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盈余管理一般指公司经理影响财务报告的决策和行为,目的旨在误导公司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绩效和价值的判断,或者影响依赖于财务报告的契约结果。盈余管理直接影响了盈余质量的真实性和有用性,而盈余质量是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Schipper and Vincent,2003; Francis等,2003)。 我国在改革初期修订了《会计法》,颁布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等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盈余信息失真,但是问题并没有根本好转。进一步研究发现公司治理对财务报告质量有重大影响(杜兴强,2004;潘琰,辛清泉,2004),政府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来改善公司治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是保护股东利益、约束盈余管理行为和提高盈余质量的一个重大举措。 盈余管理行为及其变动成因是较为复杂的变量,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对财务报告质量负有主要责任,已颁布的改革措施也是集中于此,本文欲探讨的问题是:在公司治理改革措施出台并实施的密集期内,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否有明显变化?如果有变化,这种变化和治理措施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我们判断已有的治理改革成效以及下一步改革的方向。目前已有的文献集中于规范化分析,来自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非常少,规范分析有助于了解制度的性质,而实证研究有助于掌握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之上,做了进一步的拓展:首次检验了董事会改革和独立董事报酬水平对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采用大样本数据检验和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评估模型上做了新的改进,有了新的发现,揭示了当前改革的有效性和局限性,为我国下一步的改革提供了新的证据和建议。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处于核心地位,会计信息系统为公司治理提供重要的信息来源,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使得公司治理能够有效运作;同时公司治理通过一套制度安排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也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 1、董事会独立性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董事会独立性的问题是伴随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而产生的,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股权的分散,投资者对增加公司透明度、保护利益相关人的要求日益强烈,为了适应这种变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就逐渐增强了。在学术研究上,增加董事会中外部独立董事的比例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股东有利是一个有争议的论题,对于独立董事监督功效的实证检验结果依赖于研究环境和样本设置。一方面,有大量的研究证据支持独立董事在特定的代理问题上保护了股东的权益(Brickley和James,1987;Byrd and Hickman,1992),其他研究证明独立董事数量和经理操纵的财务舞弊的发生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Beasley,1996);April Klein(2002)通过对标准普尔500家指数公司两年的实证检验,发现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盈余管理程度之间存在负的相关关系,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盈余管理之间也存在负相关。Biao Xie等(2003)研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在控制盈余管理方面的作用,证明了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数量和盈余管理的程度是线性负相关的,即独立董事越多,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越强。 另一方面,独立董事对股东的这种保护和长期财务业绩之间的相互关系没有得到实证研究的支持(Klein,1998)。Yun W.Park和Hyun-Han Shin(2004)对加拿大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后没有发现独立董事和盈余管理之间存在显著的关系,从而说明独立董事并不能有效地帮助董事会监督公司的的盈余操纵行为。尽管存在着争论,在公司治理改革上,受安然、世通等大公司会计造假案的影响,董事会的独立性仍然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①。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的参与使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力量加强,公司经理在这种监督压力下,盈余管理的程度会明显下降,原因在于:当公司的经理人进行的盈余管理活动能够提高他们自己的效用,但是不能提高公司和股东的价值时,潜在的委托—代理的冲突就出现了,公司经理也会采取各种办法来影响董事会的决策。由于独立董事的加入,使董事会的独立性增强,董事会能够更加不留情面地指出问题,遏制和减少公司经理的盈余管理行为。相对于内部董事来说,在处理代理问题的委员会中(如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外部董事的地位更加重要,所以,独立董事比内部董事能够更有效的监督盈余管理。基于这种考虑,我们做出如下待检验的假设: 假设1:独立性大小和盈余管理负相关。 2、独立董事报酬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有激励和约束力的报酬机制从利益上增强了董事履行职责的动力和压力。董事的报酬包括几个部分:底薪、额外的股票报酬、非股票收益、养老金和保险等递延收益。底薪指年度聘金或年度股份赠与加上董事会会议费,独立董事的年薪和内部董事是不一样的,独立董事除了年薪以外,还可能有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议的会议费(交通费)。如果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主席或者专业委员会的职务,因为承担了更大的责任,他们的底薪会增加。重要的是独立董事的报酬应由董事会来确定,不能受公司经理层的影响。美国等发达国家公司支付给董事的报酬中股票、期权等占的比重较大,它的作用是使董事更加关心公司的未来成长性,是以现代激励理论中的“激励相容”原理为出发点的,即设计一种激励手段,使董事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尽量保持一致。但是在我国,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仍然有限。 从盈余管理的角度讲,独立董事报酬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给独立董事支付报酬可以增加其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在人才市场上聘请到更有声望和更有能力的独立董事,从而更有效地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但是另一方面,支付报酬可能会降低其独立性,从而对监督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总体上来说,我们倾向于认为更多的报酬会激励独立董事更加勤奋工作,所以做出如下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