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7年故世的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在给美国比较文学学会(ACCL)的2004年度报告《“文学理论”回顾》(“Looking Back at‘Literary Theory’”)中追溯了“文学理论”的学科史,他回忆先后在哲学系、人文学系、比较文学系的任教经历,指出大行于世的“文学理论”学科肇始于1970年代以来美国大学的文学系对德里达和福柯的阅读。作为精通英美分析哲学并兼习欧陆哲学的著名学者,罗蒂指出,后尼采时代的欧洲哲学更多是通过文学系而非哲学系进入英语世界,并催生了解构主义、新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弗洛伊德批评等种种流派。身为文学理论学科建构和发展的参与者,罗蒂以美国大学文学系的现状说明,这个滥觞于后尼采哲学理论的学科已经陈旧(old)了,现在学科从业者怀疑尼采——海德格尔——德里达的思想传统已经耗尽了活力,因而以福柯取代了德里达,文化研究取代了文学理论的位置。但罗蒂认为,实质其实并未改变:对文学批评来说,哲学、人类学、心理分析、宗教等都是有益的,但这些并不是好的文学批评的保证,很多一流的文学批评是操单种语言(monolingual)的人,或只读小说不读诗歌的人,或对政治、哲学、历史漠不关心的人①。 罗蒂想说的是,文学理论提供了不同的文本解读方法和模式,但没有一种知识或理论可以必然导出好的文论和批评,这或许揭橥了文学理论的某些实质:一、在理论来源上,文学理论并非一个封闭的学科,这造成其解读范式在哲学、语言学、社会学等学科间不断发展和移动。二、在解读对象上,多学科资源的引入扩展了文学理论的解读领域,除了文学这一传统文本,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等都成为可解读的文本形式。三、在解读效果上,文学批评是理论分析、艺术感受、美学鉴赏等因素的综合。无论如何,文学理论的开放姿态是使不同学科的理论资源得以进入并成为不断激发其创造力的可能性条件。 如罗蒂所言,尼采以来的欧洲哲学思想在对文学理论上的影响似乎已呈颓势,遑论前尼采时代的形而上学。但文学作为一种精神性作品,从属于精神的总体属性,也必然与其他精神属性发生联系。文学、哲学都是“人文学科”,即德国大学建制里的Geisteswissenschaften,Geist即精神、心灵之意。那么可以问的是:今天的哲学理论是否能够对文学文本继续作出有价值的精神性解读?回到海德格尔之后的德语学术界,价值论作为哲学的核心命题之一,得到伽达默尔、哈贝马斯的新诠释,并成为哲学解释学和交往理论解读文学文本、批判现代性的重要思想资源。 作为实践者的主体在介入行动,或面对某种抉择,开始一次谈话、阅读与书写的时候,价值问题就被带入了。为何要作这件事情?选择此而非彼是基于什么缘由?带着何种立场进行这次谈话、阅读和书写?当然可以反问:由着自己的感觉、兴之所至地行动,为何非得考虑“为何”?但“由着感觉”和“兴之所至”同样是一种立场,是对某种方式的自觉或非自觉的选择。这里的价值(Wert)对于行动者而言,是引导和规范行为的观念性基础。对价值问题的关注在西方学术系谱中始于古希腊,德国主要的百科全书Brockhaus Enzyklop
die对价值哲学/价值论(Wertphilosophie,philosophy of value)的解释是:“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每种哲学都在从事对价值的内容和含意,规制、效用和约束力(责任)的研究。价值思想的源头在古希腊哲学那里就出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已经在一切价值所共有的善/好(Gutsein)的意义上对价值概念进行研究”② 或如著名的《哲学历史辞典》(Historisches W
rterbuch der Philosophie)所言:价值哲学“时而到古希腊哲学先驱的观念中寻找自身的合法性证明,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传统。”③ 对价值问题的关注传统伴随人类生活的演进和反思的展开,在每次新的哲学潮流中均可觅其踪迹,由边沁、康德、洛采以来,价值问题不仅成为哲学、同时成为了哲学史的一部分。1908年胡塞尔迄今未发表的手稿《形式价值论》(fomarle Axiologie)开始在现象学中讨论价值,现象学把价值理解为客观、内容多样的质料,之后舍勒探讨伦理中的德行问题,建立了价值伦理学(Wertethik)④。舍勒曾求学于胡塞尔,深受现象学的影响,但也吸收了美国实用主义和尼采的思想,他认为胡塞尔的“纯粹”的感知是对具体生活的抽象,并不存在。而海德格尔进一步阐明了“纯粹感知”包含着独断论的危险,伽达默尔在1981年写作的《哲学与文学》中说:纯粹感知的“背后仍然是在形而上学历史中可溯其踪的‘本体论’偏见,这个揭示是海德格尔的巨大功绩。这一事实本身,即知觉与实际生活的关联性相关联,原初的现象总是如其所见,而非纯粹主体给予性的主观想象中得到的感性知觉,……所有的‘看’总是已发生的“理解为”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