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 在比较政治研究中,很多小国家是被排除在外的。例如,亨廷顿在《第三波》中把人口不足100万的所有小国都排除在外。同样,在利普哈特的《民主的模式》一书中,人口低于25万的所有小国也没有被纳入讨论范围之内。多数情况下,学者没有对此进行充分的解释。他们的基本观点是小国并不重要。当然,小国并非一直处于被忽略的境地。20世纪70年代,去殖民化浪潮和国际组织中小国数量的增多直接催生了一批研究小国政治的著作。但是对小国的关注潮并没有持续至今,一方面研究者对小国已经没有了新鲜感,另一方面目前小国在国际政治中发挥的作用确实是微乎其微的。 本文试图证明小国在比较政治研究中的重要性。从方法论角度讲,案例选择的代表性和可变性原则为本文立论提供了依据。如果小国与大国在政治制度上具有相似性,那么忽视小国无疑意味着浪费了一大批有价值的案例。如果小国的政治制度与大国不同,并且小国实现民主化的概率很高,那么对小国的忽视就导致我们无法从这些多样的、完全不同的情境中获得不同于大国经验的认知。从“最相似比较”原则的角度讲,对小国的视而不见似乎是合理的,因为大国的数量更多,代表性更强。但是从增强理论解释的普遍性角度讲,我们很难找到拒绝小国的合理借口。 本文认为,所有国家在比较政治研究中都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这种价值与一个国家的规模无关。为了证明研究小国政治的价值,本文选取了比较政治研究中两个最具争议性,同时也是几乎忽视了小国案例的议题——民主化和分权制。通过对太平洋和加勒比地区小国民主化的考察,本文发现对这两个地区的忽视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对民主转型原因和动力的理解。首先,更重要的是,对这两个地区小国的考察说明民主发展在贫困社会是可能的。其次,对小国民主实践的忽视,也让我们错失了规模和民主制度的互动对分权制这类后转型议题所具有的启示。因此,小国研究对比较政治学科的价值是巨大的。 在进入讨论前明确概念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个概念问题是:何为小国,小国与大国之间最显著的差异是什么?事实上,大国与小国都是相对的,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自20世纪50年代起,学界关于国家规模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国家规模可以通过各种指标进行测量,包括人口、领土、经济指标、军事实力等。研究者根据这些指标争论一个国家到底是大国还是小国,或者微型国家。本文采用了大多数比较政治研究者的做法,即以人口数量为指标来测量国家规模。考虑到多数研究者在拒绝小国时使用的人口数量标准是不一样的,本文也不打算采用一个明确的人口数量标准来界定小国,而是着重考察使用不同的标准对研究发现会产生什么影响。更重要的是,无论采取什么标准,近年来全球小国家的数量都在稳步增加。如果把人口少于50万的国家剔除,那么国家的样本量就会减少近15%。如果把剔除标准提高到100万,样本量的减少就会达到20%。众所周知,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是所有可被观察到的样本都需要得到分析,以防止选择性偏差。因此,无理由地拒绝如此大量的案例,显然是不可接受的。 一、为何小国家被拒之门外 一项对比较政治和民主研究中代表性文献的调查显示,研究者拒绝小国的原因是多重的。除了极少的例外,研究比较政治和民主化的主流文献在解释排除小国的原因时有代表性的理由有五个。第一,小国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非常小。第二,小国并不是真实的或者说完全独立的国家。第三,其他的研究者在开展相关研究时也没有考察小国。第四,没有关于小国的数据。第五,在某些情况下“最相似比较”原则更为合理。 第一个理由事实上是说小国的代表性较弱。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通常还会说小国很少被公众知晓。本文认为,如果比较政治研究的目的是从政治体制的比较中获得新的知识,那么一个政体治下的人口数量就不能成为判断这个国家是否具有研究价值的最主要标准。从学术价值的角度讲,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都可以为探寻政治运作的逻辑提供富有价值的材料。研究这些被忽略的国家,有时甚至能够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收获。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问题都能够在小国找到答案,但是小国确实能够回答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很多大问题。 第二个拒绝理由的关键在于定义国家的标准。事实上,大多数小国符合判断国家的主流标准,这些小国都拥有一定的领土、人口,并且其主权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如果说这些小国在政治和经济上缺乏独立性,那么又该如何解释很多发展中国家或者像希腊这样的失败国家呢?因此,经济与政治的独立性并不能成为拒绝小国的合理依据。 第三个和第四个拒绝理由事实上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述,在某种意义上第四个理由是第三个理由导致的结果。假设早期的研究者没有把小国纳入到样本库,那么就可能会导致小国研究数据的空白。目前研究者手中也确实没有这些小国的数据,这正说明了早期的研究和数据库建设都忽略了小国,未来只能通过增加对小国的研究才能改变这种格局。退一步讲,即使我们接受过去因缺乏数据拒绝小国这个理由,现在的情况也已大不一样,研究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大量国际组织获得小国数据。因此,缺乏数据这个理由至少在当前是站不住脚的。 第五个拒绝理由是最具合理性的,也是最难驳斥的。本文无意否定“最相似比较”原则的价值,但是认为增加对小国的分析能够增强案例选择的多样性。就比较政治学科的发展而言,与其将全部精力集中在大国,不如将精力配置一些给小国,这样取得的收益更大。在民主化研究中,由于缺乏对太平洋和加勒比地区小国的考察,我们对民主转型的原因和动力的理解在很多时候是不全面的,甚至是扭曲的。同时,由于这些小国提供了小规模政府运作的经验素材,所以在分权制与规模的讨论中也能够提供极具价值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