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21)06-0005-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5000多年绵延不断、经久不衰,在长期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中国人看待世界、看待社会、看待人生的独特的价值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品质,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根本特征。”[1]经历了5000多年风雨的洗礼沉淀,疆域、人口、民族、历史等基本的国家要素,形成中华民族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历久弥新。这里,我们从思想理念、制度安排和方法运用三个方面,对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系统结构进行分析。 一、古代中国治理的思想理念 “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国人最基本的哲学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母题,也是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最高理念。“天人合一”是宇宙本体论,是世界观。对此,古代先哲提出若干思想,如天人同构、天人同根、天人感应、天人相通,等等。同时,“天人合一”还是一种伦理观、道德观、生态观、治理观。人要顺应天道,天道与人道合一,天道之规律性与人事之目的性和合统一,人便能“参天地”“赞化育”,达到“中和”的至高境界。皇帝诏书开头便讲“奉天承运”,这四个字寓意深远,揭示了皇权的来源——君权神授,皇权的合法性——朕即法律,皇帝的责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宣告了皇帝意志的不可抗拒性。 古代中国治理的理想和目标是什么呢?“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礼记·礼运·大同》描述了这个理想社会:财产公有,天下一家,有衣同穿,有饭同食,合理分工,选贤与能,安详和谐。这个美丽的憧憬,发端于商朝和西周时期,至春秋战国,儒道墨等各家对此多有论述,奠定了中国人大同理想的基本内涵。秦汉以降,大同思想绵延不断,历次农民战争立为纲领旗帜,如陈胜、吴广的“太平”思想,李自成“等贵贱、均贫富”的要求,太平天国“天下一家”的新世界。知识分子在愤世嫉俗的同时,也表达出对大同社会的向往,东晋诗人陶渊明刻画了一幅与世隔绝的人间乐土——桃花源。清末思想家康有为著《大同书》,系统设计了一个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理念穿风越雨,成为中国人心中不灭的追求,直至今天。 “民惟邦本”。《尚书》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民神关系上,强调民是神的主宰,神也要听民的意见,“夫民,神之主也。”(《左传·季梁谏追楚师》)在民君关系上,强调民是国君的根本,失去民国君也就不存在,“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在民官关系上,强调官要忧民,为民,“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贾谊《新书·大政》)在经济上要宽以养民,轻徭薄赋,“制民之产”(《孟子》)。政治上要顺民,得民,“民勇者战胜,民不勇战败。”(《商君书·画策》)文化上要教民,养民,“慎独”“自行”“改过”,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司法上要慎刑、恤民,等等。历朝历代草菅人命、残害百姓之事屡有发生,但是在治理者的观念中,人民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在“家天下”的制度安排里,皇帝把人民称为子民,人民宛若皇权大家庭的子孙后代。 “以仁治国”。仁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指人的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做人所追求的理想人格。把“仁”的原则运用于国家治理就形成“仁政”主张。仁政以人性善为哲学依据,孟子认为,人天生具有四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四心的道德表现是四德,即仁、义、礼、智。因此社会的治理只靠法律与刑政是远远不够的,“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离娄上》)重要的是施以仁德之治,把人内在的善性、“四心”激发出来,使“四德”充沛于社会活动和人群关系中。人与人之间亲善和睦,相互克制谅解,相互扶助友爱,从而形成和谐统一安定的社会环境。 “尚贤使能”。西周分封制下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度。这种血亲贵族政治,不可避免地形成社会板结和腐败现象。面对礼崩乐坏的局面,孔子提出“政在选贤”,尊贤使能、俊杰在位的思想主张像一股清风吹入政坛,为各派思想家及政治家所推崇。不拘出身,唯贤是举,打破世袭,拔擢下者,以德定次,量能授官,外不避仇,内不避亲。齐国设稷下学宫,广览天下英才;秦王嬴政重用李斯、王翦等能臣干将,最终一统六国。贤能政治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后来逐渐通过制度建设将其固定下来,并不断完善丰富。 “无为而治”。“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妄为,要顺自然之道,顺天地之道,不改变事物自然而然的本性,不悖逆人类本性,顺其自然而治理。“无为”,不以私心办理公事、假公济私,而是以公心面对公事,以天下为公之心治理天下。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最为推崇“无为而治”,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道经第二十五章)庄子曰,“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庄子·外篇·天道》)周武王伐纣之后,放马南山,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汉初轻徭薄赋,出现“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无为而治,强调了顺应自然的客观性,同时亦带有自胜者强的意味,并非贬低人的主体能动性,相反倒是给了普罗大众以顺应天性自由发展的一定空间。 “重义轻利”。重义轻利,是古代中国为人的行为的正当性所设的一把标尺。人是趋利避害的欲望动物,人又是有精神道义追求的理性动物,利与义是人的活动中的一对基本矛盾。中国古代思想家,从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孟子、荀子,汉代董仲舒,到宋以降二程、朱熹等,儒家都主张把道义放在功利之上,并以此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价值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大学》)无论是君子个体,还是国家整体,均以义为上。明代陆九渊受朱熹之邀到白鹿洞做关于义利的演讲,他说,“由是而仕,必皆共其职,勤其事,心乎国,心乎民,而不为身计。其得不谓之君子乎?”(《陆九渊集》)陆九渊的演讲令在座的人为之动容。以义为志,胸怀天下,为国为民,尽心尽力,则可治国安民,为几千年来中国治国理政的基本共识。强调义,并非不要利,合乎道义的利,也是义。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要求利不背义。可见,古代中国的治理理念有着鲜明的伦理趋向,引导社会向着一个和谐安定的形态去塑造、去建构。在此价值导向下,如何使经济快速发展百姓富足,则难登庙堂,基本不在当朝者的视野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