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确定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正堂 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生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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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经营者劳动力商品与劳动力价格的特殊性

      (一)企业经营者的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和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国内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围绕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是否为商品等有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随着讨论的深入,在国内已基本形成三种观点:一是“商品论”,即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是商品;二是“非商品论”,即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不是商品;三是“准商品论”,即虽然承认在劳动者作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不是商品,但却是一种“准商品”,劳动力是通过劳动的“准市场”与社会资本主动结合的,劳动力具有“劳动价格”,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既有不属于商品的一面,也有必然要价值化和采取商品形式的一面。虽然,理论界对此问题并未达成一致,但可以清楚地看到“劳动力是一种商品”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且这一观点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中被逐步应用和证实。

      劳动力是一种商品,企业经营者所付出的劳动力即经营管理能力显然也是一种商品。但由于这种劳动有别于一般的劳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企业经营者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特殊性具体分析起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劳动效果的体现形式上看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成果是通过企业的经营业绩来体现的。这主要是由于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完全融合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而不能独立地表现出来。

      2.从经营者工作内容的性质上看企业经营者的劳动(即做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又具有独特的属性,表现为:经营管理工作的知识性、权力性、无形性、间接性、滞后性、随机性、创新性、信息不对称性以及二重性。〔1〕

      3.表现在劳动效果的显示时间上。企业经营者所从事的劳动不只是一次性创造价值,而是一次投入,多次产出。这种劳动投入与产出的时间是不一致的,周期往往是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因而有人提出可以根据企业经营者投入劳动所产生的效益时效不同,把企业经营者的劳动划分为:即效劳动、短效劳动、长效劳动和超长效劳动。〔2〕

      4.表现在企业经营者在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上。从相对静态的观点来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的要素构成都可分为两大类,即人的要素(包括企业经营者、劳动者)和物的要素(包括资本、土地、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等)。从动态发展的角度看,一切经营活动又都可以抽象为人对物的一种支配和使用行为。无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人的要素相对于物的要素而言,将始终处于主导、支配地位,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就人的要素而言,由于各自的身份、功能不同,其地位和作用也有较大的差别。企业经营者因其自身特有的高素质以及在经营中的决策权限、管理中的职能范围不同于普通的劳动者,而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发挥巨大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决定着资本和劳动的结合方式,并通过生产组织方式的优化和产品制造技术的改进而影响各种经营资源的利用效率,还可以通过对企业经营和内容的选择调整,直接决定着生产要素配置形式和利用效率。

      5.表现在企业经营者经营管理能力的特性上。一般认为,经营者的劳动具有三个特殊的性质:①复杂劳动,由于企业经营者面对的不仅是企业内部复杂的生产、经营、管理,更有变化错综、竞争激烈的外部市场环境。有效地管理企业显然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事。②无限劳动,一般员工的劳动可按时、按日计算, 而经营者的劳动时间是较难计算的。1995年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表明,我国企业经营者平均每天的工作是相当紧张的,每天工作的时间多在8小时以上。 ③风险劳动,由于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成果是通过企业的经营成果体现出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强,最终导致企业经营的风险性变得越来越大,这种风险也部分地由企业经营者承担,因而经营者劳动具有风险性。

      6.表现在经营者劳动的巨大效益上。据国外有关研究成果,工业劳动力每增加1%,生产增加0.75%,而素质较好、 善于管理的管理人员每增加1%,则生产增加1.8%。

      (二)企业经营者劳动力价格的特殊性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般商品的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而价格则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商品的价值决定,并受该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所影响。那么,能否就认为企业经营者的劳动力价格也同样如此呢?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根本在于把握劳动力商品与一般商品的共性与个性。劳动力商品除了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外,其突出的特性在于可以主动地创造价值,其“主动创造价值”的功能决定了其价格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商品价格的决定机制。由于其创造价值的能力不同,致使创造的价值也不尽相同,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不尽相同,因而劳动力所体现出的价值也不相同。而对于企业经营者,由于其所处的地位和具有的作用以及管理工作本身的功效三方面因素,致使其付出的劳动的价值创造力差别更大,浮动性更强。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企业经营者劳动力的价格应严格区别于一般商品的价格,它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等同于一般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受供求影响,体现了其与一般商品的共性;另一部分价格则体现其有别于一般商品价格的特性,表现出较大的浮动性,由其“创造价值”的属性所决定,即由所创造的价值所决定。

      二、企业经营者劳动力的价值分析与供求分析

      (一)价值分析

      1.生产劳动力的费用与机会成本构成企业经营者劳动力价值的基础。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能力作为一种劳动力,其价值与其他商品价值决定具有共性。马克思指出:“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体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体的存在为前提。假设个体已经存在,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体本身的再生产或维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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