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体系构成的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于玉林,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 天津 300222 于玉林,男,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

原文出处: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无形资产是一个体系,是由各种无形资产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有机整体。从不同方面进行研究,而有其多种体系。本文专就无形资产的构成体系、法规体系和理论体系进行了探讨。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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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2)05-0003-05

      一、无形资产构成体系

      无形资产构成体系是无形资产各构成部分相互联系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无形资产由哪些部分构成,或者说无形资产包括哪些内容,至今认识不一致。从我国的有关规定来看,财政部于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这里,无形资产的构成只包括6项。 2001年1月18 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多了一项特许权。

      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内容。从国际上有关规定和资料来看,1967年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 条指出:“知识产权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 )关于在人类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上述(1)指版权;(2)指版权的邻接权;(3)指发明(含实用新型)专利权;(5)指外观设计专利权;(6)指商标权及其他标记权。这5项已为各国立法所公认, 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上述(7)指防止不正当竞争权,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4)指科学发现权,迄今未被各国承认是一种知识产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10月1日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 号—无形资产》,其中1、2、5、8、15、16、108等条的规定, 大致反映出无形资产包括的内容:(1)商标名称;(2)报刊刊头;(3 )计算机软件;(4)许可证和特许权;(5)版权、专利和其他行业性的财产权、服务和经营权;(6)处方、配方、模型、设计和样板;(7)金融资产;(8)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抵押服务权、 捕捞许可证;(9)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所形成的资产;(10 )融资租赁而持有的无形资产:电影、录相、戏剧、手稿、专利权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证协议中的权利;(11)企业有受法定权利保护的,因培训形成、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有技术长进的一组熟练员工;(12)有法定权利保护或其他方式控制的,企业拥有的客户名单、客户组合、客户关系、客户信赖、市场份额、进口配额;(13)矿产权,以及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支出或开发和采掘支出;(14)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等。其中(1)和(2)属于商标权,(3)和(5)中版权属于著作权,(4)、(5)属其他行业性的财产权、服务和经营权,(8)、(10)和(13)属于特许权,(6)属于专有技术,(11)属于人力资源,(12)属于经营秘密,(14)是商誉。需要研究的是:(7)金融资产是否为无形资产?一般地讲, 金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现金资产(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入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存放中央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放款(贴现放款、抵押放款、其他放款)、证券及投资、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冻结存款、冻结物资等)等。显然,其中有无形资产,但并非全部金融资产都是无形资产;(9)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所形成的资产,是一般性的资产而不是无形资产。

      在《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所提出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除一般内容之外,还有计算机程序、数据库或其他资料、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标记)、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和未披露信息等。其中:计算机程序属于著作权,数据库或其他资料属于专有技术,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标记)和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属于无形资产,未披露信息属于经营秘密。

      美国西德尼·载维森主编的《现代会计手册》提出,无形资产包括:(1)专利权;(2)专利申请书;(3)专营权;(4)营业证协议;(5)使用费协议;(6)雇佣合同;(7)租赁权利;(8)设计权;(9)技术图书收藏;(10)悬案合同;(11)用水权;(12 )不竞争协议;(13)约束性协议;(14)技术支援协议;(15)电子计算机软件;(16)商标和牌子名称;(17)技术窍门;(18)完备的组织和职工队伍;(19)市场地位;(20)声誉;(21)扎下根基的坐落地点;(22)机要加工法和配方;(23)推销机构;(24)商誉的其他要素。((美)西德尼·载维森主编,娄尔行译:《现代会计手册》第一分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2年,第229页)其中:(1)(2 )属于专利权;(3)(4)(5)(6)(7)(8)(10)(11)(12)(13)(14)属于特许权,(9)(17)(22)属于专有技术,(15)属于著作权,(16)属于商标权,(18)属于人力资源,(19)(20)(21)(24)属于商誉,(23)属于经营秘密等。

      无形资产的内容是随着经济发展、科技水平和经济管理要求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确定无形资产的内容,一方面要依据无形资产具有的本质属性,另一方面要考虑经济发展、科技水平和经济管理的要求,使其能反映现时代的特征。比较以上所列国内外有关无形资产包括的内容和其他有关资料,从列举的名称上有数十种之多,但按其性质归并,一般可以包括:专利权、发现权、科技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专有技术、经营秘密、商标权、商号、地理标志、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人力资源等共15种。

      专利权,由国家专利机构授予发明者或设计者在法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

      发现权,发现人依法(《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享有的权利。发现是一种科学的创造活动,是经过研究探索,看到或找到前人没有看到的自然的现象、事物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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