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立天定人”、艺“原于道”相辅相成,在文艺创作中努力达到“由人复天”(或曰“天与人一”)、“艺与道合”(注:“由人复天”的命题见于清刘熙载《艺概·书概》:“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造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艺与道合,天与人一”的提法则见于姚鼐《敦拙堂诗集序》:“后世小才嵬士,天机间发,片言一章之工亦有之。而裒然成集,连牍殊体,累见诡出,闳丽璚变,则非钜才而深于其法者不能。何也?艺与道合,天与人一故也。”),实现“人艺”与“天工”的契合与融会,是中国传统艺术批评理论中合天人、通道艺的文艺本体观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中国传统艺术批评对各种艺术创造提出的最高要求。 钱钟书在《谈艺录》中认为:关于艺术与自然的关系,过去的文艺理论中有两大主张:一认为艺术当“师法造化,以摹写自然为主”;另一派则认为艺术应“润饰自然,功夺造化”,即认为“造境之美,非天然境界所及”,须“经艺术驱遣陶熔,方得佳观”(注:钱钟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0-61页。)。但无论哪种主张,最终均应重视“人艺”与“天工”的自然融会,方能有成。他说: 《书·皋陶谟》曰:“天工,人其代之。”《法言·问道》篇曰:“或问雕刻众形,非天欤。曰:以其不雕刻也。”百凡道艺之发生,皆人与天之凑合耳。(注:钱钟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0页。) 又说: 盖艺之至者,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师天写实,而犁然有当于心;师心造境,而秩然勿倍于理。莎士比亚尝曰:“人艺足补天工,然而人艺即天工也。”圆通妙彻,圣哉言乎。人出于天,故人之补天,即天之假手自补,天之自补,则必人巧能泯。造化之秘,与心匠之运,沆瀣融会,无分彼此。(注:钱钟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1-62页。) 在钱钟书的学术视野里,真是“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谈艺录·序》)。他引述中列举的莎氏“人艺足补天工,然而人艺即天工也”之论,与中国传统哲学和文艺理论中“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形全精复,与天为一”(《庄子》中《山木》、《达生》)、“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孙过庭:《书谱》)、“妙造自然”(司空图:《诗品》)、“由人复天”(刘熙载:《艺概》)、“因人而造乎天”或“艺与道合,天与人一”(姚鼐:《敦拙堂诗集序》)之论,在创作精神上居然暗合。关于上面说到的“由人复天”、“艺与道合”在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意义,宗白华在《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中,也曾作过突出强调。他指出:庄子关于“庖丁解牛”的论述,“对于艺术境界的阐发最为精妙。在他是‘道’,这形而上原理,和‘艺’,能够体合无间”。他引用清代石涛的题画语云:“天地氤氲秀结,四时朝暮垂垂,透过鸿濛之理,堪留百代之奇。”并指出:“艺术家要在作品里把握到天地境界!”“艺术家通过‘写实’、‘传神’、到‘妙悟’境内,……他们‘透过鸿濛之理,堪留百代之奇’。这个使命是够伟大的!” 至于如何在艺术创作中实现“由人复天”、“艺与道合”,则可以说是一部中国艺术批评史长期以来一直在进行着研究和探讨的重大问题。其间创作经验之丰富多彩,理论内涵之博大精深,几乎是举世公认的。本文拟概略地先谈两个问题,以利于理论研究的深入: 一、关于“由人复天”、“艺与道合”的大宇宙生命美学实质。 从“合天人、通道艺”的文艺本体观看,中国传统艺术批评理论中“由人复天”(或曰“天与人一”)、“艺与道合”的创作理念,其实质乃在于主张人通过艺术创作(包括提供种种艺术精品),在艺术境界(艺术幻象)中实现自身价值与大宇宙生命之美及其形上本体(“道”)的合一,或曰在审美理想中实现自身价值向大宇宙生命及其形上本体“道”回归。这种合一与回归,与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大宇宙生命意识密切相关。现代新儒家学派著名学者方东美在《中国人生哲学·宇宙论的精义》中曾经指出:“中国民族所以能有伟大的文化,与其宇宙论是息息相关的。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永恒的自然界充满生香活意,大化流行,处处都在宣畅一种活跃创造的盎然生意,就是因为这种宇宙充满机趣,所以才促使中国人奋起效法,生生不息,创造出种种伟大的成就。”(蒲按:《易》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实即指此。)又说:“像老子就一再说过‘道’可以为天下母,是宇宙之母,我们生于宇宙之中追求最高常德,就如同婴儿复归其母一样,也要反朴归真回到自然……老子说得好:‘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所以中国的思想家永远要回到自然,在宇宙慈母的怀抱中,我们才会走向正途,完成生命价值。”(注:方克立主编:《方东美新儒学论著辑要:生命理想与文化类型》,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132-133页。)冯友兰在《新原人》中,则曾经依人对宇宙人生的觉解程度,将“人所可能有底境界”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其中的“天地境界”,冯氏认为是人类实现其人生价值(包括审美价值)的最高境界。而“在天地境界中人的最高造诣是,不但觉解其是大全的一部分,而且自同于大全”(冯氏认为:“大全”即“万物之全体”,“我”自同于“大全”,故“万物皆备于我”)。他称这种最高造诣为“同天”境界(“不但是与天地参,而且是与天地一”)。这种“同天”境界,亦即儒家的“仁”与“诚”的境界,道家的“物物而不物于物”、“浮游于道德之乡”的境界,理学家“人人有一太极”和佛家“月映万川”的境界(注:冯友兰:《贞元六书》,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54、635-649页。)。应当说,通过人文包括艺术创造,向这种“同天”境界回归,正是中国传统哲学家和中国传统艺术家所共同追求的极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