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的“人本主义”体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日〕 伊丹敬之 日本一桥大学

原文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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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怎样理解现代日本的企业社会整体(企业体系)的本质特征呢?为此,不仅需要对各种各样的个别现象进行分析,而且还要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的理解与分析。

      本文拟在对个别现象按笔者自己的方式做一充分分析的同时,尝试一下设定整体性视点的分析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日本企业体系本质特征”的整体框架。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本文的视角就是理解日本企业社会的唯一途径,也可设定从可共存的视角或难以共存的视角进行探讨。

      一、企业体系的三要素

      企业活动是由各种各样的人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参与而开展的,由股东或银行提供资金,由从业人员各自提供自己的技术、知识、能量、劳动。由这些人的聚合产生企业组织,进而每个企业在市场上既相互分工,又相互联合,从而形成企业体系。

      这种体系是以什么样的原理构成的呢?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正确认识下述三个概念非常重要。

      1.企业的概念:企业是属于谁的?

      2.分担的概念:谁分担什么?怎样接受分配?

      3.市场的概念:企业之间怎样相互关联?

      企业是谁的?为谁而运作?恐怕这是企业体系的最根本的问题,而其答案就是企业的概念。

      企业活动是由各种各样的人,以各种各样的资格来参与的。其中,有提供资金的股东、金融机关(资本家)、有提供经营能力的经营者,有提供技术、知识、能量的劳动者等。由上述各种群体构成了企业。那么,在这些群体中,企业究竟是属于谁的呢?这就是企业的概念。

      各种群体相互做出各自的贡献,他们的活动巧妙地相互关联、组成了企业活动的一个整体。谈起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是怎样相互关联的呢?而在经营组织中,人们又是怎样活动和相互关联的呢?当然在企业的参与者中间,不仅单纯地存在着“属于谁的”的问题,而且还发生各式各样的分担与分配问题。这种分担与分配的模式如果称之为“分担”的话,那么其所依据的原理,就是决定企业内部组织构成原理的根本。

      此“分担”的原理能成为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根本原理的理由,在分担对象的如下三种本质性变数中体现得一清二楚。

      经济活动中,作为分担对象必须要考虑的本质性的变数有三种:第一种是企业活动的根本性的输入,第二种是企业活动的输出,第三种是联结输入与输出的企业决策。这些是怎样根据企业活动的参与者而分担、分配的呢?

      企业活动最根本的输入就是信息。例如,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就是带有信息性的最恰当的例子。这样的信息在人们的中间是怎样共有、分担的呢?这就是输入的分担。

      以这样的信息为基础,从市场上购入资源再制造出产品,或者是创造出服务,然后再把它拿到市场出售,可见企业所创造出的输出就是附加价值。这种附加价值由企业的参与者们来分享。其中,劳动者以工资、津贴的形式接受分配,资金提供者以分红或利息的形式接受分配,经营者以报酬的形式接受分配。这些就是输出的分担。

      以所谓输入的信息(技术)为基础所创造出这种附加价值的过程,也是组织内部决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进行着许多决策。这些决定权限在实际上是怎样分配、分担和共有的,就是决策的分担。

      企业体系的第三个概念,就是决定市场与市场之间相互关联的市场的概念。在市场经济里,企业与企业通过市场相互关联发生关系。只有在与其他企业的协作、分工当中,企业才能生产出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也就是说,所谓企业与企业的相互关联,就是通过市场形成卖方与买方关系的企业间的分工方式,就是分工结果所需要的企业之间的交易方式。企业体系是这种企业间的分工与交易以及作为其结果的产物,并通过“市场”形成广泛而密切的关系。在这种市场里,以何种原则为基础的交易才是自然的、正常的呢?其答案就是市场的概念。

      二、日本企业体系的特征

      关于上述三种概念的每一点,战后日本企业社会都创造出了与典型的(教科书式的)资本主义企业体系有着相当大的差异的体系。这两种体系的差异以附表所示。与资本主义的典型最为接近的可以说是美国的企业体系。当然,笔者并不认为所有的日本企业都具有表中的条件。而且,也并不认为所有的美国企业纯粹就属于“资本主义式的”。

      附表 日本企业体系的特征

       日本的企业体系古典的资本主义企业

      1.企业的概念员工主权股东主权

      2.分担的概念分散分担集权式分担

      3.市场的概念组织式的市场自由市场

      员工主权

      所谓员工主权,就是说企业是属于长期在该企业从业的人们,他们是企业的主权者。所谓企业的主权者,就是拥有对企业来说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性意义的决策权利的人,也是具有优先获得企业经济成果分配权利的人。

      一般理论认为,担着风险提供金钱这种资本的股东就是企业的主权者。这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的企业概念。股东主权、“公司是属于股东的”,这是美国社会一般的概念。

      在日本、在企业,特别是在大企业工作的人们的潜意识,一般认为“公司是属于从业人员的”。当被问到“公司到底属于谁的”时候,日本企业的人很少回答说“属于股东的”,大多数的人们都认为“属于我们自己的”。所谓的员工,是包括经营者和劳动者两方面的人。也就是指参与企业,在企业里工作、生活的人们的整体。希望能注意一下在此使用的员工这一词语是包含经营者之意的。所说的主权就是指在他们手里,也可以说他们就是实际上的主权者、实际上的所有者。本来在法律上日本的商法也把股东规定为公司的所有者,但那只是一种原则。在现实的企业经营实践中,比起股东,从业人员主宰公司的现象是占多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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