、是受教育者必须学习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必须参考的,从思想政治教育整个运行过程来看,几乎所有环节都是围绕内容展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思想政治教育最主要的构成,符合主体的规定。除此之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实质无非是国家和社会的要求,而提出这些要求的是国家和社会,国家和社会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主体,在提出和确定内容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表现出巨大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具有强大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因此,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确定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符合主体的规定和要求。 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尽管学界对这一问题讨论的也很激烈,有很多种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笔者认为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是也只能是受教育者。把受教育者确定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的原因如下:第一,受教育者是教育者认识和把握的对象,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道德发展水平始终是教育者首先需要掌握的内容。第二,受教育者是教育内容的接受对象。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实质上也是受教育者学习教育内容,由外化到内化不断的吸收和接受教育内容的过程。第三,受教育者是教育环境影响的对象。受教育者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尤其是青少年,他们不仅受到自身的身心发展水平的限制,而且受环境的影响程度更大。第四,受教育者是方法、原则等因素制约的对象。每个受教育者都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能否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法和原则始终关系着他们思想品德的发展。总之,受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指向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很多人把“客体”这个称谓误解为是在贬低受教育者的地位和否认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那么我们与其因为用词是否妥当不断争执而影响了前进的脚步,不如换一种人们能够普遍接受的称谓。我们这里把受教育者叫做“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主体”。受教育作为对象主体存在是因为所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都是围绕受教育者展开的,目的指向受教育者的成长和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前提是对受教育者特点的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必要条件是受教育者的参与,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对教育者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做出自己的评价,受教育者还能够对教育内容进行选择接受的哪些成分和接受到什么程度,由此受教育者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受教育者不是被动的受众,他们都是与教育者具有平等人格且有主观意愿的个体,没有他们的主动参与,反馈评价,也就没有思想政治教育的进步和发展,因此以平等的态度去对待受教育者,尊重他们的个性,关注他们的需要,这些都应该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然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把受教育者称为对象主体只是希望真实客观的反映他们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如果超出或夸大“受教育”这个范围,必然会带来认识上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