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649(2022)03-0081-15 近三四十年来,民粹主义的兴起对西方国家的政治民主、经济进步、社会融合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实践结果来看,民粹主义的表现差强人意,多数人把它当作偏负面的政治现象。几乎所有政客都拒绝承认自己是民粹主义者,而更愿意给对手冠以“民粹主义者”的标签。与欧美国家不同的是,拉美地区民粹主义历史更为漫长,它的反复出现与该地区的国情民情紧密相连:民粹主义是平民阶层对政治建制长期缺乏公平正义的强烈抗议,同时又是部分政治精英带领民众对有别于传统的新发展模式的探索。鉴于上述情况,虽然民粹主义实践没能给拉美国家提供有益的发展方案,学术界对拉美民粹主义还是抱有更多同情。比如,有学者认为,由于政治制度不健全,拉美国家边缘群体和下层劳动者无法享有应得的政治权利,而民粹主义把他们整合到政治进程中,促进了由寡头政治向大众民主的转变。②国内拉美学界很多学者把拉美“民粹主义”译成偏中性的“民众主义”,部分观点认为拉美民粹主义“比较妥善地解决了经济增长与收益分配的矛盾问题”,有利于政治和社会稳定。③ 本文认为,拉美地区与欧美地区的民粹主义思潮具有共同本质和相近的内在规律,而民粹主义在拉美的实践又与该地区的历史发展、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等多重因素结合,形成了鲜明的区域性特征,如爆发具有周期性、个人化倾向严重等。只有兼顾普遍意义上的民粹主义本质和拉美特殊情境对民粹主义实践的影响,才能对拉美民粹主义形成清晰的认知。 一 作为西方社会“问题”的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给人最直观的印象是愤怒与焦虑,用极端的情绪化表达、宣泄对现实的不满。虽然每次民粹主义思潮勃兴的具体情境和政治主张各不相同,但是民粹主义政治却遵循相似的内在逻辑,而它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在多个地区和国家爆发,演变成一股政治潮流,也说明民粹主义的愤怒与极端具有相对广泛的社会基础,爆发民粹主义浪潮的国家与社会也存在共性问题。 (一)民粹主义的爆发是社会矛盾难以调和的产物 近三四十年来,右翼民粹主义思潮在多个西方国家接连兴起。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资本和人口的跨国流动大幅增加,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把生产要素转移到生产成本低廉的发展中国家,不同种族和宗教的人口从贫困地区迁移到富庶国家以寻求更好的生活,这一发展趋势给欧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带来了结构性变化。在美国,从事传统制造业的白人蓝领劳动者阶层受到了最强烈的冲击:跨国公司业务不断向外国迁移让他们失去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新移民”对薪酬福利的低要求和对公共资源的占用又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在“世界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等“政治正确”的压力之下,这些深刻感受到生活今不如昔的“失意者们”难以公开表达不满,长期受到压抑的愤怒情绪不断积累,最终导致反全球化、反移民的右翼民粹主义勃兴。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曾扬言“在美国和墨西哥边境筑墙”“全面禁止穆斯林入境”“支持日本和韩国发展核武器”,这些骇人听闻的偏激言论赢得了大量追随者。在欧洲以及其他地区,右翼民粹主义同样演变成一股颇具影响力的政治潮流,民粹主义者甚至还在匈牙利、波兰、巴西等国大选中获胜。欧洲民粹主义者竞选公职时喊出“打倒一切!”“所有人都滚蛋!”的口号。德国的民粹主义在整体经济状况良好的背景下爆发。2016年针对具有民粹主义倾向的德国选择党支持者的调查显示,在这些人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产阶级男性占大多数,有4/5的人用“好”或“很好”来形容个人经济状况④,他们关注身份认同、社会安全问题,反对社会融合,要求扭转社会多元化趋势。在当代世界,经济低迷、政治失序、非传统安全问题、身份认同困境等都可能造成社会矛盾加剧,进而引发民粹主义。 (二)民粹主义起源于政治建制的代表性危机 民粹主义的勃兴是社会矛盾激化到难以调和地步的反映,但不是所有社会矛盾被激化以后必然导致民粹主义。民粹主义是一种现代政治现象,产生的前提是平民参与政治在民众观念和社会舆论中具有高度合法性。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爆发,“人民主权”思想和“政治平等”原则在西方社会广为传播,政治建制的合法性基础也被前所未有地赋予了民主内涵。当民众无法通过制度渠道实现政治参与,他们就对现有政治建制提出批评或进行否定,要求实现真正的政治民主。如果这种不满情绪在全社会不断蔓延,相关议题的讨论越来越情绪化,大量民众转化为激进的建制反对者,现有建制的权威受到严重动摇,民粹主义就可能作为连接社会反抗意识的纽带出现。 尽管对何为“民粹主义”尚缺乏共识,但不少学者认同它是一个缺乏核心价值的空心概念,本身不包含意识形态。它来自部分民众对现有政治建制没有为自己代言的抱怨情绪,而这一问题的症结就潜藏于代议民主制的制度安排之中。代议民主制采取间接民主作为主要政治形式,用权力相互制衡和对政治参与施加限制的制度安排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以期最大限度地克服人性弱点、增加政治理性。约瑟夫·熊彼特指出,代议民主制是一种政治精英的选择机制,实际上是用“开放式的、众多的、处于竞争中的精英”取代“一小撮垄断性精英寡头作为政治权力的分享者”⑤。这种精英主义倾向与“人民主权”的政治理想存在明显差异:后者看重民主价值中的“平等”原则,强调政治参与的平等性和广泛性;前者侧重于保障自由,承认“人类社会中权力与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性”。⑥由此,“民主”在政治理想与制度安排之间的差异导致代议民主制可能因政治建制代表性不足而面临危机。美国2015年的民意调查表明,71%的公众认为美国经济体系明显不公平地倾向于富人,至少有7成美国人对国家发展方向不满,与此同时,民众对政治精英也失去了信任,2016年民众对国会的满意度仅为14%。⑦ 民粹主义试图矫正代议民主制的精英主义倾向,推崇直接民主的政治形式,“寻求建立不受限制的民意表达体系,或增强领袖与真正的人民之间的直接的、无须体制做媒介的联系。”⑧“让当下的制度更加民主”是民粹主义政治获得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委内瑞拉、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等国民粹主义政府曾通过宪法会议制定新宪法,然后交由公民投票来核定宪法的有效性。扬—维尔纳·米勒把民粹主义的政治探索概括为“以反自由的民主方式,对反民主的自由主义的回应”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