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7)04-040-(10) 一、问题的提出 在理论舞台上,相比于政治发展研究的“大红大紫”,政治衰败研究却“星光黯淡”。或许是出于某种急功近利的心态,研究者往往将政治发展作为专门研究对象,想基于先发国家的成功经验一步到位地提出具有普适性的政治发展方案,他们过分专注于政治发展的目标,却忽视了发展过程可能激生的诸多现实问题。于是,自20世纪50年代起,与政治发展相关的现代化范式和民主化范式相继兴起并得到蓬勃发展,但正面关注政治衰败问题的专门研究却相对缺乏。① 然而,现实中的政治发展与政治衰败存在着不可割裂的联系,它们既可能此消彼长,也可能同时发生,更重要的是,它们可能是同一组变量发生不同变化的结果,这正是为什么亨廷顿要坚持从政治衰败认识政治发展的原因[1]。基于此,政治发展的范式中理应暗含着研究者意图应对政治衰败的实践方案。具体而言,虽然现代化范式、民主化范式以及在批判这两大范式基础上产生的依附理论、政治欠发展理论和混合型政体理论等都将政治发展作为研究对象和最终价值取向,但不论是为第三世界新兴国家设计发展方案,还是向全球推广民主政治,抑或是探寻混合型政体何以能够存续的原因,这些理论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地指向治理绩效问题,并内在地以克服政治衰败为潜在目标。这意味着,如果政治发展是这台戏的“明线”,那么政治衰败则是“暗线”,二者互为硬币的两面,剖析“明线”便能托出“暗线”。 就民主化范式而言,它最早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而后得到了蓬勃发展且成为“显学”,至今仍处于主流话语地位。在政治发展研究群星璀璨的20世纪60年代,民主化研究的两部开山大作,即奠定社会结构分析法的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2](侧重阶级分析法)和李普塞特那篇经济发展水平(现代化)与民主化关系的文章[3],后来一枝独大地成为继现代化理论以来又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中同时产生极为重大影响的范式。在其理论指引下,“民主化”在政治实践中被等同于政治发展,甚至被视为达致“善治”的唯一途径。然而,西方民主化道路真的能帮助后发国家远离政治衰败吗?实际上,民主化范式不仅继承了现代化范式关注的传统主题,甚至“沾染”了它的目的论色彩,这导致民主化范式存在与现代化范式相似的“二元论”“直线论”和“一统论”缺陷。本文试图结合学术史梳理、从政治衰败研究的视角对其进行考察解析。 二、民主化范式的四大主要命题 托马斯·卡罗瑟斯(Thomas Carothers)总结了民主化范式的五大核心假设:(1)具有统领性的,任何专制政体崩溃必然会向民主政体转型;(2)民主化被视为几个阶段依次发生的连续过程,即从政治自由化,到旧体制崩溃和新的民主体制的建立,再到民主巩固。这个过程是不可避免的,尽管也可能出现往复,但总趋势不变;(3)选举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选举即是民主;(4)对于实现民主转型而言,最主要的因素不是经济水平、政治历史、制度遗产、民族构成、社会文化传统等“结构性条件”,而是政治精英;(5)“第三波”民主转型是建立在稳固且有效运转的国家基础上的。研究者把国家构建视作转型过程的一部分,认为民主构建与国家构建是相辅相成的。[4]此外,卡罗瑟斯还遗漏了一个具有意识支配性的潜在预设,即民主政体是终极善,是政体转型的终极目标,这一预设不仅统领整个民主化范式,甚至统领整个西方学界,深刻影响了西方学者的价值观与认识论,对理论范式的产生、形成与发展也起着决定性作用。基于这六大核心假设,学者们就许多重要问题展开研究并形成意见纷呈的论辩,这使得任何一个看似具有普遍性的结论都似是而非。严格地说,正如盖迪斯(Barbara Geddes)在整理了大量20世纪最后20年的民主化研究文献后所得出的结论:除了能够有力证明民主在越发达的国家越容易存续和所有政体转型都更容易发生在经济衰退时期以外,鲜有别的结论能被证实具有普遍性。[5]但从非严格意义上讲,民主化研究者仍然能够在若干问题上达成一定共识②,从而形成了以下四大主要命题。 命题一: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有利于民主政体的存续。经济与民主的关系问题可谓是西方政治学最为传统且经久不衰的研究议题之一,借现代化范式的东风,它被真正带出“书斋”,走向“实践”。早期的研究结论倾向于认为经济水平的高低与民主产生的可能性高低成正比[6],绝大多数后辈研究者把李普塞特的开创性成果也归入这一类,或许是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误读。应该说,李普塞特并没有直接给出推动经济发展就能催生民主的结论,而是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与民主政体稳定发展可能性的大小存在某种正相关关系[7],简言之,即“民主更有可能在发达国家得以存续”[5]。这一命题得到后期学者研究成果的支持,成为经济发展与民主化关系问题的一个主流结论。 通过建构数据模型的方法来分析政体类型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普沃斯基等(1996;1997)证明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民主化发生,它要存续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经济发展为基础;[8]隆德雷甘和普尔(John B.Londregan and Keith T.Poole 1996)证明贫穷是导致政体(民主或非民主)转向威权主义的最重要因素。[9]尽管盖迪斯对这20多年的研究共识予以了肯定,但也同时认为没有什么所谓普遍性的结论是不被挑战的。康奈尔大学教授瓦莱丽·邦斯(Valerie Bunce 2000)则认为,普沃斯基及其合作者的研究所使用的数据只收集到1990年,缺失了许多“新兴民主国家”的材料。尽管在那30多个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案例中,人均收入与民主化之间存在经验联系,但她认为对民主化产生更为重要影响的因素应该是经济改革,这也是为什么重视经济改革(表现为经济私有化程度,贸易和价格自由化程度)的国家也能有较高的民主水平(以“自由之家”的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两项指标为衡量标准)。[10]一年后,邦斯在新发表的论文中修正并深化了这一观点,通过对拉美、南欧和后社会主义转型后形成的“新兴民主国家”的比较研究表明,经济改革与民主化之间的关系因地区而异:在后社会主义国家,二者之间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而在另外两个地区的案例中,二者之间的关系则并不显著;最后的结论是越民主的国家,推行并持续经济改革的倾向越大。[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