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2010)04-0106-05 一 关于王国维“境界说”的现代意义,学术界也早有人论及,但往往只是论及表层意义,却都没有继续深入开掘。陈鸿祥曾言:“《人间词话》之所以能在时代变迁、思潮更替中历久弥新、影响弥远,更在于其不仅善‘因’,而且善‘创’。”[1]如果说陈氏对王国维“境界说”的创新之处的评价仍然有点含糊其辞的话,更有学者已经从审美内涵的三个方面对“境界说”的创新之处作了详尽阐释:“‘境界’是一个描叙性的范畴,这个世界是作者能感之、作者能写之、读者能赏之构成的第三进向的世界……其次,‘境界’是一个评价性范畴,这个由作者能感之、作者能写之、读者能赏之所建构的第三进向的世界必须是一个自由的世界……最后,‘境界’说是一个特定的范畴……”[2]127潘知常第二点所提出的“境界说”为一个评价性范畴值得我们关注,他同时也认识到了“境界说”可能为中国文学艺术树立了一种新的审美理想,他说:“显然,其中最为关键之处在于‘真’。只有这个以‘真’为前提的境界和这种将以真为前提的境界作为抒情类作品的最高成就的看法才是王国维的贡献。”[2]129显然,潘知常的重心仍是放在美学理论的分析上,但是,他提出的评价性范畴和意识到“真”对于“境界说”的重要性表明他已经开始意识到“境界说”所蕴含的新的价值意义,只是潘先生没有从词学的历史文化语境的角度来对这一命题展开更加细致的分析。 文学与艺术,一代有一代的历史文化语境,一代有一代的审美精神,研究某个时代的文学艺术,如果脱离该时代的历史文化语境,则无异于管中窥豹,只见一斑,或囿于一理论形态的预设,或漂移在主观臆断之间,也就很难把握时代审美精神整体变迁和微小的位移。在历史文化语境中来考察文学艺术,正如解释学所昭示,把握总体之后深入细节,理解细节以后回归整体。中国词学的审美精神一方面没有脱离总体的大的中华文化历史语境,另一方面严格遵守的是“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之铁律。“境界说”冲破了传统词学关于词学观念命题的文化困境,无论针对的是有清一代词学理论,还是整体上的中国古典文学艺术都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郭绍虞先生曾经针对这种文化困境做出了精辟的判断:“中国文学批评中的主要问题,不是乌烟瘴气地闹什么‘文以载道’的说法,便是玄而又玄地玩一些论神论气的把戏。”[3]王国维对词学这种文化困境的洞悉极为深刻,他立“境界说”为“探其本”对于传统诗词学而言无疑是树立一种新的审美标准,这种标准有些学者认为是诗词之美的标准[4]35。 二 对“词”本质的体认一直是随着词学研究的发展而逐步拓展和深入的。对于词体的体认,历代词学研究呈现出来的往往也是一种矛盾和二律背反,如:“宋人用‘诗’的眼光视之为‘诗余’、‘小技’的同时,又承认或默认它独特的文体特色和文体价值;对于词的‘言情’,或大加贬斥,或有限制地支持;对‘以诗为词’的倾向,赞许其‘言志’,却批评‘非本色’的艺术风貌。”[5]北宋词学研究中的苏轼的“诗化理论”和“尊体”观念以及李清照的“本色论”的论争或多或少反映了一种文化困境,即词之开始的唯美的形式主义和传统的“诗以道志”文化语境之间的矛盾。“词”之体认一直在“缘情”和“言志”之间徘徊和彷徨。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南宋雅化理论就词学内部发展而言应该是一种进步,张炎的《词源》深刻地显示出了文化语境对词学本质体认的困境。如张炎认为“风雅派”论词的论纲“骚雅”其意即立意要大、要正(言天下大事及王政废兴);在艺术表达上要有“比兴之义”(如继承《离骚》“芳草美人”的传统,曲折表达,温柔敦厚)。张炎折中有关“言情”与“言志”的理论,避免作词走向“为情所役”、“俚俗”以及抒怀过度、“使事或失之伉”两个极端。为此张炎提出“深加锻炼”、“极要用工”八个字,以此为中心论旨,他又提出“骚雅”和“清空”必须和“锻炼”结合起来[6]。然而,以周邦彦、张炎、吴文英以及姜夔为代表的风雅派力图把“抒发性情”和“比兴之义”纳入词律作法和技巧之中。词虽然从“缘情”和“比兴之义”中暂时地摆脱了出来,但亦同时陷入了格律式的形式主义,忽视了词为性情而作的本义,这势必会引起词学走向自身的没落。金元时期的词学理论在对风雅理论继承的同时,也对风雅理论进行了反拨。刘将孙《胡以实诗词序》充分阐释了“情性”,并且探讨了情性和格律的关系,在《新城饶克明词集序》中探讨了“声”、“辞”关系[7]。这表明在金元时期就有词学研究者注意到了词学发展中形式主义倾向所包含的内部矛盾。明代历来都被认为是词学创作和词学研究的衰落期,对词之本质的体认,明人也主要从“主情”和“音乐性”两个向度进行阐释。明代词论家基本上都认为词来源于六朝乐府,比较看重词和音乐的关系,因此在词体上也大多数主“诗余”说,王世贞在《弇州山人词评》中就认为词大多是“婉娈而近情”,“足以移情而夺嗜,其柔靡而近俗也”。沈际飞《诗余四集序》更是明确地把“情”视为词的本质,并认为这种情性的指向最后是“情欲”。显然,沈际飞的词学观点受到了时代风气的熏染,明代商业文明的发展促使人们对情有了更为感性和世俗性的表达。明末陈子龙在《三子诗余序》里曾言:“言情之作,必托于闺襜之际。”“托贞心于妍貌,陈挚念于佻言。”可见,明人对词的体认受到其时代风尚的影响,更多地表现在“主情”方面,而并没有在传统历史文化语境之外为词树立一种新的审美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