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09)04-0092-04 一、红色资源是公民教育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新世纪以来,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革命精神与革命文化的宣传与研究,逐渐汇聚为以红色资源为中心的研究与探讨。学界就红色资源的内涵、特征、价值、功能,以及红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特别是在红色资源与当前我国公民的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等方面,进行了多层面的探讨,极大地拓展了研究空间和视野。 由于红色资源在政治教育、文化传播、精神传承、价值引导等方面的独特价值,红色资源自诞生以来,就一直作为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成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的有效资源。随着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新的理念的提出,红色资源在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价值和功能。 作为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结晶与宝贵财富,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而凝结的思想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精神资源,以及它们的物化形态资源。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精神资源与物化资源的统一体,红色资源承继中国传统民族精神,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及建设相结合,从而继承并超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形成中国文化的先进形态,代表了中国文化发展的方向,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民族精神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在此意义上,红色资源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方面,应有更为广阔的作用空间。 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公民教育逐渐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这是由公民教育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与根本性地位决定的。可以说,没有有效的公民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就无从谈起。公民教育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文明和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 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教育理论体系是推进当前公民教育的必要前提。学界关于公民教育的界定虽然各不一致,但基本廓清了公民教育的内涵,那就是公民教育应该是包括公民意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民主与法治教育、公民素质教育等。公民教育,简单来说就是以“公民”这一概念所指示的特殊群体为对象的教育体系。公民,《辞海》解释为“具有本国国籍,并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公民教育主要是指帮助社会个体掌握公民知识,形成公民意识,养成公民行为,最终成为社会的真正主人的活动。实质上,它是一种主体性、规范性、实践性教育。公民教育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帮助社会个体获得公民资格,了解并确证自己的公民身份。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社会个体身上生成自由、民主、法治、平等的意识和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品质,提高公民素质,使公民能够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认真地行使权利,相互尊重,通晓并履行作为公民应尽的各种义务和责任,使公民具备在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判断并付诸行动的能力。 当前学界关于公民教育理论体系的构建,基本忽略了红色资源的价值,只是在西方公民教育理论和传统文化资源方面寻求借鉴。本文认为,以中国革命道路、革命精神与革命文化为主要内涵的红色资源,本身就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在融汇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借鉴与汲取西方现代公民教育理论、继承和发扬中国革命与建设时期的革命精神与时代精神三维公民教育资源体系里,红色资源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 首先,红色资源本身就包含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而形成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体系;中国公民教育应当也必须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方针,充分吸收和借鉴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公民教育资源,特别是借鉴吸收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我们进行公民教育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追索我们党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道路上对人民民主、自由平等的不懈追求,为当前的公民教育提供实践与理论上的双重指导。 其次,红色资源作为中国革命与建设时期的宝贵思想文化资源,为当前中国的公民教育提供了天然的滋养元素。适应公民教育广泛发展的趋势,公民教育的学理资源不能仅仅借取西方公民教育理念,更为重要的是,顺应培育中国社会主义公民的需要,中国革命与建设时期的红色资源应成为公民教育的重要资源。20世纪的历史,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富裕进行不懈奋斗的历史,在此过程中形成的伟大革命精神与时代精神,构成红色资源的主体,它自然应当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在从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向公民教育的转型与过渡中,红色资源也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决定在初中开设公民课,还编写了教学大纲和教材,开始探索如何实施公民教育,但当时还缺少开展公民教育的氛围和声势。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正式提出了教育的宗旨是“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公民概念的重新启用大大推动了中国公民教育的发展。1996年10月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今后十五年内,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