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统”是中国古代政治的重要特征。自秦汉以来,尽管出现过分裂和割据,但中国总体上维持着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地域性国家形态。秦汉“大一统”国家形态的形成,是政治和社会转型的结果,尤其与编户齐民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探寻编户齐民制度的产生及其政治效应,不仅有助于厘清中国“大一统”国家形态的形成机理,也有助于从社会基层的维度深化对中国长周期政治演化规律的认识。 一 国家竞争与编户齐民的产生 “大一统”是中国政治研究的经典命题。从研究的对象看,“大一统”通常包含两重含义。一是作为政治理念的“大一统”,重在考察有关“大一统”的政治观念和思想体系,遵循政治思想史的研究脉络。二是作为政治现象和政治实践的“大一统”,通常指拥有广土众民的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实体。本文主要从第二个层面界定“大一统”,将其作为一种特定的国家形态,并试图考察其构建的政治社会机理。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的“大一统”国家与西方国家存在明显差异,并成为中国古代政治的重要特征。正如钱穆先生所言:“中国历史自有其与其他国家民族不同之特殊性,而最显见者却在政治上。……(中国)能创建优良的政治制度来完成其大一统之局面,且能维持此大一统之局面历数千年之久而不败。直到今天,我们得拥有这样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举世莫匹,这是中国历史之结晶品,是中国历史之无上成绩。”①那么,这一“广土众民的大国家”是如何产生的呢?其遵循怎样的演化逻辑呢?从社会基层的维度看,中国“大一统”国家形态的形成,与秦汉时期的政治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其间编户齐民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探寻编户齐民的产生及其政治效应,对于理解中国“大一统”国家形态的形成机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所谓“编户齐民”,主要指国家通过户籍方式将社会成员按照户口进行登记编录,并据此核定土地、人口和赋役的一项制度。“从秦汉起,凡是能独立立户,进入地方户口登记序列的人户,统称为‘编户齐民’。编户者,指由国家统一编制;齐民者,指不管是官是民,是农是兵,在形式上,都是平等的。”②编户齐民并非一般意义的人口信息制度,而是确立国家责任的重要机制,成为制士处民、征收贡赋、规定禄食、兴发力役、组织军旅的基本依据。③通过编户齐民,国家重新界定了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也重塑了社会基层的组织方式,为构建中国“大一统”国家形态创造了条件。 编户齐民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其基本动力源于国家间竞争的加剧。先秦时期是中国早期国家的成长期,也是众多国家实体激烈竞争的时代。进入春秋战国以后,各诸侯国之间爆发了一系列兼并战争,国家的绝对数量不断减少,国家体量明显增大。据统计,仅春秋时代的242年之中,诸侯间的战伐侵袭就达到了297次。④进入战国以后,兼并战争更趋频繁。这一时期,战争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国家竞争进入白热化。“从春秋到战国,小规模的局部性战争发展为有庞大军队参加的、持续数月乃至数年的、长距离作战的总体性战争,职业化军人和军事谋略家(诸子百家中的‘兵家’)群体逐渐兴起,军事后勤及其他军事技术获得了长足改进。”⑤国家间战争的大规模爆发促使每一个诸侯国都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外部环境。一些实力较强的诸侯国试图在争霸战中胜出,还有一些小国则力求自保。“(战国时代)诸侯的兼并热度已达到了顶点,不管是同姓异姓,不管是王室所封,或者僭位为君,只要力所能及,便加以吞灭,虽对王室也无所顾忌,毫不客气地一一攫为己有。”⑥日益严峻的外部环境,促使各个诸侯国愈益认识到国家实力和国家能力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国家发展的首要议题。⑦ 国家实力的标志是国富兵强。为达成这一目标,各诸侯国陆续启动了一系列变革。早期的变革主要体现为对贤能人才的招揽与重用,即通过“尊贤”的方式推行贤能政治。⑧《管子霸言》即指出:“夫争天下,必先争人。”通过引入贤能之士,一些国家确实出现了勃兴和发展。如秦国之所以能够崛起,与重用人才有极大的关系。但是,“尊贤”只是对统治阶级能力的改造,国家强弱还取决于其所能动员的物质与人力数量,由国家直接控制赋税与人口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⑨对此,徐干在《中论·民数》中做了十分透彻的分析。他认为:“治平在庶功兴,庶功兴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数周,民数周,为国之本也。”也就是说,只有掌握国家人口(民数周),才能实现国家强盛的目标,此乃“为国之本”。正是在此背景下,一些诸侯国开始通过编录户籍的方式对所辖人口予以登记造册,并据此核定民众的赋税和徭役责任,编户齐民由此产生。 编户齐民主要通过登记户籍的方式掌握人口信息。实际上,早在周代就出现了称为“名籍”的人口登记制度。名籍通常登记的是单个人的身份资料,且登记对象具有特定性和专属性。如周代的名籍以宫廷卫兵和军队士卒为主。⑩之后,陆续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名籍,如登记内廷宦官的宦籍,登记经商人士的市籍,登记拜师入门者的弟子籍以及汉代宗室的宗籍等。与早期的名籍不同,户籍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登记的对象并非个人,而是整个家庭人口。一家一户成为国家编户齐民的基本单位。二是登记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人群,而是包括所有的民众。也即将“广土众民”都纳入国家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当中,实现对国家人口的全面掌握。三是户籍制度的目的在于掌握和获取人力资源。通过编户齐民,国家得以“彻底控制人力,以保证‘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的国家结构稳固完善”(11)。 根据现有研究,作为编户齐民核心的户籍制度的出现不会早于春秋中叶。(12)到春秋中叶之后,楚国和晋国等普遍建立起户籍制度。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实行变法,其重要内容便是建立户籍,实行编户齐民。编户齐民不仅推动了秦国的崛起,也助力强大的秦国消灭了六国,实现了统一。自此以后,编户齐民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行,并在汉代趋于成熟和定型。在此后漫长的王朝历史中,尽管不同朝代的户籍管理方式有所差异,但编户齐民的基本模式始终没有发生大的改变,成为整个中国古代政治的基础性制度之一,也构成“百代皆行秦政制”的重要内容。林浩据此评价:“以集团为单位的控制从部落时期开始总体上维持到西周末,以家庭为单位的户籍控制从春秋时期在总体上维持到今天。”(13)至此,编户齐民不仅作为一项制度长期稳定下来,中国也由此进入“大一统”国家形态的历史进程当中,开启了帝制国家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