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与推广,一个显得有些生疏的经营管理概念——资本经营,进入了经济学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视野。新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以后,要建立资本金制度。而且,对法定资本金的经营、管理,国家要求要遵循资本金保全原则、资本保值原则和资本增殖原则。从这一点看,资本经营、资产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下面,我们就资本经营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实现资本经营的方法与途径,所需要的外部环境等问题,作一简要的分析。 一、现代企业制度决定了资本经营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严格地讲,“资本”、“资本经营”在经济学上不是什么新概念,在经营管理思想史上也不是什么新东西。在前资本主义的时代里,在作为自然经济补充的简单商品经济中,就存在过原始的商人资本。即使是当时的手工业者,在其经营中也往往得先期投入一定的生产要素,就本质来说,这类投入就具有资本的性质。由于在当时,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乃至于劳动者身份往往是合一的,其运营活动必然是将资本运营与实物运营混为一谈,而其资本收入、经营收入、乃至于劳动收入也都是合一的。因而,近代意义上的“资本”、“资本经营”的概念不可能被剥离出来,形成单独的经营管理内容。随着劳动力变成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商品经济就发展到了资本主义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资本作为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的本体,真正开始凸现出来了。因为,劳动者丧失生产资料,单独以劳动力要素的价格成为收入来源这一事实,就使资本收入与劳动收入不同的性质、来源被彻底区分了。所以,当一切生产要素的价值本体都表现为资本,成为吸附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手段时,“资本”就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最重要的经济范畴,而资本主义企业中一切实物运营都成为物质外壳,活跃在外壳中的经营之魂,就是资本经营。革命导师马克思,就将他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煌煌巨著,命名为《资本论》,这表现了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范畴的最本质把握。特别是当资本主义经营组织形式发展到现代企业制度阶段时,由于资本的最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与资本终极所有权相分离的企业法人产权制度,企业的治理结构由资本所有者即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传统结构转向资本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员形成委托—代理的治理结构,资本经营就不仅是活跃在企业实物运营外壳之下的灵魂,而且本身也取得了与实物运营相区别的形式和途径。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制度特征,就决定了资本经营成为企业经营绩效的核心指标,也是保证公司制企业制度效率的必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商品经济这一“普照的光”折射,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仍然表现为商品,具有价值、价格形式。而对社会经济运行要进行效益考察将各种具体形态的生产要素和产出物表现为价值与价格形式,从而使要素的价值本体仍然表现为资本,为了追求经济绩效,也仍然需要把资本看成带来价值的价值,考察其运营效果。 1.现代企业制度下,投资主体的确立, 决定了资本的保值与增殖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 公司制企业的特点在于:资本的终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与此相关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分离,以及在社会化选择过程中,两种主体的重新组合。投资人将资本投入一个企业之后,资本不可退回,只能转让,他必须以其出资的全部向企业的经营风险负责,并依法根据出资额享有对经营成果的剩余索取权,以及出席股东大会,对企业人事、财务及经营上的重大决策投票决定的权力。出资人的有限责任,首先是担足责任、足额出资,不抽股本,才谈得上享受权益,在企业破产时,首先清偿债务后才偿还股本,这是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终极体现。 公司在组建以后,就形成法人实体,享有完整的法人产权,这是从原始所有权派生的产权,是一种托管性质的财产支配权。经营、支配这份法人产权的权力,本质上受终极所有权的制约,然而在运行中又具有独立的形式。也就是说,出资人的财产进入公司后,就不再由他们直接控制,只能委托给职业经理人员进行实际运行,具体的经营管理,一般投资人倘使不能进入董事会,是不容置喙的。 股东既然要负投资风险,又无权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那么,他们拿什么来考核经理人员的活动绩效呢?只有通过对企业资本保值与增殖的价值化方式来考核。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以最纯粹的价值化形式——证券形式存在。在股票、尤其是无记名普通股上,资本不仅脱去了实物制服,而且免除了任何人格化痕迹,成为纯粹的价值形式。在市场交换中,凭千百万人的货币选票决定其价格高低,直接表现其价值是否保全或增殖,抑或贬值。即使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不上市,也要通过会计核算来计算资本的价值。股东只有通过股权保值、增殖与分红,来实现自己的权利。 由于在公司的资产管理中,对外投资股权也是经营管理的手段之一,所以一方面公司的资产属股东所有,然而在交错的投资关系中,公司往往也成了投资主体,而且,是更有实力的投资主体。所以,对资本增殖保值的关注,不仅是自然人投资者关心的核心,也更是公司经理人员关心的核心,企业自己成为投资主体,而这个投资行为不过是替原始股东进行资产管理这两个事实,是并行不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