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1971(2016)05-0001-11 刘泽华先生“文革”前就有志投身中国政治思想研究,曾到中山大学从杨荣国教授进修中国政治思想,虽然因病中途折回南开大学,讲授先秦史,但其学术兴奋点却始终难离中国政治思想,并就某些热点或关键问题写了若干学术论文,董仲舒、秦始皇等因其在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地位而颇受先生关注。刘泽华先生固然深深折服历史唯物主义的诸多结论及重要分析方法,并曾多次在著作中严肃声明自己的研究是建立在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上,但受南开史学传统的影响,他在中国传统政治研究中并没有采取从历史唯物论诸多重要结论说开去的演绎方法,尽管这种方法用起来既颇为方便,在政治上也比较安全,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及范式在政治学恢复之初颇为流行。在政治学恢复发展之初,虽然许多学者在从不同的学科转移到政治学的时候也把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及范式带入政治学领域,但由于参与恢复重建政治学的主要人员大多来自国家与法、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运史、党史及哲学,因此,刚刚恢复的政治学主要围绕阶级斗争展开,把政治看作是各阶级围绕国家政权展开的斗争,并主要运用演绎推理来构建学科概念及范畴体系。刘泽华先生从历史学贴近政治学,虽没有亲身参与政治学的恢复重建,但也参与了不少政治学方面的学术议题讨论,在政治概念等方面也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比较早地提出了政治的非阶级性内容,并率先在政治学领域中实践了注重社会事实研究的范式,从社会事实的“实事”中“求是”,寻找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在具体社会事实层面上的“是”。刘泽华先生的历史学视角将历史研究侧重点转移的信息及趋势及时带入到政治学领域,在促进中国政治学研究主题、方法及范式的转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刘泽华先生从分析中国传统社会阶级关系的特殊性入手,着手收集和分析了大量的事实性材料,在借鉴马克思关于“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经典论点后,初步得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权力支配下的等级社会,不仅不同等级的形成及流动是权力运动的结果,而且不同等级形成和保护自己财产的最有效手段也是权力。正如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强大化约作用一样,权力在封建社会也具有同样强大的化约作用,即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社会事物都可以简化为商品标准,而封建社会的一切社会事物则都可以简化为权力,资本主义是个有钱就有一切的商品社会,封建社会则是个有权就有一切的权力社会。①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意识与社会存在原理,在把中国传统社会看作一个权力社会的大前提下,刘泽华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的研究中就把统治理论作为自己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在梳理了不同时代不同流派杰出思想者的权力理论后,将中国传统政治理论的发展归结为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的成长,并在分析了一系列纲领性概念后形成了一个更加普遍的概括——王权主义。值得注意的是,刘泽华先生的研究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自认为研究结论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及主要原则的,但他所得出的结论并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层面的历史哲学结论,而仅仅是基于社会事实层面的局部性的具体思想事实结论。 一、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的反思 刘泽华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研究方面有自觉的方法论意识,从进入这个领域伊始就专门探讨了“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对象和方法”,从研究对象的确定上,初步反思了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及范式问题,并反映出了较为注重具体思想事实的研究特点。“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大体可概括如下:研究历史上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学派和不同人物关于国家和社会制度、社会改造以及通过国家机关和强力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理想、理论、方针和政策;研究这些理想、理论、方针和政策提出的社会背景及其对实际政治的影响;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和规律。”[1]8政治思想研究对象的罗列之外,刘泽华先生在当时条件下还展示对政治事实的独特理解,较早地提出了政治既有阶级性的内容,也有非阶级性的内容。他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政治是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的。但政治又不完全同于阶级,政治的内容应大于阶级。……它既有阶级性,又有社会性。这种社会性超出了阶级的局限,是人类社会共同创造的产物。”[2]如此看待政治概念,刘泽华先生在当时情况下就有可能在政治思想的内容上做出较为宽广的选择,与一般从阶级性来定义政治的研究者有了明显区别。这样就自然无法回避怎样看待阶级分析方法,怎样处理阶级分析方法与其他研究方法的关系,怎样在进行正统阶级性政治内容的分析时兼顾非阶级性的政治。刘泽华先生的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没有忘记政治思想的阶级性,但在以现实的政治问题及具体的概念、理论为对象展开研究时,却将重心放在了具体思想事实上,将阶级性的内容与非阶级性的内容统一在了研究对象身上,而没有着意从研究对象身上仅仅分解出阶级性政治的内容来进行分析。一方面,如果不能妥善处理阶级分析方法与其他分析方法的关系,政治思想研究要关注非阶级政治内容就会面临当时意识形态的压力,面临体制层面的合法性危机;另一方面,如果其他分析方法不能获得与阶级分析方法同等的合法地位,政治思想中非阶级性的共同社会性又如何能得到必要研究,从而实现在研究对象列举所给出的承诺,缺少了对政治的这种非阶级性内容的补充,就在思想内容上难免沦落为标签化的阶级鉴定,从而较多地关注对思想进行比较抽象的阶级属性分析,但单纯为非阶级分析方法争取学科合法性又很容易在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等精神污染的过程中受到冲击[3]《再版弁言》1。就政治思想研究中阶级分析方法与其他分析方法的关系,刘泽华先生指出“在政治思想的研究中,一定要坚持阶级分析,但阶级分析方法并不是要求人们简单地把每一个人和每一个思想命题都统统编排到阶级的行列中”[1]8,因为“即使在政治思想范围内,也不能把每一种思想命题统统还原为阶级的命题,因为政治思想对象本身并不都是阶级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