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的“政由己出”

——民营IPO公司创始人管理、市场环境与公司业绩

作者简介:
夏立军,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52,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武汉 430205;郭建展,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上海 200433,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陆铭,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杭州 310027

原文出处:
管理世界

内容提要:

本文以1997-2007年期间中国民营IPO公司为对象,考察了创始人担任公司关键职务(董事长或总经理)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如何因市场环境的不同而发生改变。研究发现,总体上,创始人担任公司关键职务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以及公司业绩的稳定性,但是随着公司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改善,创始人的这一作用有所减弱。研究结果表明,对中国现阶段的民营企业而言,创始人亲自管理企业依然是公司治理的一个有效选择,尤其是在那些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创始人亲自管理企业的正面作用更为突出。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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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在国家治理上,皇帝“政由己出”,则“明察善断”。如果在企业治理上,权威非常重要,那么,企业家“政由己出”则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本文基于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研究创始人担任公司关键职务(董事长或总经理)如何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以及这种影响如何因市场环境的不同而发生改变。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政策管制的逐步放松,中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创始人对企业的管理怎样才是适度的,或者换言之,创始人亲自管理企业对企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一方面,在长期的创业过程中,创始人积累了大量的经营管理经验、权威以及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因而创始人担任公司的关键管理职务可能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创始人的知识、能力、视野等亦可能不再适应企业面临的与创业初期所不同的经营环境,创始人继续担任企业关键职务可能成为企业的负累。那么,创始人是否需要像创业初期一样,继续担任企业的关键管理职务(如董事长或总经理)?回答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从理论上进一步理解创始人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同时也将为民营企业有关的政策制定提供启发。

      从现有文献来看,创始人管理企业的后果尚未有定论。一些文献发现,创始人担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治理和企业发展具有正面作用(Begley,1995;Certo et al.,2001;He,2008;Nelson,2003)。这种正面作用可能来自于创始人的长期激励,即创始人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不是短期表现,同时也可能来自于创始人本身具有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特殊资产(specific assets),如声誉、经验、能力及与外界的关系。然而,另一些文献发现创始人担任公司总经理对企业业绩没有影响甚至有负面影响(Daily and Dalton,1992)。例如,创始人可能缺乏管理上市公司的经验,公司上市之后需要面对更多外部竞争、财务、监管以及其他管理上的挑战,创始人本身具有的技能未必适合管理公众公司(Adams et al.,2009;Wasserman,2003)。对于中国转型经济环境中的民营企业而言,创始人管理对企业意味着什么,依然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

      本文以1997-2007年期间的169家中国民营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为对象,考察了创始人担任公司关键职务(董事长或总经理)对公司上市后业绩表现的影响。我们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后,相对创始人不担任公司关键职务的公司而言,创始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公司在上市后3-5年中的业绩表现(采用总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率度量)持续更优,并且公司业绩的稳定性更好。进一步的分析还发现,创始人担任公司关键职务对公司业绩的正面作用随着公司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减弱。这些结果表明,对中国转型经济环境中的民营企业而言,创始人担任公司关键职务具有公司治理上的优势,尤其在那些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创始人的这一作用更为突出。

      本文的贡献有以下几点。首先,本文从创始人的作用这一角度丰富了关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以往的公司治理研究着重分析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Jensen and Meckling,1976; LaPorta et al.,1998),虽然近年来一些文献开始重视创始家族股权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Anderson and Reeb,2003; Jayaraman et al.,2000; Wang,2006; Xia,2008),但创始人自身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还有待更深入的理解。此外,本文所发现的创始人管理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更为重要,对以往非正式制度如何缓解正式制度缺陷的文献(Allen,Qian and Qian,2005)也是一个补充。在某种程度上,创始人担任公司关键管理职务,可以视为是对正式的市场制度缺陷的反应。最后,本文的结果表明,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创始人的作用,尤其是在那些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一旦创始人因年龄、健康状况、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等原因不能亲自管理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就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本文研究结果的政策启示是,加强正式的市场制度环境建设对中国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

      下文的安排是:第二部分结合相关文献和中国的制度背景,对创始人管理与公司业绩的关系以及公司所处地区的市场环境对这一关系的影响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说;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包括样本选择、数据来源、模型设定、变量说明等;第四部分报告并解释实证分析结果;最后一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一)创始人管理与公司业绩

      1.创始人管理的正面效应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家。一个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做出了创立一家企业的决定并且采取了行动,这个人或者这一群人是企业组织结构和战略最初的架构者以及企业文化的塑造者(Nelson,2003)。由此可以看出创始人对于企业组织的重要作用。企业的创始人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其对企业倾注的情感和归属感往往是职业经理人所不可比拟的。创始人本身的声誉与所创立企业的成功与否高度相关,因而其可能付出更多的努力以维持声誉。创始人往往拥有所创立企业相当比例的所有权,而管理者拥有较高比例的所有权是减轻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机制(Fama and Jensen,1983;Nelson,2003),因而由创始人担任企业的管理者能够减少代理成本。Anderson和Reeb(2003)对标准普尔500公司的研究发现,家族企业的业绩比非家族企业更好,尤其是创始人担任CEO的企业比外聘CEO的企业业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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