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一生的文学批评活动中,不但给我们留下了大量评论具体作家、作品的精辟见解,从根本上指出了开展文学批评应采取的立场、观点、方法,而且还在其文学批评的一些具体方法实践中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的启迪。例如,比较的方法就是他们在文学批评中经常采用的基本方法之一,值得重视,值得借鉴。 (一) 比较,是认识一个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特征的重要方法。19世纪初期以来,比较的方法被广泛地运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马克思、恩格斯1846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曾经批驳了“青年黑格尔派”施蒂纳臆造的“无比性”概念,精辟地论述了“比较”在现代科学研究中的意义。他们说:“对于像比较解剖学、比较植物学、比较语言学等等科学,他(指施蒂纳)自然是一窍不通的;这些科学正是由于比较和确定了被比较对象之间的差别而获得了巨大的成熟,在这些科学中比较具有普遍意义。”“法国人、北美洲人、英国人这些大民族无论在实践中或理论中,竞争中或科学中经常彼此进行比较。而害怕比较和竞争的德国人,都是些小店主和小市民,他们躲到哲学标签的制造商为他们准备好的无比性这个挡箭牌后面去。”①马克思、恩格斯这段论述,充分肯定了比较的方法在当时一些科学领域的运用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他们看来,第一,比较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研究方法;第二,比较的要点是通过“确定了被比较对象之间的差别”来认识对象的特征。1842年,恩格斯在《评亚历山大·荣克的〈德国现代文学讲义〉》一文中,还直接提到过在文学批评中运用比较方法的重要性。他批评了荣克在吹捧某些“青年德意志派”作家时所采取的孤立、静止、片面的方法,强调要从时代的发展和各种文学思潮的相互联系和比较中来确定每一个作家的成就和地位,他说:“任何一个人在文学上的价值都不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而只是同整体的比较当中决定的。”②我们知道,在19世纪40年代,“比较文学”在西欧一些国家正在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使用过“比较文学”这个概念,但是“比较”确实是他们进行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方法,这一点不仅表现在上述他们对比较方法的直接论述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他们运用比较方法于文学批评的大量具体实践中。 首先,他们把比较方法运用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家、作品的分析中。例如:1859年他们在批评拉萨尔的历史剧《济金根》时把莎士比亚同席勒加以比较,提出了与“席勒式”相对立的“莎士比亚化”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同时,恩格斯还把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个性描写同“古代人的性格描绘”进行了对比;1850年,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篇书评中把“伦勃朗的强烈色彩”同“拉斐尔式的神化”作了比较;1857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拿希腊人或莎士比亚同现代人相比较,说明了艺术生产同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关系;1888年,恩格斯在致哈克奈斯的信中把巴尔扎克同左拉相比,划清了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界线;此外,他们还多次把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英国戏剧同法国戏剧、德国戏剧相比较,说明这三个国家文学不同的民族特点。马克思、恩格斯通过上述比较阐明的关于文学创作和文学发展的某些原则性意见,在他们整个文艺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还常把比较方法运用于对同一国家、同一时代的不同作家的研究和评价上。1839年,恩格斯在对德国一些重要作家进行分析时就曾说过:“最妙不过的是,如果把我们最伟大的诗人们对比一下,那么可以看出,他们总是两个两个地互相补充的,例如,克洛普什托克和莱辛、歌德和席勒、基克和乌兰。”他还指出在不同的作家之间,大体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哪怕是对立的,也还可以结合起来”,另一种是“连一点相似之处也没有”,“简直不能使他们结合起来”。③马克思、恩格斯对同一时代的作家“两个两个地相互补充”的现象很感兴趣,常采用把两个或几个在思想倾向、创作道路、艺术风格等方面有所不同的作家加以鲜明对照的方法,帮助人们准确地掌握每一个作家的特征。例如,对于同属于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拜伦和雪莱,据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回忆,马克思作过这样生动的比较:“拜伦和雪莱的真正区别在于:凡是了解和喜欢他们的人,都认为拜伦在三十六岁逝世是一种幸福,因为拜伦要是活得再久一些,就会成为一个反动的资产者;相反地,这些人惋惜雪莱在二十九岁就死了,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革命家,而且永远是社会主义的急先锋。”④对于诗人海涅和“真正社会主义”的代表作家卡尔·倍克,恩格斯作了这样鲜明的对比:“情节大致相同的同样的题材,在海涅的笔下会变成对德国人的极辛辣的讽刺;而在倍克那里仅仅成了把自己和无力地沉溺于幻想的青年人看作同一个人的诗人本身的讽刺。在海涅那里,市民的幻想被故意捧到高空,是为了再故意把它们抛到现实的地面。而在倍克那里,诗人自己同这种幻想一起翱翔……。前者以自己的大胆激起了小市民的愤怒,后者则因自己和小市民意气相投而使市民感到慰藉。”⑤对于“德国资产阶级第一个和最重要的诗人”维尔特,恩格斯把他同弗莱里格拉特、海涅、歌德作了一系列的比较,认为他的作品“跟道貌岸然的弗莱里格拉特相反”;“他常常利用海涅的形式,但仅仅是为了装上完全独创的、独特的内容”;“他之所以超过海涅而且在德国文学中仅仅次于歌德,其原因是在于表现了自然的、健康的感受和热情。”⑥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比较不但帮助我们掌握这些作家的特点及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而且启发我们认识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的文学是如何在不同作家的相互比较、相互影响和相互斗争中存在和发展的。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也喜欢对一些作品中的人物形象、题材处理以及不同风格、文体等各种文学现象进行比较。例如,马克思曾把拉萨尔的《济金根》和歌德的《伯利欣根》两部作品对主人公形象的不同处理方法进行比较,来说明拉萨尔的悲剧观的唯心主义性质。恩格斯曾把法国小说同德国小说对婚姻题材的不同反映作了这样的对比:“法国小说可以作为天主教婚姻的镜子;德国小说可以作为基督教婚姻的镜子”,“在德国小说中是青年人得到少女,在法国小说中是丈夫得到绿帽子”,因此,“法国资产者觉得德国小说真是枯燥乏味得要命,正如德国市侩觉得法国小说‘简直伤风败俗’得要命一样。”⑦马克思在分析英国农民的平均思想时,也曾经提出:“有意思的是把威廉·朗兰德的《农夫皮尔斯的申诉》同高雅的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对比一下。”⑧此外,恩格斯还多次对海涅、贝尔涅、谷兹科夫、温巴尔格、居涅、洛别等作家的不同风格以及“法国文体”和“德国文体”作过比较分析。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