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论坛 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爱国主义思想。这一思想包含着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家庭、社会和国家对个人成长的关心,另一方面是个人所形成的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强烈的责任意识。在中华民族形成、巩固和进步的过程中,这种责任意识,不但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而且成为保卫民族独立、捍卫民族尊严、促进民族和国家富强的重要力量。特别是每当外敌入侵、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遭到危难时,这种报效国家、报效民族的强烈意识,更成为仁人志士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前赴后继”、“虽死不辞”的力量源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就是这种责任意识的强烈表现。 “责任意识”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已经凝聚为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部分,成为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一个富有生命力的生长点。“施惠莫记,受恩必报”,是中国优良传统的一个重要准则,也是对个人的道德品质进行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一个人在受到家庭、他人、社会、国家的教育培养而成人后,是不是把报答父母、报效社会和报效国家作为一种神圣的责任,并不断自觉地强化自己所应当履行的这种责任意识,是衡量一个人的道德和人格是否高尚的试金石。中国传统道德强调“投桃报李”、“感恩报德”、“孝顺父母”、“忠于国家”,也都是从这种“责任意识”出发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财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一方面大力发展生产力,一方面又极为关心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提高,并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的青少年一代,之所以能够在文化、技术、思想、道德方面,不断得到提高,在各项事业中,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和发展,对前途充满信心,这一切都是同国家的教育和关怀分不开的。国家的兴旺发达,同每个人的发展息息相关,个人对国家的责任意识,是国家强盛和个人发展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时,除了要大力加强祖国的大好河山、悠久的历史文化、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等教育,还应当进行个人对国家的“责任意识”的教育,从各个方面,阐明个人对国家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深化个人对国家的“深厚感情”,陶冶个人对国家的献身精神。我们之所以说,爱国主义是对国家的一种崇高感情,就是因为这种感情是建立在对国家的“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强化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意识”,这是我们当前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应当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 为了更快地发展我国的生产力,更迅速地促进经济的进步和使每个人都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些年来国家特别强调每个人的个人利益、个人价值和个人的权利等等,这种强调有其积极的意义。同时我们还应当认识到,在社会、集体和国家大力关心个人的利益和权利的同时,每个人更应当想到自己对集体、对社会、对国家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权利总是和义务相联系的,随时随地都能想到自己对社会、对国家所应尽的义务,是社会主义政治觉悟和道德觉悟的表现。一个人的觉悟越高,就必然会表现出对国家的更为强烈的义务感和责任意识。 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的“责任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如果每一个人只是去关心和追求个人的利益,斤斤计较于个人的得失,把社会和国家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之恩德置之脑后,甚至把个人对国家、对社会的应尽责任,当作是对个人发展的桎梏和约束,不思报效国家,只想个人享受,完全不顾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哪里还可能有爱国主义的精神和报效祖国的思想,这样整个国家和民族就会像“一盘散沙”,国家也就不可能发展,中华民族就更不会得到振兴和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