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改革目标与要求。截至2018年底,中央企业在集团以及2600多户全民所有制造企业中全部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地方国资委也在加快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改革成效同样显著[1,2]。从所有制关系看,目前全国供销系统所属的数万家社有企业,其产权性质都属于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部分社有企业的产权已经明晰,但大多数社有企业仍未完成公司制改制,需要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完成公司制改制。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其他领域的改革任务,也需要在全国供销系统社有企业中深入推进,确保全国供销系统社有企业改革跟上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步伐。 对国有企业来说,业务整合也是具体改革任务之一。根据国资委改革部署,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还将进一步加快,集团企业层面将继续深化兼并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专业化重组也将相应展开,将以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为主体,对同质化业务进行专业化整合。当前国有企业整体绩效表现不佳的一个原因,在于其业务布局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这既有历史性原因,也有前些年国有企业盲目扩张的影响。通过将原本过度分散的业务优化整合,可以相应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提高企业资源使用效率,从而改善企业经营绩效。尤其是通过对原来独立运作、各自为政的相同业务或相近业务的有机整合,可以获得“1+1>2”的整合效果,为促进业绩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供销合作社在计划经济时期在城乡连接上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为促进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烟草、石油、食盐等优势企业逐步从供销系统分离出去,供销合作社的实力明显削弱。经济转轨期,商品专营权进一步放开,供销合作社的优势持续丧失。在随后的改革发展中,供销合作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遭受了不少挫折,走了很多弯路。近几年来,历经艰苦探索,久陷经营困境的县级社、基层社才在改革中逐渐走出困境,迎来了发展新阶段。“互联网+”是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创新所推动的、互联网演进发展的新形态。“互联网+”充分发挥了互联网这一特殊工具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与集成;将互联网创新成果应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互联网+”可以增强社会整体创新能力和提升全社会生产力[3]。当前,在“互联网+”国家战略的推动之下,农批市场也正在积极与互联网做深度融合,以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来加快农批市场的发展。深入研究“互联网+”背景下我国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对新时期更好调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发展活力,使其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服务“三农”发展中更好发挥积极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我国合作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合作社的“服务三农属性”层面,认为合作社系统应该更多在为三农发展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为合作社更好服务三农发展提出了不少建议。杨占科[4]认为,未来供销社发展方向,应该是以企业化供销社为基础,以连锁经营为纽带,构建覆盖全国、沟通城乡、联系国际的现代流通网络,构建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为载体的协调性服务体系、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经营性服务体系。池明天[5]认为,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具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多重优势的供销合作社应勇担这一重任。吕彦儒和周颖[6]指出,我国供销合作社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迫切需要进行营销理念创新、营销战略创新和营销模式创新。朱军和胡敏华[7]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国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机会;供销合作社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结构再造、文化建设,以提升三农服务竞争力。Huang和Liang[8]认为,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不断演化完善,农民在合作社的作用得以更好发挥。姚宗东等[9]研究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陕西省烟农合作社绩效评价与政策取向问题。 部分学者从制度变迁和改革视角对我国合作社发展历程、未来发展趋势问题进行了研究。徐旭初和黄祖辉[10]认为,我国供销社产生功能萎缩、定位模糊以及经营绩效不理想等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其复杂和独特的产权制度;研究指出回归“三农”是唯一现实可取的方向,但这需要供销社安排恰当的最终所有者和构建科学的治理结构。廖运凤[11]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了我国供销合作社从合作制—集体所有制—国有制—集体所有制—合作制的历史变迁;从制度供给角度分析了供销社在改革开放以后制度供给的滞后和非均衡,并且认为这种制度非均衡制约了供销社的改革进程,影响了改革成效;认为主体转换的过程使供销社制度变迁呈现出渐进式和多种模式的并存,而准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则推动了制度变迁的良性演进。张略彪[12]指出,农村合作组织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专业化、独立化、法制化、小型化应该是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根本方向。张大海[13]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重点研究了广东供销社体系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市场适应性问题,对新时期广东省供销社制度变迁及其效率进行了评估,分析了影响制度创新激发经营效率的影响因素,并从供销社流通方式的优化、基层社体制的改革、社有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强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创新、供销合作社扶持政策五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供销社体制改革的重要建议。刘后平等[14]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实现社会化大生产的有效组织形式,但农民合作社无论是在组织形态上还是在功能上,都需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而不断变革与完善。苑鹏[15]指出,合作社系统应加大改革与创新力度,全面增强合作社联农、为农、务农的粘合力和服务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