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改委确定企业改革重点工作

作 者:

作者简介:
祝恒健 国家体改委

原文出处:
企业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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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的企业改革必须针对企业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抓住重点、难点,加大改革力度。

      1.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国务院确定由体改委联系的20—30户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并积极指导和推进各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各地也应按照国务院《关于选择一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试点中要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程序、进度、明确工作责任。对试点企业的厂长(经理)、财务主管进行培训。组织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搜集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具体可选择3—5家试点企业,组织人员到企业蹲点,针对难点进行突破,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指导全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应结合全国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或选择一个中小城市进行,并结合试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提出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方案,明确一批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制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暂行办法》。

      选择航空、中石化、有色金属总公司进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国务院55家企业集团试点也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

      2.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促进国有存量资产流动。

      发挥大中型企业的优势必须狠抓结构调整,着眼于整个经济搞活,不是一个一个企业搞活。要抓住一批,放开一片。这方面应迈出较大步伐。除继续鼓励各种形式的合资、联合、兼并、产权转让、转产改造或搬迁改造外,重点支持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国有骨干企业,通过兼并、购买、控股等形式,吸纳效益差或亏损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形成新的生产力;研究大型企业利用国外资源和国外市场调整结构,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具体途径;推动竞争领域中的国有资产或股权进入市场,有偿转让,转让收入用于产业结构调整;打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界限,组织好产权交易,中小企业的产权转让及结构调整可以更快一些;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依据《破产法》及有关规定实施破产,推动劣势企业的结构调整。

      3.积极探索解决企业债务负担的具体途径。

      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是制约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原因。在这些历史包袱中,债务问题目前最为突出,如不解决,企业的各项改革和其它历史包袱的化解都受到阻碍。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探索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使确需支持和发展的企业摆脱沉重债务负担,进入良性循环。

      (1)选择部分企业或城市,在国有经济范围内,财政、银行、国有企业之间,对企业历史贷款形成的债务进行一次性清理和重组,使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达到合理水平。具体做法:调整企业、专业银行、中央银行和财政的帐户。专业银行对企业核销坏帐贷款;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核减相同数量的再贷款;中央银行资产项中的再贷款拿出相同数额改记为特种国债(仍表现为中央银行资产);财政确认这些“特种债”,但不需掏钱。这种债务重组,不仅解决了银行历史贷款坏帐,减轻了企业债务负担,而且不用增发票子,并也有利于调整中央银行的资产结构,为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过渡创造条件。

      (2)以某个优势企业为主,建立债务托管结构,使一批相关企业的债务转到债务托管机构中,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轻装前进。托管可采取多种形式,一种是不改变企业原产权关系,托管机构只接管一定时期的企业经营权,待到期满,将企业归还原主。托管期间,被托管企业的债务、经营、盈亏责任由托管机构负责,并保证被托管企业的利益;另一种是承担债务,买下产权,对企业的负债结构及各生产要素进行调整。然后到产权市场转让。托管机构必须有雄厚的资产实力,并有一批熟悉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和企业家。

      (3)企业之间的债务,经充分协商,可将债权转为股权,重新核定企业资本金。

      (4)对国家“拨改贷”形成的债务,区别情况,核定数量和比例,改贷款为投资,转增企业资本金。

      (5)对银行贷款的一部分,进行变债权为股权的试验。具体可由目前各专业银行独资或控股的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投资公司或新组建投资公司,由其持有股权。

      4.贯彻《公司法》,继续抓好股份制试点工作。

      加强对股份制试点工作的指导,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政策,进一步拓宽股份制试点内容。每年组织一批大企业到境外上市,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抓好原来按两个《规范意见》设立的股份公司,特别是4577户定向募集公司的规范化工作,研究原定向募集公司转为上市公司的途径;抓好拟上市公司改建和机制转换工作,协调解决境外上市公司遇到的政策问题;制定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暂行办法,进行柜台交易试点;改进内部职工持股办法,按照国函[1994]54号文件抓好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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