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报刊登的王朝的报道,很值得一读。如何看待合资企业,如何办好合资企业,是最近人们议论比较多的问题。王朝作为一个成功的合资企业,他们的经验很值得我们研究。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同时要看到,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以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为依据,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把对外开放工作做得更好。”学习江泽民同志的这段话,我们至少可以领会如下要点:对外开放已经取得巨大成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执行对外开放的方针;为了把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在肯定对外开放成就的同时,必须正视对外经济关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在进行这项工作的时候,要采取虚实结合的方法,即以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从实际出发,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在对外经济关系中,必须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尤其要注意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这里说的国家利益,实际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全民族的利益。 以上述指导思想来剖析王朝的经验,我们可以发现它的成功之外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合资项目的选择。最佳的项目选择的标准应该是:一,合资项目应该是我们自己没有的,或者自己不行的。二,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的。三,不至于损害我国发展优势和国家主权的。四,项目有较大后劲的。王朝合资项目的选择完全符合上述这几条。发酵型的葡萄酒是我国原来没有的。合资填补了我国这方面的空白。产品不仅可以替代进口,而且可以出口,从长远发展看,还有利于改变我国大量饮白酒的习惯。 合资对象的选择。选择的标准主要是两条:一是有诚意。二是有实力。两者缺一不可。没有实力或缺乏诚意的对象,给我们的教训是不少的。人头马公司是世界上著名的葡萄酒集团,名声大,实力强,从16年的合资历程来看,他们也是有合作的诚意的。 合资股份比例的选择。外商一般倾向于和我们比较好的企业合资,或者把我们的企业的比较好的部分分离出去,与好的部分合资。在股份比例上,他们总是尽力提出控股的要求。因为谁控股,谁就拿到了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在一定的意义上实现了用自己的资产支配他人资产的目的。王朝在开始的时候,就实现了中方控股,随着企业的发展,外方希望扩大自己的股份比例,但中方在这方面一直是比较清醒的。控股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在我国企业资本较少,资金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一律要求控股也是难以做到的。但这方面的对策研究是不能忽视的。实际上一些企业已经创造了这方面的经验,包括吸收大量外资而仍能控股的经验。 合资企业商标和商号的选择。可能有四种选择:一,以我为主,即使用原来中方企业的商标或商号。二,以合为主,即单位为合资企业起一个新的商标,这个商标所有权属于合资企业。三,组合过渡,即使用外商和中方的组合商标。一旦时机成熟,再独立地打出自己的商标。四,以外为主,即使用外商的商标。就一般情况而论,第一种选择是最理想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第二第三种选择有时也是可取的。第四种选择则应努力避免。王朝是第二种选择,在外方是著名的“人头马”的情况下,这种决策已经显示了中方的勇气和信心。而在后来的一系列的有关商标的操作中,说明中方的经营者是有无形资产的观念的。这也是很难得的。 市场方向的选择。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保住自己国内市场,尽量扩大国外市场,是最佳的选择。但做到这一点是要经济实力、企业知名度等一系列条件的。目前我国的经济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我国被公认为世界上潜力最大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迅速发展我国经济,以市场换资金,换技术,是可行的选择。但要注意换得值,换得有度。从这个角度看,王朝也是成功的。通过合资,我们不仅掌握了葡萄酒的生产技术,起到了替代进口的作用,并且产品已经进入了国际市场。 合资经营方式的选择。兴办合资企业,不仅是为了引进外资,同样重要的是要引进国外先进的企业管理和先进技术。但如果中方不积极参与管理,不能够掌握经营管理的主导权,这两个目的都难以达到。从维护自身利益看,掌握住经营管理,也才能防止有的外商在经营过程中,就把利润转移出去。王朝的成功,不仅在于中方实行控股,同时也在于经过这些年的运作,不仅掌握了生产技术,还形成了自主管理的能力。也正是如此,他们赢得了外方合作者的尊重和信任。 合资企业发展方式上的选择。经营好的合资企业,双方都会分得数目可观的红利。许多外商选择了把红利作为投资继续投入的路子。这是应该鼓励的。但中方的红利往往提走,移作他用。于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中方渐渐失去了对企业的控股权。企业搞大了,却主要成了人家的了。王朝在这一点上也是清醒的,中方同意扩大外方投入的同时,也相应增加了自己的投入,保住了自己在企业中的主动权,当然,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处理的办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研究这个问题。 合资企业与国有企业关系的选择。合资可以作为搞活国有企业的一种重要选择。但合资企业一旦成立,它和其他企业,在市场上形成竞争关系,这是自然的。这种竞争关系可能出现多种情况。一种情况,原有的国有企业拿出自己的“精华”部分和人家合资,结果办了一个合资企业,却使原来的国有企业陷于更困难的境地。一种情况,合资企业由于具有资金、技术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国有企业在与其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平等竞争的不利地位,由此造成国有企业更大的困难。一种情况,合资企业本身搞得好,不仅使其中的国有资产增值,而且合资企业带动了相关的国有企业的发展,“一花盛开百花放”。王朝实现的正是最后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