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9)02-0007-05 毋庸置疑,从媒介的角度对文化、文学进行相关研究,近年来构成了国内学术界的热点之一。相比较而言,现代文化在其萌生、发展的进程中,越来越受到新技术、新媒介的深刻影响。针对这些新情况,一些西方学者将其称为“现代文化的传媒化”[1](P4)或媒体文化。在互联网问世之前,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有6种形式:报纸、杂志、书籍、电影、广播、电视。马克·波斯特将网络媒体(网媒)的出现称之为第二媒介时代的到来[2](P25)。此外,学者们还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人类的文化史进行理论概括与梳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划分方式:第一种,口头文化、手写文化、印刷文化、虚拟文化;第二种,口传媒介文化、印刷媒介文化、电子媒介文化;第三种,文字文化和印刷文化;第四种,视觉文化、读写文化,再到视觉文化这样一个螺旋式的发展过程。 如何理解媒介文化①尤其是如何理解媒介自身,事关如何看待网络文学、网络文化。众所周知,与批判学派对待大众文化态度迥然相异的是:新一代理论家认为大众传媒之所以能够产生巨大影响的根本原因,不是精英分子、知识分子的精心策划以及意识形态对公众的强力灌输,而是由媒介自身以及媒介传播方式所决定的。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一直处在媒介时代,每一时代、每个社会都有其特殊的媒介质以及由此形成的独特媒介文化及文化精神。因此,媒介文化的关键在媒介本身,诚如麦克卢汉所说:“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物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3](P33)对文学艺术而言,这里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语言文字自身作为媒介与其他媒介如人体(舞蹈艺术)作为媒介之间的区别,在这种比较中来探究作为媒介的语言文字自身的审美特性;第二个层面,语言文字自身不再作为媒介,而是通过其他载体、其他媒介形式来表达,如竹简、羊皮、纸媒、电子媒介等等。本文关注的是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在我们看来,文学主要是一种语言艺术,其媒介质的变更史其实就是文学审美特性不断变化的历史,每一种新媒介的出现都是对已有媒介的有机整合和延伸,都会赋予文学新的表现形式与审美品格,而媒介质的新变往往又与新技术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具体而言,网络文学是文学与互联网(Internet)有机融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当代性,它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的新兴文学思潮,构成了新时期文学思潮新景观②。概言之,互联网已成为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技术、新媒介的问世为文学的发展与丰富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也对文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互联网的问世,不仅极大地改变了文学的写作生态,改变了文学文本的存在形式,改变了文学传播、文学阅读以及文学批评的原有格局,而且对传统文学的发展与存在也产生了诸多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相关资料表明,1998年至2008年短短十年间,我国互联网的发展速度令人惊异:1998年国内网民为117.5万,2008年底近3亿,网民人数已跃居世界第一。国内的网络文学发展主要从1998年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痞子蔡1998年3月至5月写就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有力地促进了国内网络文学的发展。此后,在网络写手与传统作家就网络文学展开激烈争论、国内各主要媒体竞相关注的过程中,文学理论界也对网络文学给予了及时而充分的理论探索与研究。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学理论界对网络文化、网络文学的研究相继取得了一些富有新意、颇具深度的研究成果,促进了网络文化与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不过,网络文学在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其文学实践与理论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这些问题中,有一些在初始阶段就已出现,但当时表现得还不够充分,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现在则表现得十分突出;还有一些则是新近出现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加以认真对待。在我们看来,以下几个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思考与研究。 问题之一,一些研究者把互联网自身的技术特性简单等同于网络文学的特征,换言之,存在着网络文学的技术本质主义倾向。毋庸讳言,网络文学的一些属性与网络技术本身的一些特性密切相关,但两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等同关系。具体而言,与其他大众传媒相比,作为“第二媒介”的网络媒体无疑具有更加突出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对话性,一些研究者据此就得出网络写作没有“把门人”,网络写作是最自由的、最民主的等等。这些论断与事实不大相符,把网络媒介自身具有的技术可能性等同于现实性,是一种典型的技术本质主义,其相关结论盲目乐观。技术可能性要变为一种文学的现实性,除了技术自身的条件外,还需要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的有机融合。此外,在探究文学与媒介相关的关系中,论述不够辩证,是单向度的。我们认为,文学与作为媒介的网络两者之间是一种双向辨证的关系:文学对网络媒介的影响与网络媒介对文学的影响两种形态并存,以往的相关研究对前者关注得不够,而在对后者的研究过程中,又对其消极面、负面影响给予了更多关注,对其积极性的探究不够充分。 问题之二,对网络文学的理解依然存在误区。各方目前可以对这个问题没有共识,但在“何谓网络文学”问题上应有基本的认识。在我们看来,网络文学既不是写网络的文学,也不是网络上的文学,应将后两者与网络文学进行严格的区别和界定,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甚至相等同。这是因为,在网络时代,网络给文学带来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一方面,对业已存在的传统文学而言,它部分改变了文学的载体与阅读方式;另一方面,网络在写作、发表、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的介入,直接孕育、催生了一种新文学的产生——具有原创意义的网络文学,从而表现出了与传统文学迥然相异的特征。因此,传统文学某些方面的网络化、网络版,与真正的网络文学要进行严格的区分,只有在区别的基础上,才能看清两者之间在文体、语言、审美情趣等方面的不同特点。我们知道,文学是一个系统的、多层面的活动链,单单从其中的一个环节来界定网络文学是远远不够的,对它的把握也不够准确。因此,对网络文学的界定应涵盖其活动的各个层面,如写作的在线性、文本的在线性、传播的在线性以及接受(包括阅读活动与批评活动)的在线性,这几个环节中的任何一环缺漏或有意省略都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基于此原则,在对网络文学的理解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只从载体形式、接受方式以及接受渠道着眼,而没有考虑到写作与发表环节,这种观点的集中体现就是把传统文学的网络化看作“网络文学”——如果据此观点,《诗经》的网络化或网络版就是网络文学,其理论之缺陷一目了然。第二个问题,也是最容易混淆的问题,就是把写作的电脑化与写作的在线化两者等同起来。实际上,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在电脑已经非常普及的今天,相当一部分传统作家也在运用电脑写作,但是,以这种方式写出来的作品并不是网络文学,这是因为,运用电脑写作即写作的电脑化与写作的在线化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前者仅仅把现代技术装备作为一种比较高级的打字机,仅仅是用来进行传统创作的便捷工具,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文体特点与审美品格,而后者则是网络文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决定了文体形式、语言风格、审美特性等诸多方面。总之,严格意义上的网络文学是指在写作、发表、传播、接受等各个环节都具有网络在线性质的文学活动,各个部分之间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自我统一性与内在的完整性,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可在网内完成,一体化特征极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