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9992/j.cnki.1000-2456.2022.03.006 过去百余年间,中国致力于构建足以应对外部危机、实现文明复兴的国家形态,相关历史性和规范性研究成为学界中心议题。中国是因为失败而被纳入世界体系的,所以学界常以西方为尺度进行历史性研究、做出规范性判断:传统中国是天下秩序,应转型为西式民族国家形态;传统中国实行王权专制统治,应转型为西式自由民主国家形态。 进入21世纪,中优西劣的治理绩效促使学界开始质疑西式国家形态的优越性,反思转型命题,转而重新认识历史中国,再以历史认识,通常是按照历史连续性原则,构想可欲的现代国家形态。比如徐勇团队深入研究历史上的家户制,提出“家户制国家”概念①,并强调这一核心组织要素使得中国的国家形态保持了历史连续性②。学界对西方民族国家的反思尤多③。赵汀阳较早以天下观念反思民族国家,进而认为传统中国是“内含天下的国家”、且现代中国不是西方式民族国家④。另有学者强调中国是“文明国家”,甘阳较早提出这一命题,并主张“通三统”⑤。学界对此概念持续进行哲学讨论⑥,政治学界也逐渐接受之⑦。 “文明国家”相对准确地描述了中国的国家形态,不过“文明”是学术上的一般性概念,辨识度不高。笔者在比较宗教学视野中将孔子之教或儒教定性为“文教”⑧,循此可将中国的国家形态界定为“文教国家”⑨,似可以构成一个“标识性概念”。更重要的是,文教国家概念以政、教关系描述国家形态,有利于对其进行结构性刻画、历史性描述,并进行跨文明比较。 稳定的共同体联结纽带有三种:血缘、宗教和政治性权力。第一种是自然形成的,但可联结之共同体规模极为有限,故文明意义上的国家联结纽带主要是后两者,而其结合方式决定国家基本形态。在政、教两者之中,宗教的起源早于政府,且深入人心,并程度不等地组织化,从而构建出意识形态权力,又以各种机制塑造多种基础性社会组织,从而构建出广泛的社会性权力。凭借这些权力,宗教与政府权力之间形成复杂关系。相比于政治组织和制度的快速变化,宗教长期保持稳定;即便一时衰败,也总是通过原教旨主义运动,焕发出强大力量。因此,宗教属于布罗代尔所说的位于底层的长时段历史性力量。尤其是“轴心时代”形成的普世性宗教,构成各文明之“枢轴(axes)”,此后历史绕此运动⑩。因而韦伯形容宗教的作用为“扳道工”(11),迈克尔·曼谓之“铺轨车”(12)。从历史制度主义角度看,共同体对其宗教有强烈“路径依赖”。研究国家形态,必须高度重视宗教的结构性作用。 但是,从治理机制和功效看,相比于宗教,政治权力更为一般化,在覆盖性、穿透性上有明显优势,其所管理的国家在规模与组织化两个维度上均可持续提高,且可以更高效率地提供更全面的公共品,尤其是关乎共同体安全者。因而对国民幸福而言,政府所能发挥的功效通常是大于宗教的。据此,探讨、比较国家形态,理应采取“国家中心主义(statism)”、对宗教采取功能主义立场——韦伯的宗教社会学也是如此,以各文明之宗教取向解释其是否具有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具体而言,宗教对政治权力的功能无非两种:支持或者对抗,这就会塑造出极为不同的国家形态。 西方现代主流国家理论普遍忽视宗教,也就疏于讨论政、教之间的结构性关系。韦伯、迈克尔·曼虽然广泛讨论了宗教,却未将其纳入国家概念之中,这可能是因为其以政、教分离原则为预设。然而只要宗教存在,必有强大力量,深刻影响政治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方向、力度。在迈克尔·曼的社会权力四种来源分析框架中,意识形态权力排在第一位,主要就是宗教(13),那就应当将其置入国家结构之中进行分析。事实上,由宗教的视角,可以最为清楚地透视、也可以最为有效地解释中西国家形态之结构性差异。 本文拟以历史政治学方法,从政教关系角度对中西国家形态进行宏观历史比较。我们的讨论基于如下事实:轴心突破之后形成的人类普世性宗教约有两大基本类型,孔子所创“文教”自成一体,广义西方各种宗教可归为一个类型,基督教是其典型,以人格化神灵崇拜为中心,可谓之“神教”。从教义上看,文教是入世的,对政治权力采取认可、支持态度;神教是出世的,对政治权力采取疏离、对抗态度(14)。两者构成各自政治发展之“铺轨车”。秦汉时代形成文教国家,文教协同政治权力覆盖、穿透一切族群、宗教、社会组织,使之无从发育,由此,文教国家保持了结构稳定性和历史连续性,现代中国仍延续之而予以强化。欧洲则形成强有力的神教统治秩序,神教自我神圣化而抗衡政治权力,并塑造出各种分立的、自我神圣化的社会性权力,在近世欧美各国的现代国家构建进程中抗衡政治权力,结果形成了民族国家和自由主义国家。可见,在各自宗教铺就的轨道上,中西国家形态形成明显的类型之别,且有高下之分,本文将对此略作论述。 一、中国式文教国家的形成与结构性特征 面对全面文明危机,孔子的策略是:返回历史,收集先王政典,编纂为六经之“文”;兴办学校,作为教化机制;弟子学六经之“文”,在既有内在品质基础上“文之以礼乐”(《论语·宪问》),成为“文质彬彬”(《论语·雍也》)的士君子。士君子之志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即改善人间伦理政治秩序,尤其是以政治权力富民、教民。从世界宗教类型学角度,可将孔子之教定性为“人文化成之教”,简称“文教”,其教义可概括为敬天孝亲、学以成人,基本是入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