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开始,中国经济从过去30多年平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呈现出经济新常态。实现中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从过去的投资驱动、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是经济增长新阶段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即依靠扩大投资规模来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中国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着政策制定、公共事务管理、公共产品供给等职能,地方政府的有效参与和适度干预是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在行为模式和路径选择上存在诸多问题。许多地区片面地追求GDP增长而忽视了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地方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直接参与到具体的招商引资活动中,通过向企业提供投资补贴来吸引企业扩大投资规模,以推动GDP快速增长。 在招商引资谈判中,地方政府开出的投资补贴政策包括提供政府补贴、低价工业用地、减免返还税收以及放松劳工、环保标准等,这不仅扭曲了市场环境,更加剧了地方资源和环境压力,造成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投资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上不具备可持续性。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2807家A股上市企业中有2701家获得了共计1191.75亿元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的覆盖率达到96%,每家企业的政府补贴平均值为4412.26万元,向企业提供政府补贴以换取企业扩大投资规模是地方政府干预企业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为此,研究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对其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对于规范在经济新常态下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和行为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许多学者关注政府补贴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例如,Tzelepis & Skuras[1]利用1982-1996年希腊食品饮料行业企业面板数据研究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发现政府补贴可以缓解自由现金流不足而造成的流动性压力,从而促进企业投资。Feldman & Kelley[2]发现与没有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相比,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其他来源的融资。政府补贴能够向其他投资者传递该项目非常具有投资价值的信号,从而吸引投资者进入。江飞涛、曹建海[3]、江飞涛等[4]、耿强等[5]深入到微观企业层面分析认为,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牺牲环境和帮助企业获取金融资源实质上对企业产生了补贴效应,造成企业自有投资比例过低,导致企业投资成本外部化和风险外部化,进而扭曲了企业投资行为,导致企业过度投资。刘媛媛、马建利[6]指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等政府目标而向国有企业提供巨额政府补贴,进而干预企业投资行为,造成了国有企业的非效率投资。黄健柏等[7]利用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发现工业用地价格扭曲会对企业造成补贴效应,会促进企业过度投资,并发现这种促进作用对于不同所有制属性和行业属性企业存在差异。李传宪[8]以2008-2011年中国沪深A股扭亏为盈的上市企业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通过政府补贴来扭转企业亏损,会导致企业投资规模扩大,造成企业过度投资。基于2010-2012年中国新能源上市企业数据,魏志华等[9]发现政府补贴对能源类上市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回报率均不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会使民营上市企业高管的薪酬提升。基于2008-2013年中国新能源上市企业数据,吴春雅、吴照云[10]发现3/4的新能源上市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投资问题,政府补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新能源上市企业的过度投资。基于2010-2014年中国新能源上市企业数据,唐安宝、李风云[11]利用异质性双边随机前沿模型的定量估计,分析融资约束和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投资效率的双边效应和净效应,发现政府补贴能够缓解新能源企业由于融资约束到导致的投资不足,政府补贴对企业投资效率的正向效应能够平滑融资约束的负效应,但不能完全正负抵消,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投资不足,同时有1/4的企业存在过度投资问题。 可以发现,现有文献在理论分析方面偏重于整个宏观层面,而实证研究则集中在新能源企业等个别行业企业,而围绕大工业或者制造业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的工作较少,而且政府补贴对不同亏损情况和所有制属性企业的影响也会存在差异,有必要进一步分析。为此,本文从制度层面分析了政府补贴对不同亏损情况和所有制属性企业过度投资的影响机制。在此基础上,利用2000-2015年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考察政府补贴与不同亏损情况和所有制属性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关系,并提供经验性证据。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政府补贴与企业过度投资 美国管理学家Drucker于1954年在其著作《管理实践》中首次提出“目标管理”的概念,第一次建立起“目标管理”的理论体系,并将该理论推广和应用到了实际的组织管理工作之中。Drucker建立的目标管理理论主要包含两个观点:一是强调管理的目标导向,即在工作中管理者必须以整个企业的目标为中心导向来对组织实施管理,管理者所取得的成果由他们的工作对实现企业目标所产生的贡献大小来衡量;二是强调员工的自我控制,即员工能够以自我控制、自我评定的管理方式来取代强制性的外部管理,目标管理能够把企业需求转化为员工个人目标[12]。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对国外的借鉴以及在国内的试点、推广、巩固与完善,中国地方政府的党政机关中已经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目标管理体系,称之为“目标管理责任制”。所谓“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指为了实现上级党政组织所确立的行政总目标,在下属的各级党政组织之间逐级进行目标的分解和细化,并在上下级党政组织之间形成一套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并据此来对各级党政组织进行考评和奖惩,以此引导和激励各级党政组织朝着行政总目标共同努力,以求获取预期行政总目标最优效益的管理方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思想的指导下,中国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建立以经济发展量化指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得地方官员的升迁与经济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产生了直接关系,这使得地方政府具有极大的动力直接干预地方经济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完成经济发展量化指标。上级地方政府通过将经济发展量化指标,比如税收数额、固定资产投资额、招商引资金额、解决就业人数等指标,逐级下达,层层加码,由市县到乡镇,最终将这些指标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落实到了每个企业身上。地方政府通过投资补贴政策使企业获得经济利益,而企业作为回报,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就业问题扩大投资规模,从而顺利完成地方政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中划定的量化目标。具体来看,为了吸引本地企业扩大投资和外来企业入驻投资,地方政府直接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协商、谈判和最终的敲定,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直接发挥了主体作用。在招商引资谈判中,地方政府开出的投资补贴政策包括给予政府补贴、低价工业用地、减免返还税收以及放松劳工、环保标准等,这不仅扭曲了市场环境,更加剧了地方资源和环境压力,造成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投资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上不具备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