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0)01-0012-04 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当中,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环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结构的要素,学界对其展开了多角度的探索,取得了诸多理论成果,极大地丰富了对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理论问题的认识。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的概念,并借用生态学及其分析方法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研究。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视野中,“环境”与“生态”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从“环境”到“生态”又有着怎样的方法论或价值论意义,本文试作分析。 一、“环境”与“生态”概念的初步考察 不同学科对“环境”的界定在表述和理解上各不相同。生态学对环境的界定指生物的栖息地,是某一特定生物体或群体以外的空间以及直接或间接影响该生物体或生物群体生存与活动的外部条件的总和。[1](P15)国内学者将环境界定为有机体(生物体)生存空间内各种条件的总和。[2](P61)具体而言,它是有机体外部可以进入有机体的反映系统,直接影响生命活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综合;广义上讲,“环境是相对于某项中心事物并且作为某项中心事物的对立面而存在的”[3](P19)。环境生态学中对环境的界定是同生态因子联系在一起的,认为环境(Environment)是指“主体或研究对象以外的、且围绕主体,占据一定空间,构成主体生存条件的各种物质实体或社会因素的总和”[4](P11),指出环境总是针对某一个特定主体或中心而言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离开了主体或中心也就无所谓环境。还有学者认为环境主要是指“我们所研究的主体周围的一切情况和条件,而对于人类来说,环境是指人生活于其中并影响人的一切外部条件的综合”[5](P2)。 “生态”一词与“环境”意义相近,甚至在很多时候,人们不对“环境”和“生态”作细致区分,而将其合起来作为一个词使用。从词源上考察,“生态”一词源自希腊语“Oikos”,有“住所”“栖息地”之意,指在一个生物群落及其生存发展的系统中,各种因素相互关联、相互制约而达到相对的平衡。一般认为,“生态”这一概念是伴随近代生物学的发展而产生的,是生物的生存环境(生境),包括水、光、温度、空气、土壤和生物等自然环境因素。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生态”进行了表述,有学者认为,生态是“指一定地域(或空间)内生存的所有动植物之间、动植物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强调系统中各因子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以及功能上的统一,含有系统、整体、联系、和谐、共生和动态平衡之意”[6]。也有学者从哲学角度给生态下定义,认为生态是主体生命的各种基本要素的有机关联和良性互动而形成的生命状态。[7](P273)还有学者认为“存在于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各种因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就是生态,研究这种关系的科学就是生态学”[8](P2)。现代生态学所研究的生态,是指构成某种生物的个体种群或某个群落的各种生态因子的总和及其相互关系,其总是围绕某一生态主体形成的。而生态系统的概念则意味着,一个小的生态环境内部所有要素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从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9](P26) 二、“环境”与“生态”的差异——当其作为分析方法或价值观使用时的不同 通过上述的概念考察可以看到,“环境”和“生态”在其属于实体描述或对象表征的一般性认识层面上的确不太容易区分,这也是人们频频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的主要原因。事实上,今天的生态概念,比照“环境”而言已经具有了多层意义。“生态”无疑原本是属于自然科学的生态论的概念,但因其在价值属性、概念内涵等方面可能被延展的广泛的哲学意义,如今它已经被嫁接和移植到其他学科,在学科交叉中形成了一些新的概念和研究领域,其意义、功能和方法已经被扩展到其它社会科学领域,这实际上也构成了对生态理解的深化与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奥德姆(Odum)就提出:“现代生态论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桥梁。”[10] 樊浩教授曾对“生态”概念发展史进行了考察和研究,认为生态概念自创生起经历了两次重大跃进。[11]1866年,当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首先使用“生态”这一概念时,它只是作为一个生物学的范畴,当作“研究生物体同外部世界关系的科学”,特指研究生物有机体与其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1962年,美国女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出版后,生态论才被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的意义上,获得了文化价值的意义。此后,“生态”便被演绎为20世纪后期最重要的文明价值与文化价值之一,以至后现代主义者托马斯·伯里预言后现代文明时代应当是“生态时代”。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学术研究中,“生态”概念也开始走出生态论,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其他学科概念联姻,出现“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乃至“教育生态”等话语。从生物学的概念到人与自然关系的概念,这是“生态”概念发展中的第一次跃进;从人与自然关系的概念与理念到向整个人类文明的渗透与提升,这是生态概念的第二次跃进。[12](P22)概而论之,海克尔创建生态学,形成了解释自然系统内部即生命体与周遭环境之间相互协调、互为消长和彼此依赖的生态平衡关系的自然生态观;经过现代哲学建构,自然生态观转变为哲学生态观,成为一种理念、思维方式、研究方法和文明观,成为一种观照人与自然和社会的观点和学说,并为其他相关学科提供了理论指导。[13] 当前之所以有很多社会科学学科借鉴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开展交叉研究,主要目的正在于借鉴生态所蕴涵的观念、思维、视角、方法、原则和价值等,而且借用这种观念、思维、视角、方法、原则等本身具有积极的理论价值,能够体现问题分析的合理性、科学性、发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