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政治理论和实践的最新总结,同时也蕴含着我国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体现了传统文化在当代中国的创新性发展。“全过程”的政治观与“人民民主”观既密切相关,又有所区别:前者强调政治生活的整体性、系统性,后者强调民主政治的价值根基与权威来源。但归根结底,民主的全过程只有在人民这一最高权威之下才能被贯通。因此,全过程民主必然是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和外在体现。换言之,只有人民民主才会表现出真正的全过程的特征,也只有以全过程的方式呈现才是人民民主的真正全貌。全过程民主固然要表现为一系列具体的制度或机制,但这些程序、环节之所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过程,是需要某种内在依据的。全过程的政治观是对政治生活的全局性理解和整体性把握,包括全过程政治的价值内核、全过程政治的体制线索——将各环节串联起来的体制逻辑与制度安排,这是民主政治全部链条、环节和领域能够形成有机性的全过程的必要基础。而无论是整体的全过程政治观,还是全过程政治的价值内核、体制线索,都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有着丰富的资源。比如,对于政治的全过程理解,传统思想中有“天下”观,将一切政治事务统摄为一个有机整体;关于全过程政治的价值内核,传统思想有“民本主义”;关于全过程政治的体制线索,传统思想和实践探索出一条“贤能政治”的模式。这些思想资源经过马克思主义的改造,克服了其与神权性、封建性、君主专制性等消极元素相掺杂和妥协的弊病,以“人民”“民主”“党的领导”等现代化政治概念的面貌,焕发出新的生机,为新时代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思想支持。因此,从更宏大的历史视角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处于中国政治理想与政治文明自古至今生生不息的发展脉络之中。 一、全过程政治观的迭代:从“天下”到“人民” “全过程”意味着全部的政治领域、程序、事务等具有内在统一性,可以在共同的政治原则下连贯起来、融为一体;甚至不仅是政治领域,经济、社会、文化等国家公共事务的各个方面,也都遵循着相同的价值标准和相通的运行规范,从而可以被设想和处理为一个统一的、完整的国家公共事务运行过程。因此,“全过程”不是分散、异质的多元规则(比如市场中的资本规则、选举中的多数决规则、行政中的理性中立规则等)的简单拼接——这样的拼接无法融合为真正的“全过程”,而必须基于一个更深层次的、关于国家公共事务的统一性、整体性的理念,并作为这一理念在全部领域和事务中的贯通式呈现。在现代中国,这条一以贯之的脉络就是“人民”的理念。 这种国家公共事务的整体性、统一性观念,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集中体现为“天下”的概念。传统思想对公共性政治权威的论证、对公共性社会秩序的想象、对公共性政务职事的概括、对公共性政权组织的设计,最终聚合为一个统一的思想标签——“天下”,正如现代中国政治统一的思想标签是“人民”。二者都蕴含着对政治的全过程式理解。 (一)天下政治观中的人民性 在现代思想语境中,“天下”往往被看作一种世界视野或国际体系,与古代所谓的“华夷关系”“朝贡体系”相关。但实际上,古代“天下”概念的主流是国家建构、国家治理意义上的,关于世界秩序的意义只是支流。①安部健夫说,“这个‘天下’就是我所说的‘国家’,即一个强有力的主权统治下领土和人民的全体。”②古人大多是在此种内敛的,同时又是在相对于现实政治具有某种价值超越性的意义上使用“天下”一词。这种价值超越性来自“天下”的人民性内涵。比如,《吕氏春秋·贵公》记载:“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其中第三个“天下”即“万民”之意,与“一人”相对。③“天下”既是地理空间,也是政治共同体,归根结底是以全体生民为主体的整体性政治价值观。渡边信一郎指出,“天下”观的核心是“生民论”。这一为万千生民所共享的公共空间、为万千生民服务的公共性政治结构,被渡边信一郎称为“天下型国家”,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与现代政治学所谓的“人民国家”相比拟。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⑤ “天下”的人民性,集中体现在“天”与“民”的关系上。《诗经·烝民》记载:“天生烝民。”《尚书·泰誓》记载:“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皋陶谟》记载:“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孟子·万章上》将古圣王的禅让解释为既是“天与之”也是“人与之”,既是“天受之”也是“民受之”,也就是《荀子·正论》说的“天下归之”。总之,“天”与“民”在逻辑上是等价的,可以说是同一事物的不同形态和表达,同归于春秋之后总结的“天下”概念。古人相信,作为天命之源、政治之本的“民之所欲”,是可以被认知、概括和把握的,是可以被设置为国家政治准则的。这种从“民视”“民听”“民之所欲”所概括和把握到的公共价值,被整合、固化和提升为“天”的概念——借助“天”的神秘性、超越性而赋予凝结着民意的公共价值以先验性、权威性。 不过,“天下”毕竟不等于“人民”。虽然这里的“天”只是一种譬喻,其实质始终是指称人民公意;但是,既然“借天为说”⑥,被借用的“天”就会产生观念上的影响。结果,由于“天”的超越性,拉来了“天”的大旗之后,“儒学虽然不是宗教,在客观上却有着宗教的作用。”⑦即“天”的概念使“天下”总是带有某种程度的宗教性或神权性,并且由于缺少社会科学对人民公意的直接揭示,自西周春秋之后的两千几百年中,谈论以人民为内在依据的社会整体价值观时,始终无法摆脱对“天”的依赖。从荀子到王充,从柳宗元到王夫之,各种自然天论力图涤荡人民公共价值观头顶的宗教色彩,但终不能提出更好的替代方案。这说明,古代天下政治观对人民性的呈现有其固有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