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与亚太诸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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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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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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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不仅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已有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历史的发达国家和二战以后才着手发展市场经济的中等发达国家,都面临如何搞好国有企业的问题。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国际比较,借鉴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吸取另些国家的失败教训,对于深化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真正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一、首要的问题是向谁学习

      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几百年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二战以后,为了建立起一种比较有序和协调的市场经济,在由近代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过渡中,英、法、美、意、德等国开始重视国有企业(也称公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了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与诱导,英、法、德开始尝试把国有企业当做政府宏观调控的“延伸器”,几次掀起国有化的浪潮。可以说,通过国有化运动,这些国家都有了为数不多,但规模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的国有企业,同时,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实施国家资本向私营企业注入的办法,通过参股控股向一些中小型企业渗透。但是,随着国有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低效甚至亏损的问题相伴而生,国有企业改革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执政上的党派更迭,各个党派对国有企业作用的认识不一致,其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单纯是企业自身的改革,往往是通过政府的私有化或国有化运动来进行。应该说,在战后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中,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根据不同党派的不同意见以及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不同的实际需要,不时地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或国有化。这样,国有企业在不同时期表现为膨胀或萎缩。无论是实行私有化还是国有化,其国有企业改革都是通过产权的更动来进行的。由于这些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长,产权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本转移的信用制度以及与此相关联的一系列法律相当健全,除此以外,各个国家都有与国际资本融为一体的产权交易市场,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虽然产生时间较短(与资本主义私有企业相比较),但是其运营从一开始就纳入市场规则的框架中。应该说,西方发达国家在管理国有企业以及如何及时对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但是这些经验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市场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基础上的经验。

      与发达国家建立国有企业的几乎同一时期,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除外)也开始建立国有企业。但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是按着计划经济的要求而建立的,国有企业依照指令性计划从事产品生产。就我国来说,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有企业对市场及市场规则是陌生的。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开始,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虽然已经进行了16年改革,但是我国的绝大数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仍然很低,今天,我们进行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为了培育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在借鉴外国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经验时,应充分考虑到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不同。严格来说,影响国有企业发展的,除了经济因素以外,历史传统、文化背景以及社会习惯,也是应该考虑的因素。具备了下列条件的国家的国有企业管理与改革经验,对中国有更直接的意义:一是与中国有比较相近的历史、文化背景,并且是在极其落后的基础上发展民族经济的;二是有过实行计划经济的经历。因此,亚洲的韩国、新加坡等以及苏东国家的经验教训,对我国来说更重要。

      韩国、新加坡是在极其落后的情况下,通过建立独具特色的现代市场经济模式,使本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而且这两个国家在建立市场经济之初,十分注重国有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不惜一切代价发展国有企业,强化政府对企业集团的扶持,国有经济比重比较高。在市场经济框架形成之后,又立即开始实行国有企业改革,把公司的部分股票出售给个人,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地缘的临近以及经济、文化传统上的联系,可以使我们从韩国、新加坡学到更多现实可行的国有企业改革经验。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在从事了几十年的产品生产以后再转轨到商品生产的,欧美诸国及韩国、新加坡的国有企业难以提供这方面的经验,因为这些国家没有实行计划经济的历史。苏东诸国的国有企业,在这方面与我国的国有企业有过相似的经历,虽然苏东是通过实行“休克疗法”来迅速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国不会选择这样的方法,也不会走向它们的目标,但研究苏东诸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仍可对我国产生极大的启示。

      二、苏东的经验与教训:国有企业大批出售不可行,只能有组织地改造

      苏东在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中,全面推行了“休克疗法”。“休克疗法”的理论根据是现代经济自由主义。在经济自由主义看来,只要取消政府控制,抛弃各种计划形式,使各种经济成分在同一条件下进入市场,并尽早实行私有化,就可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与“休克疗法”实施相伴而生的是,国营企业财务恶化,企业之间不良债务的膨胀(三角债),银行不良债权的增加,失业及潜在失业的增加,财政负担的增大,通货膨胀的居高不下等等。在经济的恶化中,国营企业大面积亏损问题表现得特别突出,这坚定了各国政府大批出售国营企业的决心。可以说,苏东最初的“休克疗法”是以出售国营企业为主要标志的。1990年前后,波兰、匈牙利、捷克等国设计了几百个私有化方案,各个方案设计者的目标几乎完全相同:通过国营企业的大批出售,使政府从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尽快摆脱出来。

      国营企业尤其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出售的私有化的结果,令私有化方案设计者十分失望。大量的以出售进行的私有化只在个别情况下出现过:在东德,西德以政府出面的形式联合少数其他外国投资者购买了所有的前东德的企业。其它国家如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等,只有几个大型的有吸引力的企业被外国人买走,绝大多数的国营企业仍在政府手中。与最初的设想相比,私有化的进程以及出售国营企业的收入是很令人失望的。国家调控和政府干预开始加强,政府不得不调整国营企业改革的思路,“休克疗法”变得灵活起来。各国政府虽然宣称仍然坚持“休克疗法”,但在实际的政策实施中,不得不放弃国营企业大批出售的计划,从而探寻新的国营企业改革途径。这种新的途径就是,通过投资基金的设立与完善,创建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将死气沉沉的国营企业转化为灵活的市场企业。应该说,这与“休克疗法”初始的所有权分配方法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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