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633(2015)04-002-12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方法是获取知识的阶梯。从事任何一个学科的学术研究工作,都需要方法的指引,需要遵循正确而适当的方法,而且,只有恰当地运用方法,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认识和分析所研究的对象与内容。当然,任何一个学科的研究方法,不管是借自于其他学科,还是本学科所独有的,都有一个逐渐形成并趋于成熟的过程,拥有一套系统而高度自觉的方法论理念乃是一个学科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国政治思想史这一学科也不例外。本文兹就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研究方法问题略抒浅见,论述一二,以求教于学界方家。 一、“鱼之乐”:思想史研究的可能性问题 人是一种使用符号的动物,主要通过语言来传情达意,然而语言本身却有其言不尽意的固有局限性,书面语言尤其如此,因为语言一旦文本化、固定化,便意味着作者或言说者的死亡。尤其是,承载着过去思想家之思想学说的历史文本,随着时间的流逝,其语言表达的方式及其思想论旨,对今人而言,可以说变得越来越陌生化了。那么,我们真的能准确理解这些文本并清晰地解读他们的思想吗?当然,传统的章句训诂之学、注疏正义之学和名物考据之学可以为我们提供极大的阅读帮助,但我们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关乎着人与人、思想与思想之间的沟通与理解的问题。 在道家哲学家庄子和其好友惠施之间曾经发生过这样一则有趣的故事,故事的寓意非常耐人寻味。据《庄子·秋水》篇: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按照庄子的观点,“我”(庄子)可以知道“鱼之乐”。按照惠施的观点,“你”(庄子)不是鱼,“你”就不可能知道“鱼之乐”。接下来,庄子按照惠施的观点反问道,“你”(惠施)不是“我”(庄子),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之乐”呢?惠施以为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我”(惠施)不是“你”(庄子),固然不知“你”,而“你”也不是鱼,“你”不知“鱼之乐”,也就是全然无可辩驳的了。那么,到此,庄子真的是无话可说了吗?没有,庄子却出人意表地回答说:“请循其本”,当“你”(惠施)问“我”(庄子)说“汝安知鱼乐”云云,事实上“你”已经知道“吾知之”才会“问我”,那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是在濠梁上知道的。按照惠施的观点,庄子“请循其本”之后的说法无疑是一种强不知为知的狡辩,有的注释者也将庄子的说法理解为偷换概念的诡辩[1]。不可否认,从一定意义上或仅从字面含义上来理解,庄子的说法的确有一种“狡辩”或“诡辩”的味道,而且,这一说法吸引了大多数人关注的眼光。但是,我们切勿忘记,庄子的说法是基于与惠施的对话而提出来的,而按照惠施的观点,或将惠施的观点贯彻到底的话,又究竟能够推论出什么样的结论呢?庄子不是鱼,故庄子不知鱼之乐;惠施不是庄子,故惠施不知庄子;正因为惠施不是庄子,不知庄子,所以庄子不是鱼,也不知鱼之乐。我们不禁要问,这一推论真的能够成立吗?这一推论究竟是正确的还是一种谬论?对惠施而言,彼此不“是”的主客体关系在庄子与鱼、惠施与庄子(也可以说是人与物、人与人)之间造成了一种完全不能“知”的隔绝,既然如此,那庄子和惠施两人又怎么能够通过语言进行有意义的交流、沟通和对话,而且彼此还能完全理解对方所说话的意思?事实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如果说人与人不能通过语言沟通交流而相知,那么,人与人之间彼此交往与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将根本不能成立和维持,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人与物之间有意义的共生关系。我认为,庄子所谓的“请循其本”,正是要追寻这一“根本”,根据这一“根本”,如果我们承认庄子和惠施是在进行有意义的语言交流的话,那么,惠施反问庄子“汝安知鱼乐”的话语当中,便必然包含着多种可能的意涵,而不仅仅只有一种含义,既可能是问你如何知道鱼乐的,也可能是问你在哪里知道鱼乐的,庄子说“我知之濠上”似乎是指后者。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而在庄子前面说的一句话,即“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意即你既然问我“汝安知鱼乐”,就必然意味着我能够知鱼乐,而且你也能够“知吾知之而问”,否则的话,这一问题根本就不可能提出来。不同于惠施,庄子的根本观点是强调不同的人之间是可以相知的,甚至人也是可以知鱼之乐的,不同的人之间不仅可以通过语言来进行有意义的相互交流,而且,“由于移情作用,人也能分享其他存在物的世界,甚至分享非人类的世界。他甚至能理解他的敌人。”[2]相比较而言,与其说庄子的说法是一种诡辩,毋宁说惠施的观点更加荒谬。因此,相对于现代学者强调庄子说法的“诡辩”性,我认为古代注疏家为庄子说法辩护的观点更加合理而可取,如唐代学者成玄英疏曰:“夫鱼游于水,鸟栖于陆,各率其性,物皆逍遥。而庄子善达物情,所以故知鱼乐也。”反之,“惠施不体物性,妄起质疑:庄子非鱼,焉知鱼乐?”[3]有的学者认为,庄子与惠施之间的分歧主要在于其认识论立场的差异,体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认知事物的态度与方式,庄子所持的是一种直观感受的、移情体验式的和美学观赏的态度与方式,而惠施所持的则是一种主客二分、彼此割裂、人己离析、你我互“非”(你不是我,我也不是你)而不可知论的态度与方式,这的确很有道理,但二人之间的分歧不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知识问题,更是一个本体论的意义问题,即人与人、人与物究竟能否相知而感通的问题。庄子认为,人与人、甚至人与物之间是可以相知的,不在于你是不是物、我是不是你,尽管“物性不同,水陆殊致”,但“达其理者体其情”,故庄子于“濠上彷徨”,可以“知鱼之适乐”,而“惠子云‘子非鱼安知鱼乐’者,足明惠子非庄子而知庄子之不知鱼也。且子既非我而知我,知我而问我,亦何妨我非鱼而知鱼,知鱼而叹鱼!”[4] 庄子与惠施关于鱼之乐的论辩,同样适用于我们关于历史上思想文本的解读问题。古今时代不同,我们不是古人,我们能够知(深切了解)古人吗?文本代表一种独立客观的精神世界,我们不是文本的作者,我们能够准确解读文本的思想吗?如果我们认同惠施的观点,就会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反之,如果我们认同庄子的观点,就会认为这不仅可能,而且是理所当然或不言而喻的。综合庄子、惠施两位哲学家的观点,也许我们将处身在知与不知之间。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从“达其理者体其情”的意义上讲,庄子的观点似乎更合乎情理,然而,庄子、惠施之辩却也明确向我们展示了人与人之间所易于发生的认识的分歧、观念的误解和思想的冲突。而研究思想史的困难之处恰恰在于此,思必独立(不倚),想必别致(创新),始具思想的价值,方能启人之思想,然而,思想史的研究所面对的也正是由此而造成的充满认识分歧、观念误解和思想冲突的精神世界。