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精神支柱。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能没有理想,否则就没有希望,没有前途。对我们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要强调和树立的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这种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理想和信念,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但是近10多年来,由于各种思潮的影响,一些人“理想破灭”、“信念淡化”,例如某地对年轻后备干部的社会主义信念问卷调查,只有42%的人信仰社会主义,20%的人不信仰社会主义,38%的人说不清楚。这个调查表明,我们有许多党的干部对社会主义信念存在模糊认识,至于普通群众讲理想、信念的就更少了。这是一种信仰危机,若任其发展下去,关乎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那么怎样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呢?笔者认为,要树立作为精神领域、观念形态的理想信念,关键在教育。理想教育要讲大道理,更要有针对性,要同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为此,要着重讲清几个关系。 第一,社会主义原则性与社会主义多样性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用唯物辩证法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这个理论包括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这些特征原则构成了社会主义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表明了它和资本主义以及一切剥削制度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恩格斯集中在经济方面论述了社会主义的特征,指出社会主义是生产资料公有、消费品按劳分配的社会。列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论述了社会主义的“特征”、“原则”,主要包括公有制、按劳分配和人民的政权等。在我国,邓小平反复论述了社会主义的原则,他指出,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他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坚持了这些,就是说,“我们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5页。)邓小平还多次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动摇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社会主义作为社会制度是坚持这些原则而保持其内在质的规定性的,社会主义在向共产主义演变的过程中,必须体现、发展这些反映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的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不会偏离社会主义发展的轨道。新时期,我们无论怎样改革开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原则,没有动摇过,因而没有出现苏联、东欧那样的剧变和倒退。同时社会主义的形式应该具有多样性,列宁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都不完全一样,……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注:《列宁全集》第23卷,第64—65页。)这种民族特点和展现出的多样性是由各国的具体国情、内外环境决定的。在我国新时期,我们实行对外开放,办经济特区,办三资企业,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开放集市贸易,实行市场经济等。我们实行这些过去被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是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不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由我国现实生产力的落后性、多层次性决定的。我们这样做,不仅吸收了资本主义的科学技术、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等一切文明成果,而且通过实行同现实生产力相适应的多种经济形式,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但是这种多样性被有人指责为是搞“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这是完全错误的。这是因为,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不可能纯而又纯,区别社会形态的决定性因素是生产关系,是占主体地位所有制,而不是其他经济成份。我们在建国后按照苏联模式搞的是单一的公有制,排斥商品市场经济,对外闭关自守,但这种纯而又纯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好看不管用,按照这种模式我们搞了近30年,经济实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增强,人民生活没有得到多大改善,50年代末许多职工的工资40多元,到70年代末还是40多元,农民生活水平基本没什么提高,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拉大了。80年代初,社会上出现社会主义信念危机,与这种贫穷的社会主义结果密切相关。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显著提高,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实践证明这样搞社会主义才有希望,中国才有希望。因此,我们应该摒弃传统社会主义思维方式,把社会主义原则性与社会主义多样性统一起来,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同时,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只有把社会主义建设好了,又教育人民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才能使人们牢固地树立社会主义信念。 第二,共产主义最高理想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共产主义这个最高理想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是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邓小平指出:“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7页。)我们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她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是自觉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党。但是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其中要经历若干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个发展阶段都是这个总过程的组成部分。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讲过:“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是在于力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112页。)邓小平也讲过:“一定要让我们的人民,包括我们的孩子们知道,我们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我们采取的各方面的政策,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2页。)在我国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就是实现最高理想的必经阶段,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也就是为党的最高理想而奋斗。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现在的努力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前进的,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清醒地懂得,我们今天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共产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都是为建筑共产主义大厦增砖添瓦。放弃现实的奋斗就会把共产主义变成一句空话,而如果忘记了共产主义远大目标,现实的奋斗就会陷入盲目性和失去正确的方向。因此,当前理想教育的重点就是要以共同理想为基础,以共产主义最高理想为目标,使越来越多的人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将来党的最高理想紧密联系起来,逐步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三,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第252页。)这就明确告诉我们, 作为社会形态的共产主义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就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迈进到了共产主义的门坎。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质上就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而决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什么“资本主义阶段”。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残存着某些剥削阶级社会的痕迹,但它毕竟已从剥削阶级社会中脱胎出来,与资本主义以及一切剥削阶级社会在本质上划清了界限;虽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但二者毕竟在本质上有诸多共同点。例如,在经济领域,我国现阶段已经建立了公有制,虽然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有制存在很大差别,但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这一本质方面是一致的。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虽然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按需分配制度还存在很大差别,但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本质方面,具有一致性。在上层建筑领域,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政治制度,虽然与国家消亡之后的社会管理制度还存在很大差别,但在人民当家作主,不存在剥削阶级的统治和压迫这一本质方面,具有一致性。在意识形态领域,我国现阶段虽然存在着不同的思想道德,但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在整个社会思想道德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存在着差别,但这种差别是属于同一社会形态发展程度高低的差别。这种差别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根本性质的区别是完全不同的。我国现阶段的共产主义因素尽管带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的特色,但它们确又是具有远大发展前途、逐步成长着的因素。我们必须积极地保护它、扶持它、促进它发展,而不能扼杀它或限制其发展,我们现阶段所进行改革和建设,都是为了共产主义因素更好地发展,而不是消除共产主义因素。我们立足现实努力奋斗,创造条件,最终是为了发展到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这说明共产主义就在我们脚下,它并不是虚无缥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