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术研究的通则,一个基础性学科的发展进步要以对该学科若干基本或核心问题的研究进展为前提。若以此观之,则文学理论这个学科的情形就显得有些古怪了:这个学科原有的那些基本的或核心的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不仅没有得到发展反而渐渐失去了核心的地位,有的甚至不再成为具有学术意义的话题。诸如文学的本质是什么、文学创作和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么、文学究竟有什么功能、什么是创作原则以及真实性、典型性、倾向性等等原来毫无疑问居于核心地位的问题很少有人研究了,即使有人论及,也不能引起广泛的关注。当然,这些问题也许还是大学中文系“文艺概论”课讲授的主要内容,但这却恰恰说明这门课的僵化与滞后。 这种“古怪”现象究竟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这些问题本来就带有某种虚幻性(所谓虚幻性是指这些问题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任何所谓的确定性都只能是人为的规定)。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虚幻性在文学理论这一学科中超乎寻常地普遍存在的。 一个研究领域之所以成为一门具有独立性的学科必须有其学理上的合法性依据。缺乏这种合法性的任何研究行为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虚幻性。这种合法性当然有多种维度,但核心只能是学科自律原则——学科的基本问题是特定研究对象所给定的,而不是由其他因素所强行规定的。例如拿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与中国汉代的《毛诗》相比,前者无疑是符合自律原则的;其所阐述的主要问题都是研究对象——古希腊悲剧所给出的。悲剧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神现象要求着理论上的阐释,而《诗学》正是对这种要求合乎逻辑的回应。《毛诗》则不同,它主要不是对“诗三百”的理论探讨,即不是对诗歌自身阐释需求的回应,而是假借对诗歌的阐释来传达一种政治伦理观念。所以前者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理论或诗学,而后者却是经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理论当然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的困扰,但其学科的合法性却不可能是意识形态所给予的。意识形态对文学理论的影响是最典型的他律而非自律。 意识形态对文学理论的影响除了政治伦理宗教等价值性扭曲之外,还有哲学观念的认知性扭曲。例如柏拉图、康德、谢林、黑格尔等人都有许多关于文学艺术的理论直接就是他们的哲学观念的产物。如果说汉儒的诗歌阐释是经学而非文学理论,那么柏拉图等人对于文学的认识在许多方面也同样是哲学观念而不能算做文学理论,例如,柏拉图关于艺术是“影子的影子”、“摹仿的摹仿”的观点、黑格尔关于文学艺术是绝对精神自我复归的低级阶段的观点、谢林的艺术显现绝对同一性的观点,等等,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文学理论而只能是一种哲学观念(但这并不等于否认他们有些来自于艺术经验的理论观点是真正的文学理论)。这种认知性扭曲与价值性扭曲一样,都背离了文学理论学科的自律性原则,其论辩无论怎样玄妙高深实际上都不属于文学理论学科范围的言说,因而也不能真正推动文学理论学科的发展进步。 意识形态有时能够赋予文学理论一种超乎寻常的轰动效应,代价是文学理论必须成为意识形态的象征形式并承担起意识形态所赋予的重任。在前苏联、东欧各国、文革结束之前的中国,文学理论都被赋予了远远超出其学科所应有的重要性。这是因为文学理论是总体性意识形态进入文学艺术领域的有效方式,而且它就是这种意识形态的专业化形态。就我们的情况而言,80年代初、中期文学理论、美学并没有随着文革的结束而边缘化,相反倒是掀起一个前所未有的热潮。这个热潮一直延续到90年代,甚至在今天依然余波不息,以至我们常常听到曾游学欧美的同行们惊叹:放眼西方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这样看重文学理论这门学问! 这种现象是值得深思的。是因为我们的文学比别人更繁荣吗?显然不是。是因为我们的学者更具有求真精神吗?恐怕也不能这样说。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在我看来,这原因仍然在于以文学理论为话语形式的言说负载了某种远远超越本学科范围的社会使命。具体而言,文学理论成了消解僵化的总体性意识形态、解放人的思想、呼唤久已失去的知识分子的独立意识的重要方式。于是,对文学的审美本质的执著探求,隐含着对人的个体生命价值的积极肯定:对创作无禁区的呼唤,隐含着对精神自由的渴望;对文学真实性的张扬,则隐含着对虚伪的说教的拒斥。总之,从“性格的二重组合论”到“向内转”,从“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到“新人文精神”的讨论,在文学理论界任何一个发生了广泛影响的口号或提法的产生,都无不暗含着超出文学理论学科范围的深层蕴涵。因此,80年代文学理论和美学的繁荣表征着中国当代知识阶层言说的冲动与重新确定价值准则的企望。这无疑是令人激动的,但同时也是值得忧虑的:文学理论和美学不是依靠学科自身的意义而获得如此殊荣的。它们这种凭借充当“能指”而受到关注的日子究竟能维持多久呢?倘若社会不再赋予它们这样的功能与意义,它们将如何呢? 事实证明这种忧虑绝不是杞人忧天。文学理论终究要靠独特的学科性立足于学术之林。它不能,也不可能永远充当“能指”。自从90年代中期文学理论界掀起的人文精神大讨论偃旗息鼓之后,这个学科实际上已然处于一种面临解体的尴尬状态。如不予信,可试着追问一下,什么是文学理论这门学科的核心问题?什么是它的专门的研究范围?这些恐怕都是不易回答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可能根本就没有答案。西方学术的影响对于颠覆我们作为“能指”的文学理论,或用文学理论话语建构的“宏大叙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句“理论的批评化”就足以使那些由“本质”、“规律”、“原则”、“普遍性”等概念堆积起来的理论大厦轰然倒塌了。人们越来越看清了:文学是一种最为变动不居的东西,因为它紧贴着生活,而生活恰恰是一个千姿百态、流动不已的过程。所以任何一种想要借助于文学理论来规范、引导文学创作的企图都是可笑的,绝然不会有什么效果,除非言说者所依托的是政治权力(这样的效果只能是负面的);文学亦如生活本身一样,是波诡云谲、千变万化的,任何希望发现某种“本质”、“规律”来对其作出一劳永逸的解释的企图也同样是可笑的,是一种无知的妄自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