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L分类号:D21,G32,G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19)01-0091-20 一、导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经济改革的主要方向,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而去产能的关键是处置僵尸企业。在所有僵尸企业中,国企的僵尸企业问题最为严重。因为国企通常规模大、历史负担重、下岗职工多,从而成为政府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的重点对象和难点所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①。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政策重点与学术研究的结果是一致的。按照企业的注册类型,聂辉华等(2016)把中国工业数据库中的企业分为三种所有制:国有和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港澳台及外商企业。他们发现,无论是2004年及其以前还是2004年以后,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都最高,而民营企业和港澳台及外商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相近,远低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 僵尸企业是指自身缺乏生存能力,在银行贷款和政府财政补贴的扶持下勉强维持生存,却难以恢复活力的一类负债企业。僵尸企业并不是一个新现象,在软预算约束盛行的计划经济时代,背负各种社会包袱、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实质上就是僵尸企业(聂辉华等,2016)。近年来,随着中国大规模产能过剩的出现,僵尸企业问题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新话题,并屡屡出现在官方文件中。由于僵尸企业占用大量的信贷资源,背负着沉重的金融债务,是造成国有企业杠杆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钟宁桦等,2016)。目前,处置僵尸企业既是“去产能”的牛鼻子抓手,更是防范“灰犀牛”事件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义之一②。 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改为股份制企业,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随后,产权改革从小型企业蔓延到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尝试改制成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向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出售部分存量国有股权(张文魁,2015)。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之后,产权改革进一步加快,一些大中型国企通过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张文魁,2015)。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了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自此,“混合所有制”迅速成为国企改革和公司治理领域的中心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我们关心的问题是,既然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它能否改好僵尸国有企业?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哪种混合所有制模式——国企控股、国企参股、转制民企(转制为民资、外资等非国有资本持有全部股权,一种特殊的混合所有制)——更有利于治疗僵尸企业?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深化关于国有企业和僵尸企业的理论研究,更有望为解决长期以来的国企低效率和日益严重的僵尸企业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本文使用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采用国际前沿的方法识别出僵尸企业,然后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比较了国企控股、国企参股以及转制民企这三种混合所有制改革策略治疗僵尸国企的效果。实证结果表明:第一,相对于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僵尸国企具有显著的治疗效果;第二,在多种混合所有制改革策略中,转制民企优于国企参股,国企参股优于国企控股,这形成了一种有趣的“国企混改类啄序”现象;第三,所处行业垄断程度越高的国企,引入民营资本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僵尸企业的治愈作用越小,而对于不同级别的国企,其作用也有显著的差异;第四,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疗僵尸国企的主要渠道,是降低了国企的期间费用(主要是管理费用)。 本文对现有文献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本文丰富了关于僵尸企业的研究。僵尸企业会导致资源错配,降低经济效率(例如,Caballero et al.,2008;谭语嫣等,2017),这一点已经是社会和学界共识,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处置僵尸企业。与现有文献分析僵尸企业的原因或影响不同,本文分析了治疗僵尸企业的几种策略,为僵尸企业处置指明了方向,也为下一步深入研究如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本文发展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文献。根据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混合所有制能够改进国企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治疗僵尸国企。而且,在多种混合所有制路径中,本文特别揭示了一种国企混改的“类啄序”现象③,即转制民企优于国企参股,国企参股优于国企控股。这一发现在政策实践中尤其具有重要价值,可为当前国企混改提供一种可操作的方案。再次,本文从国企混改的角度完善了资源错配理论。现有研究已经指出国企是资源错配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Hsieh and Klenow,2009;聂辉华和贾瑞雪,2011),而僵尸国企更是其中的阻梗之一。本文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疗僵尸国企,从而可以局部改进资源错配现象。循此思路,进一步可以研究混改对改善资源错配的实际贡献和影响渠道,从而拓展对资源错配的研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