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09)01-0044-05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努力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经费投入、教师待遇、考核评估、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力图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正确解读这些保障制度的依据和含义,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的当务之急。 一、学时及中班教学管理制度 必要的课时,既是任何课程保障教学质量的需要,又是任课教师职业发展的需要,课时保障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特殊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意见》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保障机制”部分,针对“05方案”实施过程中,一些学校仍在教学时数上打折扣的情况,提出要“按照学分学时对应原则,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在为什么要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等问题上,有必要对“05方案”和“98方案”关于学时学分的规定做一简单的对比。“98方案”曾明确规定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思想品德课各门课程的学时,比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为54学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毛泽东思想概论”两门课程,理工类学生均为40学时,文科类学生都是36学时,“邓小平理论概论”则为70学时,只限文科开设的“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为36学时,“思想道德修养”为51学时,“法律基础”为36学时,“形势与政策”则规定每周1学时。“98方案”实施以来,许多高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时学分管理进行了改革,并对课程采用学分制。“05方案”不但未对文理科规定不同学时,而且不再硬性规定各门课程的具体学时数量,而是对各层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从学分上作出了规定,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学分与学时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具体学时数量,学时具有了一定的弹性,从而提高了新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新方案规定本科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6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共14学分。各学校学分与学时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尽一致,大多数高校一般是1学分等于16或18学时。以此为依据进行计算,“05方案”规定的本科14学分约合224~252学时(不含“形势与政策”),比“98方案”的291学时(理科)和319学时(文科)减少了40~95学时,与本科生培养计划中总课时减少的要求是一致的。虽然学时绝对量比过去少了一些,但其在总课时中的比重基本维持不变(约占10%左右)。[1]由此可见,“05方案”关于课时的规定虽然在高校普遍实施学分制和减少总课时的背景下有一定灵活性,但维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时在总学时中的一定比例,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的政策精神是一贯的。那种认为在课时上“中央也守不住,学校也不必太认真”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各高校必须切实按照学分学时对应的原则,提高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的政治觉悟。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规模问题,实际上就是要变大班教学为中班教学。《意见》强调“要以中班教学(每班100名学生左右)为主体,组织开展教学活动”。这一政策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大多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的“大班教学”模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大班教学”应该是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客观原因主要是教师少学生多,“小班排不过来”;主观原因则是有些教学管理者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讲些大道理”,教师在课堂上无需过多地与学生沟通交流,完成基本知识点的传授即可,而且大班教学相对小班教学而言可以大大降低教学成本。高校扩招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大班教学”现象愈演愈烈。有些地方的统计显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学生规模平均达到150人,有的甚至超过200人,更有甚者则干脆在大礼堂上课,有的教师形象地说“这就是放羊”! 事实上,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内容独具深刻的思想性、较强的理论性、突出的综合性、鲜明的实践性等特点,教师首先必须讲授一些符合逻辑、体系完备的理论才能真正说服学生,很多时候就需要教师采用开放式教学,通过展开热烈的课堂讨论,进行师生互动,提高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有的放矢地针对大学生所关心的问题做出有说服力的回答。课堂越来越大,学生比较感兴趣的教学方法就难以实施,甚至连基本的课堂秩序也很难维持,更谈不上师生情感沟通。由于目前采用小班化教学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意见》从实际出发,提出要以每班100名学生左右的中班教学为主体,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只要管理者认识到位,按比例配齐教师,中班教学是切实可行的。中班教学能够使师生之间进行必要的交流互动,有利于将思想政治理论和现实问题联系起来,使学生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和接受,并形成对现实问题的正确认识,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定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二、教学督导制度 论及教学督导制度,人们通常把它视为高等学校普遍建立的一项基本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制度,其实它也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教学督导制度在指导教师改进教学、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保障功能。《意见》强调指出,要“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来说,如何建立健全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特点且更加有效的教学督导制度,有不少问题需要讨论。比如,由什么人督导,即督导员资格条件,就是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制度的关键问题。实践中,很多学校并没有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而是在教学督导员队伍中分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多听几节思想政治理论课”,有的学校把公共体育、外语、计算机、数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督导员分为一组,有的学校安排退居二线的管理干部听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反映自己的教学情况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有的评价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也很难从教学督导那里得到中肯的建设性意见。有的督导只能起到监督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出勤率、课堂纪律的作用,无法提供指导性意见,即“督而不导”。因此,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制度,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的资格条件。近年来,有些学校和地方已经作了有益的探索。比如,有的学校聘请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离退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为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根据考核的各项指标对讲课教师进行考核,并直接向学校教务处汇报。有的地方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以退休的校级领导和退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教授职称)为主。要求他们热心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管理经验,且品德高尚,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我们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思想性和专业性,“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说上几句的”,所以一定要由内行来做督导。除了品德、年龄和健康条件外,最好聘请曾获得相关荣誉的退休或在岗的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相关专家担任督导,督导员即使不是专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应该是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史、政治学理论等相关学科的优秀教师或专家,以保证他们不仅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给予公正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而且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同时,督导要检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进展和建设情况,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时数、使用教材情况,以及教学改革措施,包括教师培养、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师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师相关课程课堂教学履行渗透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