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国工业生产总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第一次超过50%;同年年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将有关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内容写进了党的纲领性文件。在1992—1993年,股份制和股票市场的发展实现了一定的突破。接着,从1994年开始,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地尝试通过产权重组改革国有小企业的各种途径,在其后的几年中,这方面的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到1997年,资产重组、企业兼并、股份制改造、资本市场发展等等产权改革,已经在相当大的规模上展开,最终取得了党的十五大正式承认。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进程有其必然的客观逻辑。我们深信改革进程仍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按照其客观逻辑进行下去。事实上,可以预见的是,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中国的经济改革将正式进入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新阶段;而就目前和最初几年而言,中国的改革仍仅仅处在小企业改革的阶段。 一、渐进式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条件的演变 中国的产权改革,为什么首先从小企业开始?这个问题,要从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大背景、大趋势出发才能理解。 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中国经济中产权(财产权)关系、产权结构(所有制结构)的改变,即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开始,接下去则是从(以农村改革和对外开放为基础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开始。国有经济部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是围绕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调整,并没有进行(财)产权的改革。由产权关系的重要性所决定(所有制关系是一切经济关系中最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关系),非国有经济在产权关系方面比起传统的国有制,具有一定的优势,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非国有部门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扩大。过去未被人们充分认识到的一个问题是:非国有经济的成长,不仅支撑了经济的增长与发展,而且不断地在改变着国有经济的外部环境,不断地创造出国有经济改革的新条件。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对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原有的垄断被打破,导致一些国有企业不再享有垄断利润,财务状况恶化,亏损加剧,使得国有企业体制上的弱点进一步充分暴露出来。市场竞争压力的加大、旧体制“难以为继”的危机感的形成,是迫使国有企业走向改革的重要外部条件。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支撑了经济的增长,提供了一定的收入增长和“经济剩余”,使得政府有可能以某种方式利用这部分收入增量来对在国有部门改革中受到损害的利益集团进行一定的补偿,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改革可能带来的痛苦。 3.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为转移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当国有企业状态进一步恶化的时候,或当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有所进步的时候,一些国有企业职工往往会主动地离开国有企业。这一趋势在最近几年已经开始形成。 事实上,在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情况再糟,为了维持经济的稳定与社会的稳定,政府也只能对其采取“保”和“补”的办法,无论财政或金融上的“包袱”已经有多重(直到像有些国家那样最后走进大危机、大动荡的境地),而在经济中存在一大块非国有经济的条件下,政府也就有了“逼”国有企业改革的余地,而不怕经济与社会会陷入危机;在一些地区,政府财政收入已经更多地依靠非国有经济,改革国有企业的决心也就会更大一些。 4.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既具有资本实力、又具备管理知识的新型企业与企业家,使得通过收购、兼并等较为平和、较为自然的方式改革国有企业成为可能。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的提高,也在事实上为企业资本重组提供了资金与资本的条件。 5.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为国有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国内的“体制示范”。同在一个经济大环境中,非国有企业能办到的事国有企业办不到,使改革的必然性更加明显。 总之,一方面是国有企业内在问题逐步恶化,另一方面是非国有企业的发展改善着国有经济的外部条件,国有企业的改革必然被提上议事日程,并日益进入实质性的改革,即产权改革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国有小企业必然“首当其冲”,率先进入改革的过程。 二、小企业“首当其冲” 1.最先感受到改革的压力。首先,非国有企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对国有部门造成竞争压力,自然最先也只是对国有小企业。国有大企业即使在其他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但毕竟还有一个规模优势,加上大企业所在的产业往往对资本规模的要求也较大,非国有经济一时半时还难以与之竞争。加上大企业更受国家的重视,资金供给等方面也更加优惠,面对市场竞争的“承受能力”也就更强些。正因如此,最先面对非国有企业竞争压力,最先陷入亏损境地难以生存下去的便是国有小企业。各种资料都表明,这些年国有小企业、特别是县市以下的小企业,普遍亏损;最先成为地方财政的“包袱”而不是“收入源泉”。在目前所有亏损的国有企业中,80%左右是中小企业。总之,是它们最先被推向“不得不改”、“改比不改好”的境地。 2.最先具备有利的条件。国有小企业虽然数量多,总的来说就业人数也较大,但在改革逐步推进的过程中,改革一个小企业所带来的社会阵痛,必然比改革一个大企业要小得多,涉及的范围也有限得多。比如失业职工的安置,在任何地方,一个小企业几百名职工在非国有部门找到新的就业机会的难度总比大企业几万、十几万职工所面临的问题小得多,政府所需拿出的经费也可以少得多。“收入补偿”与“就业补偿”的难度自然也就不可同日而语。小企业改革逐步推开,先行改革的企业活了(也成了非国有企业),地方上的经济又活了一块,消化后续企业改革所引起的问题就又容易了一点,而不像大企业改革那样,必须一口吞下一个大大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