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8~9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世界银行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选择”国际研讨会。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中南海会见了世行有关专家,并向客人介绍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和思路。他强调,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怎样搞好国有企业?我们定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初步搞活,历史遗留问题有一个历史解决的过程。目前企业改革的宏观环境不十分宽松,企业、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限,不能把企业的问题很快地推向社会。方向是明确了,但还有一个过程。要力争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使企业在市场中优胜劣汰,我们要重点扶持1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深化改革,以提高整个国有企业的运营质量。吴邦国副总理还指出,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不是消灭亏损企业,关键是建立起优胜劣汰机制。当前要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尽管目前部分国有企业还面临不少困难,但只要坚持改革,是可以逐步解决的,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在致词中指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二是国有企业改革要走一条“渐进”的发展道路;三是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四是企业改革要与经济体制其它方面的改革配套进行,要实行“三改一加强”;五是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搞好国有企业,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研讨会期间,代表们踊跃发言,积极献计献策,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以企业改革为重点的配套改革 世行的报告以加强内部激励机制和加强外部激励机制为基本分析线索,总结了世界各国以公司化重组为主要方式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并根据这些经验教训,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改善政策体系、建立企业改革的法律法规框架;鼓励新兴服务业;明确产权以及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简化国有资产管理结构;分离企业的商业目标和社会目标,鼓励跨地区的企业间竞争;允许平等要素进入市场;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包括企业和财政、企业和银行的关系);推行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增强国有企业中非政府性参与等十条政策建议。 吴敬琏教授指出:实现公司的有效经营,要求内部激励机制和外部激励机制协同作用。目前我国在建立企业外部激励机制方面,最为紧迫的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实现政企分离,以消除政府对企业干预的制度基础;二是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和商业银行多元化,以创造企业平等进入资本市场和强化企业财务约束的条件;三是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新体制的步伐,以推进劳动力市场的运行。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指出:“明晰产权关系,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使所有者职能到位,重构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外部形成市场约束、破产机制、人员流动机制,这些是形成企业内在动力机制,发挥外部动力机制作用的必要条件。并进一步提出企业改革不只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改革的难点同时表现在企业外部。这就要求我们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以企业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司长蒋黔贵指出,中国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之一,是如何构造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如何选择实现国家所有权的有效形式。代表们就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以及多层次控股公司结构的有效性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一些代表认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的大型跨国公司,许多都采用了控股公司结构。中国也可以由国务院直接授权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和集团公司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力,同时把行业性总公司和主管部门改组为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形成多层控股。另一些代表以这种结构在意大利等国家不成功为根据,指出应当区别企业层次和国家层次,控股公司结构可能适用于一个企业的内部管理,但不一定适用于国有资产的管理。即使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层次的控股公司也只能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运行。 代表们还就减少控股公司层次问题发表了意见。吴敬琏提出两条设想:一是实现公有形式的多样化和国有持股形式的多样化,如将一部分国有资产转为社会保障基金,一部分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等;二是国有财产实行分级所有的制度。 陈清泰认为,代表们提出的这些观点,对于进一步研究如何实现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形式,有着重要的价值。 三、关于养老基金在企业改革中扮演的角色 吴敬琏提出将一部分国有资产划给养老基金管理的建议。他认为,养老基金持有国有企业的股权,既可以补充企业养老金不足,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又可以构造一种新的投资机构形式,具有一箭双雕之效果。斯坦福大学教授清木昌彦先生举例说:在过去10年中,公司的股份主要集中在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手里,美国80年代,据估计有超过一半的个人股集中在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那里。但是在日本,许多股份是由保险公司持有,国家养老基金许多是通过贷款方式来筹集,或者通过购买股票来投资。这些基金拥有股份是一个全球的现象。国外经济学家侯赛因先生建议:在解决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时,应将债权转为股权,然后再进入养老金体系。他又强调,债务问题的解决应该独立进行。另一些代表对这一建议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他们的主要理由是,许多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不佳,养老基金持有这些企业的股权,会影响养老基金的安全性和资产质量,引起职工的不安。而且按照这种股权多元化的途径,操作起来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