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理解和贯彻十五大精神正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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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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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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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个时期,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地方偏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刮起了“卖企业”之风。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严肃指出了这种错误倾向。今年7月,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就制止出售国有企业成风的问题专门发出通知。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有的同志甚至还不以为然。“卖企业”之风非但没有停止,还有进一步蔓延之势,已经影响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对此,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煞住这股歪风。

      “卖企业”之风的突出表现,就是把“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卖”字,采取行政办法和搞运动的方式强制出售和变相出售国有小企业甚至大中型企业,搞“一卖了之”。个别地方提出:“目前,出售、转让是放小的主要任务”,“十五大的精神就是卖,而且要快卖”,甚至声称“不改不卖就是不称职,就要让位子”;还出现了一些诸如“不私有化解决不了国有企业的问题”等论调;一些地方热衷于搞形式,不顾实际情况,采取开大会、发公告、定进度、压任务的办法,限期出售、到处兜售国有企业。甚至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现象。例如:在出售企业过程中,对国有资产七折八扣,最后所剩无几,实际上搞成了半卖半送、名卖实送、假卖真送;把连年盈利的好企业也悉数卖掉,甚至卖给实力、规模均与其相差悬殊的个体企业;资产评估弄虚作假,人为压低资产价格,搞定向出售;自卖自买,造假账册,私下交易,化公为私;不少“买主”玩弄“空手道”,自己不掏一分钱,而是用被购买企业资产做抵押套取国家银行贷款买国有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悬空、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出售后,把职工简单推向社会,等等。种种现象表明,“卖企业”的问题已经发展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卖企业”之风直接误导了国有企业改革,已经造成了不良后果。社会主义必须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本原则被忽视、淡忘了,人们的思想被搞乱,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被打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银行债权被随意冲销,职工的合法权益失去保障,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如果不坚决煞住“卖企业”这股风,势必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对此,各级领导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煞住“卖企业”之风,不是说国有企业都不能出售,问题的实质在于:“卖企业”成风的地方,往往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上存在很多误区。

      ——认识上的片面。十五大报告明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整体,只强调任何一面而放弃另一面,都会脱离实际,偏离邓小平理论。片面夸大私有经济的作用,贬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引出一个“卖”字当头,显然不符合十五大精神。江泽民总书记最近明确指出:“‘放小’是要‘放活’,也是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更好地发挥小企业的重要作用,而不是‘放弃’,不是撒手不管。放活国有小企业,有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实现形式,不能变成只有出售一种形式,统统采取一卖了之的作法。”但一些地方把这样严肃复杂的国有小企业改革问题,片面地归结为一个“卖”字,只想“一卖了之”,这是“卖企业”成风的重要根源。

      ——理论上的误导。近些年,社会上流传着很多似是而非的企业改革“理论”。诸如:“国有企业要摆脱困难,就必须改变所有制”、“资产不量化到个人就不会有积极性”、“小企业改革只有卖才能解决问题”等等。

      这些观点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实践上也未见有好效果。形成目前国有企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长期重复建设造成的结构不合理,导致企业开工不足;政企不分,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企业无法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缺乏适应市场竞争的机制;冗员过多,企业职工吃大锅饭,效率低下;一些企业领导人素质不高,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加上企业无本经营,债务沉重,当前又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等等。决不能说国有企业的问题就是由所有制造成的,更不是只有卖给私人才能搞活。很多国有企业的实践证明,只有认真解决上述问题,在“三改一加强”上下功夫,扎扎实实搞好结构调整,才能真正把企业搞活。而一些地方领导人受那些错误“理论”的误导,对能否通过“三改一加强”搞活国有企业产生了怀疑,片面认为“一股就灵”、“一卖就灵”,甚至把国有小企业当成负担,采取统统卖掉的办法甩“包袱”。结果,企业没搞活,职工被随意推向社会,“包袱”实际上并没有甩掉。例如,一些国有企业,本来生产经营情况很好,有的地方政府非要把企业强制低价出售给经营者。这种做法,造成经营者和职工思想上的混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被打乱,经营状况迅速下滑,没多长时间就把这些好端端的国有企业给弄垮了。有一个市,几十户国有企业一窝蜂出卖后几乎全部倒闭。这些事实,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工作上的偏差。长期以来,一些同志习惯于计划经济和行政干预,工作方法简单化、绝对化,热衷于用一刀切、搞运动来推进工作。国有小企业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厂制宜,一厂一策。而在“卖企业”成风的地方,往往不顾企业具体条件,忽视职工群众意见,不管企业经营情况好坏,一律用行政命令,强制出售。这种做法,使“卖企业”之风越刮越烈,企业改革工作越搞越乱。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地方刮风卖企业,实际上搞成了明卖实送,甚至假卖真送,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国有资产归全体人民所有,不属于任何小团体所有,国家代表全民行使所有权,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国有资产,变相出售国有企业。“卖企业”成风的地方,那里的领导早就把国家利益、国家观念、法制观念忘掉了。随意处置企业国有资产,在资产评估中大做手脚,对国有资本金七折八扣,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大挖国家墙脚,把国家财产化为私有。某城市236 户国有企业,改制前账面净资产7.3亿元,按地方政府规定, 经资产评估、冲销资产损失、对净资产进行各项扣除后,净资产变为负6.61亿元,其中的资不抵债企业由27户增加到207户。 如果再考虑支付现金优惠折扣等等,这种卖法儿,不仅是送,政府还要倒贴,以至于连买的人都觉得太便宜了。还有,为给买方提供优惠,由政府替企业背债,形式上银行债权落实了,实际上政府根本无力还债,造成“千年不赖,万年不还”的事实,最终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还是国有银行,这种行为同样是挖国家墙脚。更为严重的是,在出售国有企业时,某些人利用职权自卖自买,搞幕后交易、假卖真送,借改制之机靠损公肥私发财当老板,有的已把国有企业变成“家族”式企业。这些腐败行为,有的已构成严重犯罪,引起广大职工群众的强烈义愤。此风不煞,此错不纠,政策不允许,群众不答应,国有资产和银行债权失去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如何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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