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期以来,作为文艺学的教学与研究人员,本人与诸多同行一样,经常遇到这样一个问题的困扰:文艺学(或文学理论,文学学)是有价值的吗?我这里说的发难者并非是指那些处在知识场域之外的人士,他们对所有缺乏实用价值的东西都普遍抱有怀疑立场,他们的责难其实也适用于例如“哲学有什么用”、“人类学有什么好处”之类的质疑,他们蔽于常识,无意于从纯粹知识角度来追求认知的满足,因而不属于我们这里回应的对象。我们其实要面对的是专业人士——当然也包括我们自己——的一个釜底抽薪的挑战:文艺学是如何成为可能的?这也就意味着,它要求我们答复,使文艺学成为一种知识系统,其知识学上的正当性在哪里? 对文艺学正当性的辩护,不能采取与学科本身没有内在关系的外部方案来进行思考。例如,如果我们同意“现实的即合理的”这一简单推论,我们会说全国范围的文艺学学科,特别是博士点的大规模建设,说明了其存在的理由。再如,我们会说,文艺学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客观上存在着理论教学的需要。这些似是而非的解释,将文艺学赖以奠基自身的学科基础视为不言而喻,把需要证明的当成了逻辑前提,本质上属于一种倒果为因的自我循环论证,而没有考虑对文艺学之所以可能的认知条件进行一个批判性考察。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通过观察国外大学文学系科是否拥有文艺学教研室之类来推断文艺学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 我认为,对文艺学的学科反思,可能存在许多不同层次的路径,但是,如果从知识学上对它进行价值评估,我们必须从探究使其理论建构成为可能的前提条件开始,也就是必须审核构成了文艺学的学科基础的那些基本假设。正是基于这些前提条件或基本假设,我们才会认为文艺学的理论建设并非仅限于一小撮圈内人士自娱自乐的智力游戏,而具有可普遍传达的学术意义,具有值得尊重的学科地位,进而言之,具有认识文学真理的独特价值。这样,我们工作的展开,就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讨论是否应该在方法论上更具有兼容性(例如是否把文化研究的方法引入文学研究),或者是否应该扩大文艺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例如是否将日常生活引入到文艺学的对象范围之中去),而不妨从知识论的视域出发,来考察文艺学作为一种学问体系的可能限度。 但是,我们这里讲的所谓文艺学何为或文学理论的可能性是什么意思呢?切入这个问题,我建议分别在两个不同的但是相互联系的层次上进行考察。第一个层次我们要追问的是,既然已经存在着文学文本的现实以及文学(阅读的或书写的)经验,既然它们似乎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自我实现,那么,我们致力于发展一种有关文学的理论是否纯属叠床架屋多此一举?换言之,我们必须要对学科赖以建构自身的必要性做出回复。第二个层次我们要追问的是,文学在原则上是可以加以理论阐释的吗?也就是说,当我们运用某种理论架构来把握文学的时候,这种把握是否有可能是具有真理性内容的把握?换言之,它强使我们证明,文艺学能够以其方式达到或至少接近达到对于其对象的把握,它的目标(即为自己设定的任务)与手段(即方法论)之间存在着自洽的逻辑关系,它的体系一方面足以达到某种程度的客观化或普遍化,另一方面,这种客观化或普遍化又在某种意义上是符合文学自身的逻辑的。这个问题要求我们依据某种哲学认识论的观点来进行探讨。概括地说,这两个层次其实包含如下两个问题,即,我们需要文艺学吗?以及,如果需要,文艺学有可能是一种有真值价值的知识系统吗?不消说得,某些论者把这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谈,结果造成了表达上的模糊不清。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最近几年忽然在中国批评界大红大紫的美国作家桑塔格的相关言论。她在一篇极为著名的文章《反对阐释》中旗帜鲜明地拒绝一切对于文学的阐释:“在现代大多数情形中,阐释无异于庸人们拒绝艺术作品的独立存在。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通过把艺术作品消减为作品的内容,然后对内容予以阐释,人们就驯服了艺术作品。阐释使得艺术变得可被控制,变得顺从。”①但桑塔格其实没有把她的逻辑贯彻到底,因为她赞成甚至鼓吹形式的阐释。那么,形式的阐释是否拥有某种先天的豁免权,不会使艺术成为自己的注脚和臣仆呢?她的建议其逻辑穿透力似乎就不像她攻击内容的阐释时那样强大了。她只是要求我们提供为形式配备的描述性的词汇,然后再对艺术外观进行细读式的评论,最后,她要求我们建设一种艺术色情学。文艺学变成艺术色情学,这听起来非常刺激,但是配备好诸如“反讽”、“含混”、“张力”之类描述性词汇的形式主义文论,在其引导下阐释作品,这些作品是否还能保持原汁原味的张力,也就是继续让人不安呢?她反对阐释的理由其实基于某种艺术本体的认识论,但是赞成形式维度的阐释,却分明在为某种特殊类型的文学理论颁发特许状。她在理论上为文艺理论判了死刑,但换了一个方向之后,又在一个没有进行认真哲学论证的基础上重新救活了它。 本文企图在先哲时彦已经从事过的相关思考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梳理,如果说还很难做到真正的踵事增华的话。具体的主要步骤分两步走。首先以较小的篇幅对文艺学的存在理由进行文艺学内部的论证,然后,再在论证文艺学具有正当性基础上,对其可能的存在方式及其有效性限度进行考察。 二 文艺学是否有必要存在?韦勒克与沃伦在其合著的《文学理论》中正确地区分了文学与文学研究,指出了前者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后者则是一种知识或学问。他们提到了某些人士否定文学研究的意义,这些人士认为文学只能加以阅读欣赏,予以科学研究则毫无价值。两位作者指责这些人士忽视文学理论业已取得的成就,指出:“所谓的鉴赏、品味和热衷于文学等,必然可悲地成为回避正常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沉湎于个人嗜好之中的遁词。”②但是他们并没有正面解释文艺学存在的必要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反对文学研究、反对文艺理论的理由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对于像严羽这样的论者来说,文学只可静观,不可大卸八块,进行画蛇添足的分析。作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文学犹如七宝楼台,碎拆下来不成片断。严羽的意见是文学理论界熟知的,值得我们一引再引:“夫诗有别才,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③对文学作品,要求的是我们的一种高超的领悟,这种领悟应该类似于禅宗的顿教一样,原则上是不立文字、一说即错的,即便退一万步,允许我们进行某种程度的解说,那么,那也不是借助于理论系统的肢解、分析或阐释,而是属于一种隐喻式的再创造。福柯下述的话语非常精彩,他说的虽然与严羽的意见不是一回事,但实际上倒是与严羽的某种期待遥相呼应:“我忍不住梦想一种批评,这种批评不会努力去评判,而是给一部作品、一本书、一个句子、一种思想带来生命;它把火点燃,观察青草的生长,聆听风的声音,在微风中接住海面的泡沫,再把它揉碎。它增加存在的符号,而不是去评判;它召唤这些存在的符号,把它们从沉睡中唤醒。也许有时候它也把它们创造出来——那样会更好。下判决的那种批评令我昏昏欲睡。我喜欢批评能迸发出想象的火花。它不应该是穿着红袍的君主。它应该挟着风暴和闪电。”④不着一字而能尽得风流毕竟还是比较难以把握的,事实上也只是一种审美理想而已,不能说破的东西毕竟还是要借助于某种语言文字来说,而我以为能够贴近这种语言文字要求的非福柯想象的这种批评文字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