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个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昭明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王永康 中共滁州市委讲师团

原文出处:
实与虚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搞活搞好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讨论中,有人不加分析,照搬照套,把西方国家的企业制度,当成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引起了某种程度的消极不良后果。我们认为,我们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具有中国特色,特别是在要不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不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不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样一些带有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上,必须依据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作出明确而有力的回答。

      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基本含义就是这种经济的运行机制是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它必然要求以公有制为主体,否则就不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前者是目标和方向,后者是形式和手段。对于中国现代化进程来说,这两者缺一不可。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根本前提。“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的这一科学理论概括,既强调生产力,又强调生产关系,同时还强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运动的根本目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都不能偏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标志。假如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生产力的发展就不可能健康持久,更不可能从根本意义上使社会生产力获得真正解放,而且很有可能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假如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必然会导致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甚至有可能滋生阶级剥削现象。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使按劳分配成为主要分配方式,不致引发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有一种观点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私有化为前提,否则就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理由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不相容,市场经济要求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市场主体,而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制企业不能真正成为具有自身经济利益的市场主体,因此,它不能真正实现市场的竞争。很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仍然用传统的眼光看待市场经济,把市场经济和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品。其实,市场经济既可以和私有制结合在一起,也可以和公有制结合在一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就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只是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使得这个目标暂时还没有达到,但不是说不可能达到。那种认为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不相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推行私有化的观点,实际是要把企业改革引上邪路,这是绝不可取的。

      有人抽象地谈论所有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认为所有制是手段,发展生产力才是目的,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是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并不重要。言外之意是,为了达到发展生产力这个目的,采取哪一种企业制度都可以,不一定非采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制度不可。这种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目的和手段具有相对性,发展生产力本身也不是终极目的,只有实现全体劳动人们的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即使以发展生产力这个目的来说,也并不是采取任何所有制都可以的。何种所有制形式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取决于生产力当时的发展阶段及其性质和水平。马克思主义基本常识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已经证明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于劳动者的极端重要性,因为它对劳动者有利,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对劳动者不利。声言所有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效果只能是动摇公有制在我国的主体地位,使企业改革走上歧途。

      总之,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是否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区别企业改革问题上两种改革观的一个重要标志,否定公有制及其主体地位就是否定社会主义方向。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这就明确告诉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只有沿着这一方向继续深化改革,在国有企业中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构筑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充分认识和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企业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面,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但是,在体制转轨时期,有些人对党组织在企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模糊的认识,有的甚至陷入误区。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人提出企业是经济组织,中心任务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追求的是经济目标,而政党是政治组织,追求的是政治目标,这与经济目标是不相容的。因此,主张企业不设党组织,企业中的党员实行属地化管理。二是有人认为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义利并重的价值取向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的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这是历史的必然,不需要党组织做工作了。三是有人认为,党的工作是为经济工作服务的,所以党的工作必须服从于行政工作,党务干部必须围着行政干部转。四是有人片面地认为,党务干部不懂经济和管理,没有能力参与经济工作的决策。五是有人错误地总结经验,提出所谓“生产要上,政工要下”、“政工砍一半,效益增一倍”的口号。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淡化党的建设,贬低党组织的作用,阻碍着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