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6)01~0174~10 二战结束之后,“国家”的研究开始衰落,政治学者更愿意以系统论来解析国家,①“国家”的隐没,也引起了不少学者的不满。1982年2月斯考切波等人在纽约召开“国家理论在当前研究中的应用”学术研讨会,会后编辑了Bring the State Back in一书,该书涵盖了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形成的基本的共识就是要恢复国家研究,②这标志着国家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围绕国家能力这一概念,国家研究不断繁荣起来,每一代学人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比如第一代学者更看重国家的自主性,第二代学人关注到了嵌入性自主,新近学人则关注治理的相互依赖性。③ 对国家研究兴趣的复苏与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密切相关,东亚地区尤其是日本与“四小龙”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学术界的兴趣,在诸多因素中,强大的、干预型的政府是东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④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遏制金融权力的泛滥,成为普遍的共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待再次厘清,而中东、北非地区弱势政府带来的治理难题又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凡此种种,国家能力不仅是学术研究的“旧话题”,更是当下世界面临的新议题。对于当下国际关系而言,国家能力建设已经成为关乎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大课题。 一、何谓国家能力? 简单而言,国家能力就是国家实现其目标的能力。然而,随着国家形态的演变,国家的职能也不断增加,国家能力的内涵也要随之改变。如果以目标来界定国家能力,就会陷入休无止的目标列举之中,且难分主次。枚举法不能解决国家能力的概念边界问题,过于泛化无法保持其解释力。 “国家能力”一词包含着两个核心的关键词,一是国家,二是能力。强调国家自主性的学者们几乎都接受马克斯·韦伯关于国家的界定,即国家的特征在于在“一定的领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物理暴力的垄断权”⑤。国家的自主性源于对暴力的垄断,“民族国家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带有镇压功能的强制性力量,在执政者的意识形态中这种权力被定义为可以凌驾于他们心目中的‘老百姓’之上的霸权,他们的任务只是努力维持霸权崇高的地位”⑥。韦伯式的国家定义赋予了国家去实现目标的主体性,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一种权力装置。 对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指出“国家的制度只不过是政治国家与非政治国家之间的协调,所以,它本身必然是两种本质上各不相同的势力之间的一种契约”⑦。国家产生于市民社会之中,并不是凌驾于社会,而是深植于社会土壤之中,没有社会的支撑,国家就是无源之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是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虽然现代国家拥有了作为最高权力的主权,然而,“主权依赖于国家的实际有效性,而这种有效性来源于在那些声称统治和实际统治行为之间所保持的显著一致性”⑧。换言之,主权的行使有赖于社会与公民的认同与支持。 米格代尔综合两种理论观点,提出了“社会中的国家”这一研究路径,探求社会与国家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二战后新兴国家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强社会带来的挑战,国家权力很难渗透到社会基底之中。米格代尔认为,国家并非一个实体,而是一个权力的场域。“其标志是使用暴力和威胁使用暴力,并为以下两个方面所形塑:(1)一个领土内具有凝聚性和控制力的、代表生活于领土之上的民众的组织的观念;(2)国家各个组成部分的实际实践。”⑨米格代尔既保留了国家的暴力特性,同时也关注了国家与民众、国家机构内部的互动。 由两种不同的国家观念出发,学术界对国家能力也形成了与之相关的两种观点:一是意志论,如胡鞍钢、王绍光等人将国家能力视为国家贯彻自己的意志,国家能力等于国家实际实现的干预程度与国家希望达到的干预范围之比,简单来讲就是国家干预的效果与干预的范围之比。福山呼吁重建国家性(stateness),国家性包括两方面的要素,一是国家权力的强度,二是国家的职能范围。前者便是国家能力,即“国家制定并实施政策和执法的能力特别是干净的、透明的执法能力”⑩。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中,福山认为国家建设、负责任政府和法治是政治秩序的三大要素。(11)国家的自主性要受到法治和民众的双重约束,国家能力高低也不仅仅体现在国家强力贯彻自己意志的能力。 与意志论相对的是互动论。国家能力来源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与社会各自拥有相对独立的空间,二者之间相互建构,良性互动,最终形成一种有机的公共生活。这种公共生活“既要服务于个体的权利,同时也要服务于公共的利益,并把促进国家与社会的有机互动,相互协商、相互合作,以实现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公共生活的基本目标”(12)。社会并不是国家的婢女,社会与国家之间形成协调统一的关系才能在从社会中汲取人力、物力资源的同时,“驾驭”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的提出,重新界定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当一个社会的信任关系得以建立之后,政府与社会之问会呈现良性循环,政府的诉求也能得到积极有效的回应。“在发展良好的国家,行政机构能力通常是强大的,制度化的监督和制衡限制了专断行为,它们甚至使政府组织实施公共使命具有灵活性”(13)。 既有的国家能力理论强调国家的自主性,国家能力强弱取决于国家掌控社会的能力。从广度而言,国家履行的职能越多,说明国家能力的范围越大;从强度而言,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渗透、驾驭的程度越深,表明国家越有能力。从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角度衡量国家能力,进而将国家分为强国家(strong state)与弱国家(weak 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