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702(2002)01-0022-09 当代中国文艺学理论如何发展?怎样去建构自身的学科体系?这类“回顾”与“前瞻”式的学术会议,近几年来开得特别频繁,看来这类会议,还得不断地开下去。其好处是:“人多力量大”,众口百舌,多多少少总能说出若干问题,引起人们的思考,也许日积月累,集思广益,总会有收获的;其不足之处是:或者题目太大,或者“即兴”式思维太多(“随机”性理论太多),或者论者“热点”差异……往往成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公婆”论坛,或者“见仁见智”的理论谈机,最后都是没有什么基本“约定”,未能达成若干共识,更不能说能得出什么结论来。应该说,近20年来所召开的这类学术会议,成绩很大,但问题也不少。笔者的总体看法是:20年来的文艺学学术会议,对建构学科的方方面面,要素部件,凡是西方人说到的,我们也都谈到了(罗列出来了);但是,对体系性建构中的秩序、层次、难点、难题及发展中的契机,却缺乏深入的思考和广泛的讨论。按目前学界的共识,可把我们正在建设中的文论问题,分为三大块:一是马学(马列)文论问题,二是西方文论问题,三是中国(古代)文论问题。三大块中各有什么关键、难题,本文将作初步的分析与探讨,以期引起学界的注意以及深入的探讨。 第一,关于文艺学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命题的提法问题,即“马学文论”问题。 笔者在近十年来的多次学术会议上均提出这个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却没有得到深入探讨。一是此命题过于“敏感”,弄得不好,历史的教训会重演;二是此命题离当代“热点”领域较远,吃力不讨好。一句话,不好说,所以就不说。但对此命题若不作出一定共识的探索(即为学术所规范的探索),我们欲前进半步都相当困难,尤其是当我们处在“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时代。我们能离开或超越“时代”去进行“自言自语”式的探索么? 首先,作为政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与作为文艺学美学观点的“马克思主义”,当然有其共同性,但更有差异性。共同性,人人皆知,但差异性却是模糊的。 文艺学美学观点的“马克思主义”,是指马克思(适当涉及恩格斯)的文艺学美学观,是一种“学术”,它有学术的共同规范性,和它自身的方法论。这二者都潜藏在它们的产生、发展的内在结构中。即马克思的文艺学美学观,根源于它的“三个来源”——政治经济学(英国)/古典哲学(德国)/空想社会主义(法国)。简化为如下的三联结构:政治经济学——哲学——空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植根的土壤,“哲学”是学理的蒸发与升华,“空想社会主义”是人的自由的渴望与激情的引发。三者成为一个内在互相联系的结构,马克思“巴黎手稿”中的美学思想,即是典型代表(从异化劳动引出,中经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图式,终结于异化的扬弃、人的全面发展)。《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关于“艺术生产”的观点更是如此。我们称马克思以上“政治经济学——哲学——空想社会主义”(植根——理论框架的提炼——人的热情)为“三一式”结构。按照平面几何的原理,三点即可确定一个平面。因此,这三点,也是马克思文艺学美学观的最确定的规范空间,和特有的发生领域。它要求,对马克思的文艺学美学观的一切阐释,必须回到这个“三一式”结构中来,并且必须遵循这个三一式结构的运思轨迹,否则,则有偏离原本和自由发挥的危险性,使之成为“我注六经”的翻版,于是失去马克思学说的生命力与规范性,容易成为“非马克思主义”或“假马克思主义”。过去有一种这样的现象:因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国的指导思想,那是享有很高荣誉和威望的,于是在学界中便有人以“引经据典”的方式(即以卡片作文),引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革命家的语录,便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如果其立论真的符合马克思的命题要求,充其量也仅是一种肤浅的“马克思主义”,至于“借马克思之言”去行自我之实者,那就从根本上说不上“马克思主义”了。在文艺学美学领域中的“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有其特定内涵和领域的,此即上面所述之三一式结构。笔者以为,离开马克思的三一式结构,只凭卡片串连起来的“马克思主义语录群”,并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我们需要的是深入把握三一式结构中的马克思主义。 其次,不要轻易的带上“主义”的尾巴。一旦带上“主义”的尾巴,便失去确凿的叙述了。其毛病是:一是“泛化”,不知其所指,造成混乱;二是不遵守学术规范,失去学术研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任何一种学说,在历史上的发生、发展都经历三种既有内在联系,又有相互区别的历史形态:原生形态(经典形态)——次生形态(传统形态)——再次生形态(传统形态)。原生形态(经典形态)是其创始人的体系与观点,传统形态(次生态、再次生态)则因历史的迁移、时代的要求,以及接续者的个人知识结构,在保持原生形态的若干共同点之外,更多的是时代要求的偏离和个人素质的规定,出现了较大的差异。例如卢卡契的“马克思主义”,列宁的“马克思主义”与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等等。这些传统型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本人的“马克思主义”,当然有其共同性,但更多的是其差异性。作为政党的指导思想,拥有其“共同性”即可(例为:无产阶级专政——共产主义),不必充分依赖其差异性。但作为文艺学美学观来研究,除了坚持“共同性”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其“差异性”。就当前来说,我以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美学观”,最为重要而又必须首先探索者,应是经典形态(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而不是次生形态、再次生形态,即传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当然,这些也需要研究)。更不能徒以再生形态代替经典形态的研究。所谓“正本清源”,就是对经典形态的客观研究,也可以说是“回到马克思”,回到马克思体系的三一式结构中去。此功夫如果下得不深,或者只在马克思的形态上兜圈打转,那真可以说“半路起家”。“半路起家”的理论家,大多是失去学术规范的,往往在“主义”的尾巴(防空洞)下面,塞进自己的私货,且美其名曰“马克思主义”,谁反对他的观点,谁就是“反马克思主义”。近半世纪的学术史,不就是有相当浓烈的“以假乱真”的成分么!这个教训应该说是很深刻的,它对学术的损害是难以衡量的。“回到马克思”,并在学术研究中不带“主义”的尾巴,当叙述对象是马克思时则是马克思,恩格斯则是恩格斯,列宁则是列宁,不在“主义”后面设置防空洞……。这些重要问题,必须提升到“战略”的高度,才能走上学术规范的道路。 此外,在“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必须注意马克思晚年“人类学”的新领域。列宁说,马克思主义有三个来源,上文已说到,即英国政治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这已成为不疑的共识。但随着马克思人类学(民族学)手稿的不断发现、发表(现已收入马恩全集第45卷,此外尚有一个笔记没有收入),有不少人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第四个来源(见复旦大学俞吾金的文章)。笔者以为,“第四个来源”说,是可以成立的。这对文艺学美学的学科建设来说,似更为重要。可惜的是:在学界中,“第四个来源”说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更无系统的探寻。如果要真正地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美学的学科体系,三一式结构则可伸延为四联结构(二大层次:特殊与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