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一种集情感、意志、思想理论及行为为一体的反应个人与国家关系的综合复杂的价值体系。作为一种情感,它源于人们对自己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一方水土的深情眷恋,并由此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明确的民族意识和对祖国的真挚热爱。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的陶冶和磨炼,这种情感和意识通过人们的理性诉诸便内化为人们的意志,进而成为指导人们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规范。爱国主义之所以成为永恒的主题,是因为它能够彰显人性,体现人的本质,反映并满足人的需要,从而适应并促进人的协调发展,其本身具有积极的进步的价值意义。 一 爱国主义与人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个整体,人性实质上是人在其活动过程中作为整体所表现出来的与其它动物所不同的特性。这种特性主要指人在同自然、社会和自己本身三种关系中,作为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有意识的存在物所表现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人性的系统结构,完整地表现了作为整体存在的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首先是个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具有自然属性。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1](167页)恩格斯也指出:“人来源于自然界这一事实已经觉得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2](110页)马克思与恩格斯都肯定了人自然属性的一面,尽管这一属性已不同于动物的自然属性,但这种受社会影响的自然属性仍然是自然属性,而不是社会属性。人来源于自然这一事实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割断同自然的联系,并依赖于自然。人类从自然中输入物质、能量和信息,经过加工、处理和转化来满足自身的需要;同时,人类也向自然界输出物质、能量和信息,影响和改变着自然界。“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95页)这就说明,人自身包含着自然。人在社会活动中只是在改变自身,而不是取消、消灭自身的自然的东西。其次,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更重要的是,人是社会存在物。恩格斯通过对人演化的考察,得出“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的著名论断。在人真正成为“人”以后,也只有经过教育、学习及各种各样的人际交往和社会作用才具有社会性,并非生下来就是真正的人。“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1](122页)因此,人不但只有在社会中存在,而且,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人是在分工合作和相互交往中取长补短来获得自身发展的。由此得出,人具有群体性、合作性及归属性。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个人都不能孤立地面对自然,人始终生活在群体之中作为群体的成员而和自然相对立,而这种群众正是由人的合作及其关系形成的。“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是不可思议的。”[3]然而,这种合作的群体却不是偶然的。人的社会性无不是现实的、具体的。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中都有一定的归属或依附,或归属于某个民族、文化社区、家庭,或归属于某个阶级、政党、职业阶层,由此形成人们所说的国民性、民族性、阶级性等等。再次,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且具有精神属性,即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2](517页)这便是人的理性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当然,人不但具有理性的一面,同时也具有非理性的一面,如情感、意志、直觉、欲望等,理性和非理性这两方面共同构成人的精神。理性在人的精神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但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人的非理性因素客观上对人的行为发生一定的影响。 爱国主义不管是作为人们对于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情感、意志,一种理性的思想理论,还是作为一种行为活动,无不体现了人性的内在要求。首先,爱国主义体现了人的自然属性。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首先具有自然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与自然本身就是无法分离的,只是人究竟对哪些特定的自然有着哪些特定的联系,这是因人而异的。一个人出生在何地,这是无法由其自己决定的。一个人一旦出生在某一特定的地方,他就与这一地方产生了无法割断的联系。这一点从动物对栖息地的依恋也可以得到说明。人从动物进化而来,属于一种特殊的高级动物,但人仍具有动物的某些本能和特性。动物是靠种群关系来维系自己生存的。而人则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摆脱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由于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只用说空话来抹煞这一如此广泛流行的制度的意义。”[4](25页)而爱国主义首先正是人们从与自己的故乡相联系、到与自己的民族祖国相联系的扩展。其次,爱国主义体现了人的社会属性。爱国主义又是对包括亲人、老师、同学、伙伴以至人民的亲切之情,这种情感必然要求人们把自己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结合起来。对于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驱使人们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放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因而它本身就是对人的社会性的一种认同和肯定。然而人的社会活动范围是各不相同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的。也就是说,一个人或其祖先出生在某地、某一国度,其行为活动便不可避免地与该地、该国度产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实现生活中,国家是最明显的地域标志。“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有的。”[4](170-171页)同时,国家又是在其范围内某一地域利益最有效的增进和维护者。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利。“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4](170页)人们希望维护和增进某一地域的利益,就必须与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并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因为国家的利益与个人的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没有国家的利益便没有个人的利益。再次,爱国主义体现了人的精神属性。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生长活动,其意识就自然地打上了这一特定环境的烙印。自然环境对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但人对自然环境具有能动性的一面,即表现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天生是社会动物”,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人们通过交往建构起来的社会存在,又是制约和决定人的存在的先在前提。正是在这种生成和预成的关系中,展开了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但是,人对社会环境又有能动的一面,即人通过实践活动积极地改变和重建自己的社会环境,并在对社会环境不断地优化过程中推动历史的发展。“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5]这便是人们的能动性的生动写照。因此,爱国主义作为一种情感便具有一种天然的合理性,因为它反映了人们对祖国的亲切、依恋感,也反映了人们对自己祖国的自尊、自豪感,更反映了人们祈想回报故土、增进祖国利益的真、善、美的道德情怀。尽管现实中由于人们在社会中的所处的时代及阶级地位的不同,作为一种思想的爱国主义便呈现出差异性,因而也便有理性和非理性、科学与非科学的爱国主义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